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创建·春运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整顿客运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打击盗抢等犯罪活动,营造春运和谐平安环境,根据市里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平安创建·春运行动”活动。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平安创建·春运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区“平安创建·春运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区长王柏生任组长,副组长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袁昌华,区委常委、副区长刘金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候春静担任,区纪委(监察局)、宣传部、政法委、交通局、公安分局、物价局、广文局、安监局、工商局、城管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交通局,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设立春运工作值班及投诉电话(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

本次行动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平安创建·春运行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月23日—1月27日)。

1月26日下午,召开全区“平安创建·春运行动”动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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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明查暗访组,由区纪委(监察局)、区委政法委组成。主要职责是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负责对此次“平安创建·春运行动”活动开展情况的全程监督,对工作敷衍了事甚至违规违纪的工作人员,特别是因失职、失管、失控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工作组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阶段。总结评比,建立长效机制阶段(3月2日以后)。

对春运任务完成较好、服务质量优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春运工作中发生重特大服务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予以处罚和制裁,对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公开进行曝光。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成效,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