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县城实施方案

为改善县城生态环境,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把我县建设成为“经济快速发展、环境质量良好、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人民群众满意”的现代化城镇,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标准,制定我县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强化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积极实施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以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为总目标,重点突破、点面结合、全民动手、全面达标,努力改善城区环境质量,加快城镇建设步伐,推动全县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把我县建成“天蓝、地绿、水清、气爽、路畅”的现代化园林生态县城。

二、创建目标

我县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的总体目标是。根据河北省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从现在开始,动员全县人民行动起来,巩固和发展多年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成果,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提高我县社会、经济、环境持续发展水平和环境水平,利用三年时间,使我县县城达到河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标准。

三、考核指标

(一)环境质量指标

1、空气污染指数<100的天数超过275天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

3、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4、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5、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0%

7、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70%,无工业危险废物排放

8、噪声达标区覆盖率>60%

(二)社会经济指标

9、人均gdp>1万元/人

10、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5%

11、人口自然增长率<全省城市平均水平

(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标

12、城市污水处理率>50%

13、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100%

14、城市气化率>90%

15、城市集中供热率>30%

1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

(四)环境管理指标

17、县委、县政府听取环保工作汇报和政府研究环保工作频次>2次/年

18、公众对城市环境满意率>60%

19、按期完成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cod、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

四、任务分工

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任务重,时间紧,需要全社会积极行动,县直各部门和景州镇政府要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联动,采取得力措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主要任务分工如下:

(一)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

1、城市开发建设。合理规划,扩大城市规模,继续做好县城新区二期居住小区及工业区的开发建设工作。主办单位:景州镇政府;协办单位: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

2、集中供热、供气工程建设。开展集中供热、供气工程建设,提高城市集中供热率、气化率。主办单位:县建设局;协办单位:景州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计划局。

3、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年年底完成县垃圾处理厂建设,完善城市垃圾收集、运输设施,做好垃圾资源化工作。主办单位:县建设局;

2*县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实施方案》的

4、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对县城污水进行治理,改善惠民渠污染现状。主办单位:县建设局、环保局。

(二)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1、制定并监督落实工业污染治理规划及限期治理计划。主办单位:县环保局。

2、在县城附近尤其是上风向严格控制新建污染项目。主办单位:县环保局;协办单位:县计划局、县经发局、县企业局、县工商局。

3、完善和规范烟尘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建设。主办单位:县环保局;协办单位:景州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4、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保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率达100%。对县城超标锅炉要加强治理,加大执法力度,杜绝黑烟囱的存在。主办单位:县环保局;协办单位:景州镇政府、县经发局、县企业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5、推广清洁生产工艺,提倡文明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主办单位:县经发局,协办单位:县环保局。

6、继续实施县城内”退二进三”工程,制定详细搬迁、停产、改造实施计划,对县城内污染企业进行搬迁、改造。主办单位:县经发局;协办单位:县环保局。

7、改变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逐步减少原煤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建立煤炭管制机制,全面禁止销售使用高硫份和高灰份煤炭。主办单位:县经发局;协办单位:县计划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环保局。

8、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对机动车尾气监督监测,实行定点与路检相结合,提高机动车尾气达标率。对尾气污染严重,经维修仍不能消除污染的老化车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强制报废。主办单位:县公安局;协办单位:县环保局。

9、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控制摩托车、出租车数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主办单位: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协办单位:县公安局。

10、控制建筑扬尘污染,对县城内建筑施工现场严格管理,确保所有工地扬尘污染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主办单位:县建设局;协办单位:县环保局。

11、运送土、煤、粉煤灰、水泥、砂石、垃圾的车辆必须密封,防止向道路随意掉撒。主办单位:县城管大队;协办单位:县建设局。

12、对县城道路实施机械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污染。主办单位:县建设局。

13、取缔露天烧烤,并加强巡视严防反弹。主办单位:县城管大队;协办单位:县工商局、县环保局。

14、禁止焚烧秸杆、树叶、垃圾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主办单位:县农业局、县城管大队;协办单位:县环保局、景州镇政府。

15、县城区内所有经营性炉灶推广使用清洁燃料,并对油烟污染进行治理,实现达标排放。主办单位:县工商局、县环保局。

16、在县城区周边建设具有防止自然外尘侵入能力的绿化隔离带。主办单位:县林业局;协办单位:景州镇政府。

(三)大力治理水环境污染

1、巩固”一控双达标”成果,严防污染反弹

对污染治理无望至今仍未达标的企业,贯彻”关、停、并、改、转”方针。主办单位:县经发局、县企业局;协办单位:县环保局。

对达标企业加强巡查,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率和污水达标排放率达100%。对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设备。主办单位:县环保局。

2、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速度。主办单位。县建设局。

3、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对污染严重的化工、造纸、印染、酿造等建设项目严格控制,禁止产生新污染源

。协办单位:县计划局、县经发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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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攻坚,力争在*年上半年完成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各项指标,*年12月底前必须全部达标。*年3月底前向河北省政府提交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验收申请。

主题词:省级环保模范城创建实施方案通知

中共*县县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