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残联等10部门《关于开展创建白内障无障碍省活动的意见》(苏残发〔20*〕4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办发〔20*〕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人人享受康复服务”的总体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深入开展“白内障无障碍区”创建工作,建立健全白内障患者统计、筛选、手术和费用报销的规范化、长效化机制,保证所有白内障患者特别是贫困白内障及时脱盲复明,恢复生活和劳动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区”,全面加强区级医院的眼科建设,让每位有康复需求的白内障患者都能及时得到复明手术;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使全区所有积存的和新增的白内障患者都能得到复明手术治疗;将白内障复明手术费用列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目录,全面建立针对白内障盲人复明手术的社会保障制度。

三、工作标准及主要内容

1.组织领导无障碍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卫生、财政、民政、残联等多部门协调运作的组织管理机制,创建工作纳入区残疾人事业“十一五”纲要、区卫生工作“十一五”规划、相关防盲治盲工作规划;建立白内障复明手术数据库。

2.白内障筛查及组织输送无障碍

①发现病员。建立长效、高度负责的随报机制,乡(镇)、社区(村)医生、康复员、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社区残疾人工作联络员,对辖区贫困白内障患者随发现、随登记、随报告;每年组织开展白内障患者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内白内障患者特别是贫困白内障患者的发生情况和手术需求情况。

②筛查患者。乡镇残联对发现的贫困白内障患者,要通过上报区残联后及时转介到定点医院眼科进一步筛查、确诊。

③输(转)送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手术。乡镇残联要做好转介、跟踪服务,对已确诊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做好救助服务、登记、审核及上报审批工作;按照定点医院确定的手术时间,组织贫困白内障患者到定点医院实施手术,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④建档回访。社区(村)医生、康复员或乡镇残联工作人员,要做好术后贫困白内障患者回访服务。回访的重点包括术后效果、本人生活、家庭贫困及改善情况等,并填写《康复服务记录》档案。社区(村)回访率要达到100%,乡镇残联抽查回访率达到50%以上。

3.公共白内障认知无障碍

①区残联、区卫生局要将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的救助政策宣传到社区、家庭。向贫困白内障患者做好“知情服务”工作,让患者本人及家庭三知情:一是知情白内障病症的防治知识;二是知情政府对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的有关政策、救助减免等规定;三是知情贫困白内障患者应到何时何处报名、筛查、手术,怎样办理免费、优惠复明手术申请手续,切实让贫困白内障患者受益。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现“白内障无障碍”的重要意义。

②加强协作,普及知识。区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发挥优势,积极开展白内障防治知识和贫困白内障复明政策宣传;卫生部门将白内障复明列入三下乡、“全民保健计划”、“爱眼日”、“防盲治盲知识普及”等工作中;残联组织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贫困白内障手术受益者的宣传报道,利用每年的“助残日”、“爱眼日”、“盲人节”等,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的爱眼护眼意识。

乡(镇)、社区(村)要利用辖区宣传阵地,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向居民广泛宣传白内障防治知识,使所辖区域内的白内障患者和居民认知率达80%以上;60岁以上高发重点人群的白内障防治知识认知率达90%以上。社区(村)卫生、康复服务站(点)要有白内障防治等宣传材料。

4.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无障碍

①由区残联和区卫生局确定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医院

②宿迁市中医院和*区珠江医院为全区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医院,各医院至少有1名能独立完成现代囊外摘除白内障和植入人工晶体手术、熟练掌握白内障复明手术技术的眼科医生,承担白内障复明手术任务。全区接受白内障复明手术的人数应占有康复需求白内障患者的85%以上,人工晶体植入率达90%以上,术后最佳矫正视力≥0.3的患者不低于90%,无严重并发症发生,术后随访率达90%。

③定点医院要有手术室和相应的手术设备,有专门的手术医疗组,有诊疗常规和手术方案,对术后患者进行跟踪服务,避免和及时处理并发症。手术能力达到本地区筛查患者的80%以上。

5.患者承受手术费用无障碍

①对全区享受城乡低保的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医疗费用全免手术,对未享受城乡低保的而又生活困难的白内障患者减免手术费用,参加医疗保险的患者按当地相关医疗保障制度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报销办法执行

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白内障患者的手术费用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报销;有自费能力的白内障患者自行解决手术费用

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的白内障患者,凭相关证件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到乡镇残联领取、填写《*区白内障复明优惠手术审批表》,经逐级审核后,报区残联审批。患者持区残联出据的《*区白内障患者优惠手术通知书》,到定点医院进行手术,手术费用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后,再到区残联办理医疗费补助。

④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免费手术对象。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白内障患者凭低保证复印件(要有照片和低保证号),如果是配偶患白内障,要有证明配偶的相关材料。

优惠手术对象。低收入家庭患者由乡镇出具家庭情况说明,由区残联审核属实方可办理申请。

⑤定点医院手术收费标准

白内障患者每例手术费用700元,手术费用包括。术前眼科检查、常规检查,人工晶体、术后用药及处置等手术费用。

6.白内障服务机制运行无障碍

保证新生白内障患者发现一例及时手术复明一例。

四、创建活动的组织、经费和政策保障

1.成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组成的“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区”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区残联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创建活动,各成员单位派一名联络员参与办公室工作。各乡镇、*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并制订例会制度、检查制度、经费投入和使用管理制度等。

2.建立分工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①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在手术实施过程中组织记者深入定点医院和患者群众中现场采访,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创建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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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区检查验收评分表》要求,由区创建领导小组,按照自查自评(县级)、复查复评、考评验收的程序,经市创建领导小组验收同意后,上报上级相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6.长效管理阶段(2009年开始)

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日常工作机构。白内障致盲残疾人筛查、转介、诊断、治疗、经费来源、费用支出等工作机制和服务网络完备。有需求的白内障致盲残疾人全部能够得到复明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