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动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动员部署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深入推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发展各族人民大团结良好局面。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工作的实践探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引领中华各民族团结奋斗,不断战胜艰难险阻、不断创造辉煌成就、不断走向伟大复兴。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最根本的原则、最根本的保证。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的这段论述,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我国的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时代主旋律注入了强大动力,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开启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征程描绘了宏伟蓝图。
x是多民族集聚地区,有蒙古、满、回、达斡尔等x个少数民族约x万群众生活在这里,民族团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群众基础。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时期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形成了经济上相互依存、文化上包容并蓄、情感上水乳交融的多元一体发展格局,先后获评省城市民族工作试点地区、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全国第三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今年x市将全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x作为全市中心城区主城区,承担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使命,这既是推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发展的新起点,也是对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次全面检阅。近日,区委、政府印发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要求和责任部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压紧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以“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为指引,更加务实有效地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确保今年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二、聚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理论根源越扎越深、实践根基越打越牢。着眼于x实际,我们一定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党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抓住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一步一个脚印地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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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要加强要素保障。牵头领导要加强创建工作调度,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创建办要对成员单位创建工作实行检查工作机制,指导成员单位开展创建工作。财政部门要把相关创建工作经费保障到位。党政两办督查室要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跟踪督查,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对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加大督办力度,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进行通报。
三要注重营造氛围。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政策法规宣传及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开辟专栏、民族团结征文、树立先进典型等宣传活动,营造全区关心、支持、参与的民族团结良好氛围。
同志们,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一定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党委和市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忘初心、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一往无前,不断谱写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启建设现代化x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