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第六次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已近半年了,仍有相当一部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职责不明、思路不清、措施不力、效果不显,停留在以会议、以文件代替工作的层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今天,把34个牵头部门和巴州区请回来,主要是通报前期工作情况,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取得阶段性实质成效。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

(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市委、市政府为什么要作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我们应该怎样定位和思考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市第三次党代会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那就是要坚持治穷与治愚并重,不仅仅是要解决经济增长的问题,而是要在同步全面小康的大局中去定位和把握。目前,巴中的确存在硬件欠缺、经济指标差距大等现实问题,与省级文明城市的要求有一定差距。综合考量,巴中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有条件,有可能,市委、市政府作出这样一个决策,是慎重的、是坚定的、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这就是一个最基本的取向,我们必须知难而进,义无反顾。

(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实现同步小康伟大目标的重要内容。“同步全面小康”,不仅仅是指经济发展,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修几条路、建几栋楼,更要全面地提升人民的素质,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发展,显著增强巴中人民的归属感、荣誉感、尊严感和幸福感。

(三)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平台和载体。全国其他省、市的文明创建实践证明,142项指标的测评体系是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建立起来的一个科学的、全面的、成熟的指标体系,它将是各级党政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平台和载体。在新的时期,面临新的任务,包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任务,都要落实在细微的工作层面,都必须依靠文明城市创建这个平台和载体。并且,今后出现的问题会越来越具有综合性、系统性和复杂性,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党的建设等各个层面,解决这些问题,真正有效的一个平台就是文明城市创建。

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特殊性和主观差距

从工作对象上看。文明城市创建为什么难。难就难在它的工作对象主要是人,而且要具体落实到影响人的行为和习惯上。修一座桥、筑一条路、建一栋楼,难度再大,对象是物,比较好办;要转变人的思想、改变人的习惯、提升文明素质,工作难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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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抓学习借鉴。总的要求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增强创建的实效性。运行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要加强向省文明办的汇报衔接。市、区两级要加强跟省文明办的汇报沟通,对工作重点加以改进。对于职能职责界定不清的,市文明办要请省文明办指导。二要积极学习兄弟市(州)创建工作经验。要善于学习,比如广告怎么管理,文明热线怎样开通、运行,都要认真学习借鉴,为我所用。三要善于总结经验。文明城市创建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环节,就在于及时总结经验。如果不善于推广总结经验,按照老办法开展工作,就会事倍功半。四要重视培训提升。由市文明办牵头,拟订专门的工作方案,开展好各个层面的培训,特别是操作层面的培训,包括对市民监督员队伍和社区具体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培训。

第五,抓协调推进。第一,就是注意把握34个牵头部门之间工作的有机衔接和统一。第二,要注意把握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与重点工作的有机衔接和融合。比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创先争优活动与夯实基层基础,这些工作跟文明城市创建平台是融合的,要善于结合起来;要把文化强市建设的要求落实到文明城市创建当中,把解决思想层面、文化层面的问题落实到行为上,根植于思想、文化层面;另外,在“五创联动”方面,特别注意把握与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结合,同时也要与其他三项创建有机结合。

第六,抓好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的目的不仅仅是在于发现问题,不仅仅在于通报批评,更要总结经验、突出亮点、推进工作。要加大通报力度,要经常性找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就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述职。对于工作不落实的,要严格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