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大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力度,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实现农业率先突破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为指针,着眼于建立和完善面向农民特别是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的科普服务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广大农民的生产技能水平和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让科普服务持续惠及广大农民,为加快构建和谐汉中做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通过抓重点、抓示范,每年在全市创建、评比、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并得到农民群众广泛认可和好评的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等先进集体和个人,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中、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申报

(二)以评比、表彰先进典型为载体,带动科技培训、“一站一栏一员”建设、一村一品“双百包联”活动、科普宣传、农职评等工作的深化发展,奠定良好的农村科普推广工作基础

(三)在推荐、评比过程中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广泛宣传,以点带面,切实发挥榜样示范的作用,引导引导广大农民提高学科技、用科技的热情,养成自觉学习和应用科技知识的良好习惯;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

(四)积极探索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有效机制,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符合新农村建设要求、满足农民群众需要的科普工作新体系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县级(及其以上)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5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1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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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培养。各县区科协要紧紧围绕当地新农村建设,发展绿色农业的主导产业,认真培养、扶持一批农技协、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带头人,使其成为落实和推动科协工作任务的主阵地,成为当地科普工作的重要典型和工作亮点。

3、加强管理。对已建成的先进典型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要指导、帮助他们不断完善管理体制,改善管理条件,充实活动内容,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已建成的典型沿着积极、科学、健康的轨道正常发展,并不断冲刺更高层次的称号。获奖单位(基地)和个人,不能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或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将取消荣誉称号。

各县区科协负责本区域内的获奖者的日常监督、考核和管理,并将此项工作的单项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计划上报市科协。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请及时向市科协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