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民族和宗教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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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问题是当今世界普遍存在的两大社会热点,对世界和平与地区稳定有着重大影响。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十分复杂。江泽民指出:“民族、宗教无小事”,“没有民族、宗教问题的正确解决,就没有国家的团结、稳定和统一。”在当前形势下,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和宗教问题,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关系到我国的对外关系。军队必须从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高度,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处理好民族和宗教问题,加强民族团结和军民团结,充分做好反分裂、反恐怖军事斗争的准备。
一、在军事科研工作中,必须高度重视对民族和宗教问题的研究
对民族和宗教问题的研究是我军军事科研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军队没有专门的研究机构,研究力量分散,个别部门虽然涉及此类问题,但研究氛围基本处于封闭状态,研究水平落后于形势的要求,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从世界范围来看,民族和宗教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当今世界政治格局以及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因素,成为引发国家动乱和军事冲突的重要导火索。全世界有2000多个民族,分布在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绝大多数国家是多民族、多宗教国家。世界总人口有60多亿,其中有48亿人信仰宗教。据统计,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各地40多个热点中,因民族和宗教问题引发的占70%以上。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上发生的几次局部军事冲突,都可以从民族和宗教问题方面找到原因。我军作为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必须认识和分析世界局势,认识和分析世界的军事冲突和战争。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关注和重视当今世界的民族和宗教问题。
从我国情况看,民族和宗教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也是一个有着深厚宗教信仰传统的国家。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有一亿多,全国信教群众也有一亿多,虽然他们占我国总人口的比例不大,但绝对数不小。这“两个一亿”的状况如何,关系到国家的安全与稳定,在特殊时期甚至关系到国家的存亡。当前,在我国局部地区民族、宗教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在国际敌对势力以民族、宗教问题为借口,加紧对我进行“西化”、“分化”的情况下,我们的民族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围绕民族问题进行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十分尖锐。近年来,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和宗教问题对我进行渗透和破坏的力度加大。境内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三股恶势力在一些地区比较猖獗,爆炸、暗杀、纵火、投毒等暴力恐怖活动接连不断,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我国陆地边境线2.2万公里,其中有1.9万公里在少数民族地区。这些地区与15个国家接壤,有30多个少数民族与国外相同民族毗邻而居,许多民族地区几乎全部信仰同一宗教,并与境外有着广泛的宗教联系。无论是从政治斗争还是从军事斗争的角度看,少数民族地区都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屏障。我军作为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坚强柱石,必须严密关注和深入研究我国的民族和宗教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我军御外稳内的职责。
从我军自身建设看,民族和宗教问题已经成为境内外敌对势力对我军进行渗透、破坏的一个重要手段。近年来,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各种传媒和社会关系、民族关系,对我军进行宗教、邪教和封建迷信渗透,散布分裂思想,对我军的纯洁和稳定形成了潜在的影响。军队只有加强对民族和宗教问题的研究,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和措施,才能有效地抵御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保持我军本色。
从我军所处的环境来看,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和宗教问题,是新形势下加强民族团结和军民团结的一个重要内容。从地域上看,各民族自治地区的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63.8%。我军有许多部队驻扎在民族地区,这就决定了军队处理好与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关系非常重要。长期以来,由于我军正确贯彻了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军队与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关系是好的。然而,近年来,一些地区的民族和宗教问题有了新的发展。许多部队在处理民族关系和军民关系上遇到了许多新情况。因此,军队也应与时俱进,研究新形势下民族和宗教的新特点,加强和改进我军的群众工作,进一步密切民族关系和军民关系。这既是我军自身建设的需要,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要求。
