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局国资科工作报告

2013年上半年国有资产管理科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处置程序,实施国有资本营运评价,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圆满完成了工作目标,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3年上半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1、严格国有资产监管。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在国有资产的监管上从严抓了已改制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管理。主要是对已改制国有企业县林业工业公司、县水产供销公司资产移交县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事项进行了鉴证。根据《县非工业七大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推进调度会议纪要》第107号精神,对县农投公司收储县林业工业公司和县水产供销公司资产事项进行了鉴证。

2、落实企业负责人考核制度。按照《县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对国有企业县城投公司经营者的收入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融资额、实际上缴税收、利润总额、企业职工年收入、重大安全事故六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确定,建立了国有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考核机制。

3、积极开展国有企业“解忧”活动一是完成了国有企业职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调查摸底和审核工作。按照市国资委《关于转发省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组织对全县范围内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进行了调查摸底和审核工作,并按要求进行了上报。三是协助办理了涉及国有企业用电分离事项。协助国有企业县林业工业公司完成了用电分离改造,涉及企业职工住户117户。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一)加大国资监管职能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提高国有企业接受国资监管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国有资产处置、国有资本金核定等操作行为

(三)强化国有资本营运绩效评价,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采取量化形式对企业资产运营、发展能力状况进行效绩评价;二是全面推行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把企业经营效益与企业经营者收入挂钩,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