科技局工程的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推动科学发展、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加强服务窗口软硬环境建设,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实现服务环境规范化,服务理念人性化,服务机制健全化,服务程序最简化。

二、主要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加强窗口人员教育,提升服务理念

以提升窗口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窗口人员公共服务礼仪教育,做到举止规范,仪表端庄,接待热心、解答耐心、服务诚心,文明服务。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做到规范办件,依法行政,廉洁服务。建立健全窗口工作人员选派机制和业务培训机制,使工作人员熟知政策法规、业务程序、办件时限、工作标准,真正做到高效、务实、清廉。(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行政审理室)

(二)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制度建设

1、完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服务承诺必践制、岗位责任制、一站式服务制、首问首办负责制、ab岗工作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责任追究制等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提速、提质、提效的要求创新制度体系。(责任单位:监察室、行政审理室)

2、健全监督机制。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特约监督员视察监督制度,设立投诉平台、公开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责任单位:监察室)

(三)精简服务环节,提高服务时效

1、进行流程再造和优化。市科技局服务窗口认真梳理所属服务事项,根据法律法规、事项办理的逻辑顺序,尽力简化程序、减少环节、缩短时限,压缩申报材料的数量。(责任单位:行政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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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服务窗口亮化工程是落实省、市委“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服务窗口的建设,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二)强化督导。市科技局服务窗口要根据工作特点,结合实际和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服务窗口亮化工程建设标准。局“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室对局服务窗口进行监督指导、明察暗访和重点督办。

(三)落实责任。各科室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注重与审理室的工作衔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有序开展。服务窗口的建设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对没有按照指导意见总体要求落实的,特别是对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发展环境和科技局形象的问题进行查处,实施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