军队研究民族和宗教问题,尤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把保证“打得赢”、“不变质”作为我军研究民族和宗教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军队研究民族和宗教问题,必须立足于时代,立足于我军面临的重大形势和任务,立足于为军事斗争准备服务,力求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上有所突破。第二,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创新精神研究民族和宗教问题。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是我们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理论依据。但是,新的时代变化必然带来相应的意识形态的变化,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观也必须相应发展。我们面临的民族、宗教问题与过去相比已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必须与时俱进,解放思想,用新的视角、新的观念观察和认识民族和宗教领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第三,军队研究民族和宗教问题必须拓展视角。既要关注世界范围的民族和宗教问题,又要重视国际上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和教训;既要关注我国当前的民族和宗教问题,又要重视我国历史上处理民族和宗教问题的经验教训。要从社会信息化、经济全球化的实际出发,运用多学科知识,研究、认识当今的民族和宗教问题。
二、重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民族和宗教问题
(一)要在参与西部大开发中重视民族和宗教问题。实施西部大开发,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面向新世纪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快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对于增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军队要把参与西部大开发作为在少数民族地区树立党和政府形象的时机和有效途径。特别是许多部队处在少数民族聚居的贫困地区,各族群众要求改变落后面貌的愿望十分强烈,对驻军寄予厚望,而部队在观念、信息、人力、智力等许多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完全能够为少数民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因此,各部队要主动地与驻地乡、村联系,从实际出发,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措施,为驻地的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贡献力量。只有这样,民族团结和军民团结才能更加巩固,社会稳定才能有坚实的基础。
(二)要在军民共建活动中重视民族和宗教问题。军民共建活动,是20世纪80年代初军民共同创建的旨在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单位的活动。20多年来,各部队积极地在驻地开展这一活动,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对于促进军政军民团结,推动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军民共建活动更有殊意义,对促进少数民族地区两个文明建设、凝聚军心、民心,反对民族分裂,加强民族团结和军民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新形势下,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应把握以下两个问题:首先,在西部民族地区,军民共建活动的重点对象必须放在广大的农牧区。这是因为,一方面,少数民族地区大多数属于农牧区,政治、经济、文化相对落后,是民族分裂势力、极端宗教势力和各种邪教、封建迷信等反动、腐朽势力容易滋生蔓延的地区。这些地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急需加强。另一方面,相对于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部队在广大农牧区开展军民共建,更能发挥自身的优势。从实际情况看,我军许多部队驻扎在县以下的乡镇,完全可以在广大农牧区的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其次,军民共建活动必须把帮助乡、村一级抓好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文化建设作为重点内容。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基础。通过军民共建加强广大农牧区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文化建设,使之成为反分裂、反渗透的坚强堡垒,是少数民族地区驻军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
(三)要在部队思想政治建设中重视民族和宗教问题。长期以来,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渗透与反渗透的斗争一直十分激烈。西方敌对势力为“西化”、“分化”我国,加大了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对我进行渗透的力度。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境内外敌对势力已经把渗透、分裂、破坏的触角伸向了部队。他们向部队邮寄反动宣传品,利用旅游、探亲、经商等各种时机,接近、拉拢部队官兵,甚至潜入部队拉老乡、叙友情,煽动军人信仰宗教,乃至直接策反军队人员进行非法宗教活动和民族分裂活动。有的利用民族、宗教矛盾离间我军政、军民关系及部队内部的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而有些官兵反渗透、反分裂意识淡漠,缺乏应有的警惕性。这一问题直接影响了部队的政治纯洁和稳定,也给我军思想政治建设提出了挑战。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加强部队特别是驻少数民族地区部队反渗透、反分裂教育,是我军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要在政治上强化反渗透、反分裂的意识。要教育官兵充分认识这些问题的严重危害,使广大官兵从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保持我军的性质、维护我军的稳定和纯洁、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高度,充分认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严肃性和紧迫性,克服轻敌、麻痹和各种糊涂认识,提高政治警觉性。