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创建文明机关方案(市)

为深入扎实开展好“基层建设年”和“行风建设年”活动,不断提高全市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树立和谐文明的队伍形象,现决定在全市系统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基层建设年”和“行风建设年”活动为中心,以“讲文明、筑和谐、促发展”为主题,以“转变观念、提升素质、优化形象”为重点,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创建“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团结创新、和谐美好”的文明机关。

二、主要内容

(一)培养勤政守纪、爱岗敬业的文明理念

一是强化道德观念。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积极倡树社会主义荣辱观。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普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树立新时期公民道德标准。积极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提高干部职工的道德觉悟和思想修养,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二是强化责任观念。积极开展“学榜样、比奉献”主题教育活动,在干部职工中树立讲文明、讲正气、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模范典型,倡导文明守纪、踏实工作的敬业精神和勇于探索、敢于突破的创新精神,用优秀的事迹感染人,用榜样的力量鼓舞人,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是强化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国家总局“六项禁令”和省局“五项禁令”,坚决杜绝收礼吃请、工作日中午饮酒等违纪行为。认真落实《威海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对干部职工日常行为的规范和约束。按照《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着装规定》要求着装上岗,遵守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

(二)倡导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文明风气

一是转变职能,提高效能。积极落实《关于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登记注册、商标保护、消费维权、帮扶企业等各项服务职能,深入推行“政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实行“一站式服务”和限时、延时、预约服务,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需求和意愿,不断创新服务措施,提供更加人性化、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是规范言行,文明执法。实行挂牌服务,在办公桌上规范摆放桌牌,标明工作人员的姓名、单位及职务等信息。严格实行亮证执法,工作人员在巡查办案过程中必须“先亮证,后执法”,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倡导语言文明、举止文明,推广使用普通话,提倡使用文明用语,普及文明礼仪,禁止污言秽语和粗鲁举止。

三是理性执法,合理裁量。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执法的理念,倡导理性执法,适度处罚。全面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不断完善自由裁量、案后回访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聘请法制监督员参与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树立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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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市局成立创建文明机关活动领导小组,由邵立勇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调度,定期考核总结,不断强化领导、完善措施,将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确保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二是加强考核检查。市局将成立督查小组,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执行“禁令”、落实《行为规范》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检查、抽查和明察暗访的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对考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将根据有关制度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核检查结果还将纳入年终综合考评,并与年度评先选优挂钩。

三是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将创建文明机关活动与机关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三会一课”活动为载体,宣传文明机关创建活动,使机关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开展“争当优秀党员、争创文明标兵”活动,鼓励党员干部自觉参加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积极带领群众投身文明机关创建活动,营造出“我是机关一分子,我为文明做贡献”的思想氛围,不断将创建文明机关活动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