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几点建议[合集]
第一篇: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几点建议怎样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几点建议
安全卫生工作历来被人们所重视,尤其是学校安全卫生更是被人们所关注。作为学校,我们肩负着千钧重担,如何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配合学校安全文化建设,让学校满意,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满意,更让社会满意,所以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1、各校长要亲自担任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把安全工作看作是一件政治任务来抓,认识到安全工作关系到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树立“安全至上”、“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对安全工作要小题大做、捕风捉影,保持对安全工作的高度敏感性。
2、完善学校各类安全工作责任书。安全工作责任书包括。《班主任安全工作责任书》、《交通安全责任状》等。
二、“防”字当头,多与班主任沟通,及时纠正偏差,防患未然有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这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学校安全工作牵涉到学校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1、与班主任多沟通。学校安全工作说到底还要各班主任密切配合才能见成效的,如果没有他们的配合,你就是“三头六臂”也于事无补。所以,为将学生中的安全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或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问题,只有多与班主任沟通,才能及时的纠正工作中的失误。
2、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新各项安全设备设施,做到防患于未然。检查的内容包括灭火器、实验室、食堂、图书室、运动场地、
1教室内外及楼道等。做到校内没有易燃易爆物品,实验室内带有腐蚀性的物品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使用。
三、家校联系,群防群治
学校安全并非一个学校所能为,必须依靠全社会共同协作,才能取得更有效的成果。
1、定期召开家长会,借机对学生家长进行安全教育,把安全工作从校内做到校外。
2、定期联系家长,齐抓共管,不断提高家长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暑假、寒假和长假,学校都可以通过校讯通给家长一条短信,信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提醒家长注意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以保证子女在假期中的安全。
总之,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做到长期的警钟长鸣,这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并做好这一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工作,不能一蹴而就。
第二篇。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意义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意义教育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安全发展是基础。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是青少年集中学习和活动的地方,为社会各界和千家万户所关注。学校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生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和希望。学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学校安全发展,才能构建和谐的校园、和谐的教育,才能构建和谐社会,为此必须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公安部出台的维护学校和幼儿治安八条措施
为维护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保证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公安机关的职责,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1)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及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
(2)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停,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
(3)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
(4)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到校园工作二次。
(5)在地处交通复杂地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6)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前的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有条件的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
(7)在城市学校、幼儿园周边有条件的道路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
(8)对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对其他学校、幼儿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教育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为预防各类学生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现提出六条措施如下:
(1)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2)迅速组织力量对学校周边地质和校舍情况进行排查,凡发现地质隐患的要迅速报当地政府妥善处置,对排查出的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室要停止使用,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
(3)每逢开学、放假前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应对洪水、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4)学校每学期要对校车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凡是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经交管部门审核合格。
(5)寄宿制学校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落实夜班值班,巡查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
(6)杜绝将学校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安顺市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统筹和协调。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配备相应的人员、设施设备,落实专项经费,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其所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含其他学校主管部门)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对所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制定本地区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及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三)与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签订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并考核其落实情况。
(四)督促学校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整改项目及时上报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五)接受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六)负责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理的具体工作和一般安全事故处理的领导与指导工作。
(七)其它应由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建立与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责任和经费。
(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
(三)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四)负责与本校各职能部门教职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并考核其执行情况。