必须要在思想上筑牢反渗透、反分裂的坚强防线。一是要对部队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提高官兵在民族和宗教问题上辨别是非的能力。要正确认识和批判分裂势力散布的所谓“民族主义”、“民族国家”、“民族自决”、“泛突厥主义”,以及宗教极端势力散布的所谓“原教旨主义”、“泛伊斯兰主义”、“宗教圣战”等反动谬论;批判他们散布的所谓“民族压迫”、“人权歧视”、“文化毁灭”、“种族灭绝”、“资源掠夺”等反动谬论,打牢官兵反分裂、反渗透的思想基础。二是要对部队进行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和科学精神教育,提高官兵自觉抵制宗教渗透及各种迷信、伪科学等唯心主义思想侵蚀的能力。要切实按照江主席“两个武装”的要求,进一步加大部队科学文化教育的力度,提高广大官兵的科学文化素质。在抓好现代科技特别是高科技知识学习的同时,注重普及科学常识。要在官兵中弘扬和培育追求真理、实事求是、批判创新、协作共进的科学精神,培养他们用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揭穿、批判各种唯心主义及封建迷信、伪科学的能力。三是要对部队进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教育,切实提高官兵的政策水平,切实提高官兵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的自觉性,坚决抵制各种违反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的思想和行为。四是要在组织上建立反渗透、反分裂的有效机制。建立起抵制渗透的预警机制、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信息网络,主动加强同地方各级统战、民族、宗教、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的联系和沟通,牢牢掌握抵制渗透的主动权。严格执行军委总部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军人社会交往的监督与管理。特别是在少数民族地区,更要加强管理,严防宗教组织及其分裂势力和各种邪教对我军的渗透。加强网络管理和监控,屏蔽不良网站,堵住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传媒对我进行渗透的渠道。严格把好军人入口关。在新兵入伍、军校招生、从地方选调大学生干部时,都要严格政审,防止敌对势力利用这些途径在部队安插骨干。特别是要警惕敌对势力对少数民族官兵进行渗透和策反。
(四)要在军事斗争准备中重视民族和宗教问题。维护国家稳定与安全,是现实军事斗争准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境内外敌对势力一直把利用民族和宗教问题制造社会动乱,“分化”我国,作为其干扰和阻挠我国安全与稳定的重要手段。现实军事斗争与维护西部的安全稳定,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必须在积极做好现实军事斗争准备的同时,做好维护西部安全稳定的军事斗争的准备。一是要加强情报搜集和分析工作,密切关注境外敌对势力对我国西部民族地区的各种渗透行为。严密关注境内“三股势力”的活动情况,掌握反分裂、反恐怖斗争的主动权。二是要加强对反分裂军事斗争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和演练,提高我军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别是驻扎在民族地区的部队,应从反分裂斗争的实际需要出发,加强戒严、追剿、巷战和反爆炸、反劫持、反自杀性恐怖袭击以及边境封锁和破袭战的研究演练。坚持军事打击和政治瓦解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心理战的研究和演练,做好反分裂军事斗争的准备。三是要切实加强对重点政治、军事和经济目标的保卫和防护,防止敌人利用突袭、自杀性爆炸等各种方式进行破坏。四是要建立由军队、武警、公安、安全、兵团、民兵和预备役参加的协调机制,形成整体打击威力。
(五)驻少数民族地区的部队尤其要重视民族和宗教问题。驻扎在少数民族地区的部队,向社会充分展示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形象更加重要。它对于有效地震慑敌对势力,鼓舞各族人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驻少数民族地区的部队应增强开放意识。不能因为强调保密而把部队封闭起来,封闭的结果是导致军地之间缺乏应有的沟通和理解,既疏远了军民之间的感情,又弱化了部队对社会的教育和威慑功能。一些发达国家的军队早已把向社会开放军营作为展示军威、提高全民国防意识的重要途径。美国每年都要举行空军公众日,向群众展示其强大的空中力量。英国每年都要组织公民参观军事基地和观摩军事表演。我军虽然也组织了一些参观和观摩活动,但开放程度远远不够。因此,我们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把开放军营作为向社会宣传自己的重要途径。具体的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地方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有组织、有计划地邀请地方领导、群众代表和各界人士到部队参观。二是部队进行重大的军事行动,例如军事演习、外出驻训、阅兵式等,应邀请地方干部和群众观摩。三是各部队要有意识地经常为驻地群众搞一些展示我军形象的军事表演活动。要把展示形象与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结合起来。也可以参考国外的做法,由各地驻军与政府协商,利用全民国防教育日,组织盛大的展示活动。当然要处理好部队开放与军事保密的关系。对一些涉及军事机密的设施和禁区,不能随意开放参观。该保密的地方一定要保密。同时,要加强对参观者的组织和管理,严防敌特分子趁机搜集我军情报。只要我们提高警惕,就一定能在开放中搞好保密。
第二篇:民族宗教问题浅析我国民族宗教问题及其对策
内容摘要。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是我国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其中,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是我国民族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认识妥善处理好这个问题,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最大限度地调动少数民族信教群众和宗教人士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民族宗教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民族团结对策
正文: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数民族宗教的概况(以西藏为例)及其发展
(一)新中国成立之初西藏宗教的概况
