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事迹介绍] 纪检监察先进个人 事迹

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事迹介绍

王永春,男,31岁,毕业于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因工作需要,担任石门头小学校长。作为一名完小负责人,他深刻认识到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时刻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并以此保障学校正常工作的开展。

一、树立忧患意识,提高重视程度

一年来,他始终坚持以上级有关安全工作重要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思想,以“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以“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实”为自我要求,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面面俱到,以面促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以制度为纲,以落实为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责任落到实处,工作做到细处,齐抓共管,确保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从开始,他便把学校的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点拿到全体师生会上重点强调的问题,并组建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他任组长,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同时出台了“校园每日值班巡查制度”。学校还公布了“安全工作问责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平时,他率先垂范,坚持天天值班,做到每天第一个到校,最后一个离校。这一系列做法使全体师生树立了高度的忧患意识,从思想上为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构建安全教育框架

学校始终坚决贯彻执行县局下发的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学校的各班级均制定了安全工作职责,班主任每学期都要作出本班切实可行的班级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和总结,切实将安全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学校也将此项工作的考核作为衡量教师工作绩效的重要参数。

学校安全工作是社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校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防止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他与每位教师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学校组织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和整改。在他的精心组织和策划下,全面构建了学校内部安全教育体系。

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构筑安全防范网络

学校安全工作不仅关系到每个在校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而且涉及到每个公民的家庭幸福,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长期以来,他一直非常重视校园的安全防范工作。一方面,学校及时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精神,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使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处处把关,形成良好的安全防范氛围和环境。另一方面,学校也非常重视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交流,每当遇到学校举办大型活动、教育教学活动的调整及在每学期的开学、放假典礼会上及大型节假日放假前,他都对师生的安全提出具体要求,并向每个家长发出《告家长书》,及时互通信息,共

同防范。为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在学校和家长之间架起一座协同作战的桥梁。

四、加强防范措施,实施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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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全部学生都入了校方责任险。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学校没有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饿受到了家长及社会的赞扬。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