(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各项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第八条学校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任务:
(一)定期排查校园危房,保证师生员工人生命和财产安全。
1、学校要在建设、安全等有关部门指导下,从检查、鉴定、报告、排除等环节对本校危房进行认真彻底地清查。其重点为: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实验室、食堂、体育场馆、礼堂、俱乐部、锅炉房、燃气设施、厕所、围墙等。由有资质的部门出具危房鉴定书,逐一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危房档案,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教学及生活用房经有资质的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妥善安置学生。a、b、c级危房经维修、改造,经有关的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d级危房必须撤除,全面进行危房改造。
2、认真落实《安顺市教育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各项规定,做好地质隐患点防范预案。
3、加强对校园内建设工程的管理,在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教学用房,学校要与施工方共同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认真落实《安顺市教育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各项规定,做好地质隐患点防范预案。
3、加强对校园内建设工程的管理,在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教学用房,学校要与施工方共同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顺市学校卫生工作管理责任、责任追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规定》、《安顺市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督查评估细则》,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机构与防疫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1、学校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卫生设施设备,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等有关证照,从业人员须经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经营。
2、学校要明确校级、中层领导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健全规章,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层层有人管,各项工作责任明确,具体落实。
3、校内食堂、面包房、小卖部、豆奶房等要证照齐全,强化生产、销售、保管等各个环节卫生质量的管理。中等、高等院校对校内饮食摊点负有管理责任,校园内饮食摊点设置应经学校同意,并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坚决取缔校内无证饮食摊点。
4、学校对食品的采购、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要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做到层层把关,层层监控,层层落实,将管理制度、工作责任落实到班组和具体责任人。
5、对大宗物品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对小宗物品实行定点采购制度,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卫生合格的资质证明,提供的货物要同时具备质量合格证和卫生合格证。建立健全食品验收制度,坚持食品采购索证制度,严禁采购“三无”产品。
6、建立严格的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培训和体检,持有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要立即调离。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的操作间和仓储间。建立食品的24小时留样制度。
7、学校要根据本级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及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宣传与预防措施,杜绝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8、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本级卫生监督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品从业人员的专项培训组织工作。
(三)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不乘违章车,不走违章路。
2、城镇学校和沿公路干线学校门前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积极与交通安全部门联系,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地处交通要道的学校,在学生上、放学人流高峰时段请交警值勤,加强交通安全。
3、有车辆的学校要加强车辆管理和对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按时对车辆进行年检、保养,杜绝车辆带病上路。
4、学校在举行各类活动外出时租借车辆及驾驶员要具备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资质,严禁乘坐超员超载的客车或货车,更不准乘坐农用车、拖拉机和违章载人、人货混装的货车。
(四)加强对教学实验所需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1、采购危险物品实行专人负责制。必须到取得国家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买质量合格产品。不得购买过期或未作检验的产品;不得购买品牌和标志与有关规定不相符的产品;不得购买所装介质与包装说明不相符的产品;不得购买没有详细使用说明的产品。
2、危险物品要经过严格验收才能入库保管。保管室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根据各种危险物品的特性制作标签,分类摆放并注明明显的危险警示符号,妥善保管。严禁各类危险物品混装混用。保管室应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爆、防腐蚀器材。保管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物品保管室严禁兼作其它用途。
3、教学、科研、生产中领取使用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教学中使用危险物品应由实验室相关人员领取,在教师指导下分发给学生,实验仪器药品应由实验教师领取,
实验完毕后应及时由教师亲自交还实验室。
4、储存有剧毒化学品的学校要将储存地点、数量、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并严格执行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放、双账本制度,如发生丢失、被盗情况要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五)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
1、建立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班级性集体活动要经过分管校长批准,年级性活动要经过校长批准,全校性活动要经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
2、冬(夏)令营和春(秋)游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学校运动会等学生集体活动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含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进行。
3、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性活动。
(六)学校要认真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职责,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建立“法人抓、抓法人”和“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签订消防责任书,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的特点,学校聘请公安消防教员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火灾逃生演练。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三、每学期进行一次以上的避险逃生训练。学校要根据教学楼及场地情况,制定避险逃生预案,同时请专家制定逃生的最佳路线,开展演练工作,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护自救的方法,使师生在灾难发生时能顺利逃生。
四、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这些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高,使得学生手里常常拿着零用钱去购买小吃,但学生对“三无食品”了解不多,从严重危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学校要联系卫生部门对校园周边的商店进行全面检查,销毁“三无食品”,同时要以“爱心午餐”为契机,教育学生不要到外购买零食,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201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