新中国成立之初的西藏宗教状况是,总人口120万人,几乎是清一色的藏族,基本上都信仰藏传佛教。僧尼多大达12万人,占西藏人口的2670座①。可以说,在西藏,无处不见庙,无家无僧尼。当时西藏仍实行着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达赖喇嘛既是最高的宗教领袖,又是地方政府首脑,上层僧和农奴主、贵族组成了统治旧西藏的三大领主,各级行政机构的头人也大都由僧官担任。寺庙不仅掌管着全部宗教权力,而且有很大的政治力,可以随意干预政府与社会事务。在经济上,寺庙也占有大量土地和财富。同时寺庙还是西藏最大的高利贷者,建国初,寺院债务约占西藏放债总和的百分之八十。西藏地方政府全年的财政收入约有一半是用来供养寺庙和僧人的。寺庙在政治上对农奴和其他劳动人民实行残酷压迫,在其所辖领地内,设有法庭监狱,对农奴有生杀予夺之权。在文化和日常生活方面,处处渗透着宗教的影响,寺庙和僧尼垄断了西藏的全部文化②。
(二)从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是中国民族宗教工作第一个黄金时期,理论与政策是英明的,实践成果是辉煌的
中国革命成功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结果。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年代确立的民族平等和尊重、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新中国成立之后不仅继承下来,而且加以发扬。尤其在和平解放西藏、进军新疆、实现全国统一的过程中,解放军和党的干部忠实执行民族宗教政策,起了关键作用。由于民族宗教政策符合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国情,特别是对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做了正确处理,在短时间内,中国顺利实现了统一大业(台湾除外),结束了历史上由于帝国主义插手和旧中国政府腐败无能而长期存在的新疆、西藏等民族地区的不稳定、多动乱,民族感情达到空前融洽程度,建设事业发展很快③。
(三)1957年到1965年,民族宗教工作在理论上实践上既有开拓也有失误,是在曲折中前进
从1957年反右斗争起,经过1958年大跃进,到1962年起开展的“四清”运动,“左倾”思潮逐渐抬头,民族宗教领域不断受到冲击。1958年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实行民主改革运动。1962年班禅大师有七万言上书,对工作中失误提出中肯批评,遭到打击迫害。196
3、1964年开展对时任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的批判,指责他犯了右倾投降主义路线的错误。这些重大失误造成极大的思想混乱,民族宗教工作被引向歧路。
(四)1966年到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领导人错误地贯彻“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林彪集团和“四人帮”加以疯狂利用
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及基本政策被彻底践踏,民族宗教工作遭到全面破坏,宗教活动停止,宗教场所和文物被大量毁坏,宗教人士作为“牛鬼蛇神”遭到横扫和迫害。这是中华民族的①②《西藏革命史》西藏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页
原思明《中国共产党西藏工作50年》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印第33页③马虎成《当代中国民族宗教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6月第51页一场大浩劫,也是民族宗教领域的一场大灾难④。
(五)从1977年到现在,改革开放时期的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伟大成就,在理论和实践上不断开拓出新局面,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民族宗教工作的第二个黄金时期近期以来,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的执政理念,党的十七大要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在宗教问题上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徒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社会主义和谐论的提出,明确把宗教工作纳入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的大局,更加着眼于宗教的积极方面,使宗教自身的主动性、创造性得到更好的发挥,使宗教成为社会和睦关系的成员和建设事业的重要力量,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精神。
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具体成果
我们党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指导,结合中国国情,围绕权利与义务、思想观念与社会实体、宗教事务与社会公共事务、宗教与国家等,创造性地制定了一系列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发展,取得巨大的成功。基本政策包括:
1、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主要体现为四个特点。基础性、长期性、全面性和区别性。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经过探索,形成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中国模式。
3、抵御渗透。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首先关系到国家安全党的执政地位,其次关系到独立自主自办。
4、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宗教世界观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是根本对立的,因此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
三、宗教理论政策发展变化的基本特点
(一)阶级性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建立在一定的阶级基础之上的。我们党作为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其阶级性在宗教理论政策上有鲜明的体现,和资产阶级的宗教观有本质的区别。
(二)继承性我们党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同时,吸收借鉴了历代统治阶级处理宗教
问题的得失和国外处理宗教问题的经验教训。
