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本次督查工作要求,现将市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工作职能和窗口单位特点,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贯穿于政务服务全过程,努力做到所有工作向此聚集,不断完善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方式,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进程,全力推动“蒙速办·四办”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让优化营商环境成果更多地惠及各族群众,推进各民族共同走进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努力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一)聚焦政治统领,树牢民族团结“风向标”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市局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抓,坚持党政“一把手”牵头抓总、亲自部署,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工作,推动民族政策落实落地,按时上报有关民族工作情况,及时解决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存在的问题,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市局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党的建设工作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结合政务服务实际制定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细化完善x个方面,x项具体任务,明确牵头和责任科所室,进一步拧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责任链条。建立了《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机制》等工作制度,为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三是完善工作举措。突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党建+”特色,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改革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组建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5个提质增效工作专班,抽调业务骨干,明确职责分工,制定行事历,实行每周一调度,以补短板强弱项为抓手,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重点工作任务集中力量、集中攻坚,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提升工作质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为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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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创建工作的开展,我局民族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要求仍存在不足,一是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深入,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的创新意识不够强,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氛围营造还不够充分;二是民族工作压力传导不够,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氛围还有待进一步夯实;三是互联网涉民族舆情管控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网评员队伍引导舆论正能量的成效有待提高。

下一步,将进一步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