(三)时代性我们党的宗教观发展变化的要求,根据党的纲领、目标和战略任务作出调整。
(四)群众性我们党观察和处理宗教问题,立足于团结、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群众观点是我们党制定和完善宗教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五)实践性作为执政党,我们党可以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付诸实践,在具体工作中形成、
⑤发展、完善宗教理论政策和措施。
四、当前民族宗教的新问题与新趋势
1、信教人口在继续增长,教徒结构在发生变化,更加知识化、年轻化和多层次化。
2、由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宗教领域的矛盾与纠纷增多。
3、由于阶级身份的淡化,民族身份、宗教身份凸显,民族宗教问题日益重要。
3、基督教过快发展,造成素质下降,成员复杂,极易被境外势力利用,有害和谐社会建设。
4、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相结合,在国际敌对势力支持下,进行破坏活动,损害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主要发生在新疆和西藏。
5、一些党政干部认识上存在着片面性。有些人把信仰上的差别上升为政治上的对立,视宗教界为异己的力量,对宗教采取简单粗暴的态度。还有些人对宗教放弃引导和管理,对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丧失警惕。
五、我对关于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的看法④⑤马虎成《当代中国民族宗教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6月第53页
马虎成
《宗教与民族问题研究论集》甘肃民族出版社2009年第79页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是我国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认识妥善处理好这个问题,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最大限度地调动少数民族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指导处理
⑥少数民族宗教问题,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指南。
(二)充分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发展的规律:根本是长期性、关键是群众性和特殊的复杂性
(三)必须科学认识和全面把握宗教与民族的关系
(四)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爱国宗教人士的积极作用
(五)必须结合少数民族宗教问题的实际,创造性地贯彻党和国家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六)充分尊重、正确评价少数民族的宗教文化,弘扬其优秀成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服务
(七)妥善解决少数民族共产党员信仰宗教的问题,是处理好少数民族宗教问题的重要条件
(八)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相和谐,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宗教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是处理好社会主义时期少数民族宗教问题的唯一正确的途径
⑥龚学增
《新中国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的历程和基本经验》宗教文化出版社2010年1月第318页
第三篇:党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党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开展宗教工作新的里程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标志着党对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是指导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纲领性文献,是党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开展宗教工作新的里程碑,必将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在4月22日至23日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科学分析了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深刻阐述了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是党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开展宗教工作新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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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宗教和邪教有着根本的区别。从性质上看,我国的宗教组织已成为各自信教群众的爱国组织,而邪教组织则是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宗教的活动场所是寺院、道观、清真寺、教堂或教徒的家里;而邪教则无固定场所,以练功弘法名义四处泛滥。正常的宗教活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而邪教无视国家法制、藐视政府和社会,危害国家和社会、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4.共产党员信教与宗教信仰自由之间的关系
宗教对国家来说,是个人的私事,这是就公民的信仰而言的。但是宗教对无产阶级政党来说,则不是个人的私事。因为无产阶级政党是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的、是彻底的无神论,而宗教的本质是唯心主义。共产党员的思想、信仰、行为,必须与共产党的先进性保持一致。因此,共产党员只能是无神论者,不得信教。如果在共产党员和信教之间,共产党员选择信教,就要劝其退党。这不是强制公民不信教,而是要求坚持信教的人不能做共产党员罢了。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仍有信仰宗教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