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创建高新区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带来的历史机遇和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实施的新形势,适应国家鼓励自主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要求,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的引领、示范和支撑作用,加快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的重要性

(一)促进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客观要求。当前正处于重要的战略转型期。面对国内外宏观政策环境的深刻变化,我市既面临着加快发展的良好机遇,又存在着产业结构、区域经济、城乡发展三大失衡和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市场发育滞后、劳动力素质低下三大瓶颈制约。促进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其根本目的是要以高新区为引领,切实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实践,努力将经济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促进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是我市从整体上加快高新区转型升级、提升综合竞争力的必然选择。高新区在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高新区的转型升级事关能否提升综合竞争力,事关能否走在全国、全省又好又快发展的前列。促进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其根本目的是要发挥高新区的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切实把建设创新型特色科技园区作为各级各类园区的重要发展方向,着力促进各类园区发展路径的战略性、根本性转变,推动各类园区转型升级,努力实现以创新驱动发展、以创新引领发展,不断提升综合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高新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三)促进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是我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举措。当今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科技创新能力特别是自主创新能力已成为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出台了《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决定》、《关于加强科技工作发挥支撑作用推进实施科教引领创新转型战略的决定》,编制了《大科教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并制定了实施方案,提出经过10—15年的努力,使我市成为具有强大创新动力和雄厚创新实力的城市,成为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城市,成为在某些关键技术、核心领域、战略产业上具有领先优势的城市。促进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其根本目的是要充分发挥高新区已形成的科技、产业和人才优势,在区域创新体系、人力资源开发、国际国内科技合作等事关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点领域作出新的探索,以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深入开展,如期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目标。

二、促进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四)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按照国家关于高新区“四位一体”的发展定位,深入实施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全面推动高新区发展观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大幅度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经济增长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使高新区成为引领全市持续跨越发展的核心引擎。

(五)目标任务。结合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普遍性建设目标要求和高新区在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中肩负的新使命,通过“以升促建”,至2015年,高新区内企业研发总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以上;财政科技拨款占园区全部财政支出比例高于6%;建成5个以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20家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每万名从业人员拥有的当年新增授权发明专利数高于20件;生产总值实现500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实现300亿元。推动高新区建立能够长期稳定支持创新的体制机制,建成广泛、高效吸纳创新要素的区域创新系统以及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高端知识型城市新区,做强做大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全面提升高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产业集群的规模经济优势、创新竞争优势,营造优越的创新创业环境。将高新区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实力雄厚的自主创新核心区、现代产业体系先导区、能源化工高端产业成长区、科学发展模式示范区、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生态环保模范区,成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化工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国内一流的高科技园区和高端开放的创新经济体。

三、大力提升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

(六)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切实加强高新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在创新基金申报、科技计划立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型企业创建等方面给予大力指导与帮助。要以领军企业为龙头,集中创新资源,培育和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打造50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完善产业技术创新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竞争力。设立高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高新区配套1000万元,集中支持重点产业的科技创新与发展。市直相关部门原则上每年应安排科技专项经费的30%用于支持高新区科技创新。

(七)加快构建自主创新平台。通过政府引导投入、院校企业共建、利用资本市场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加快建设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以大型龙头企业为核心产业技术联盟、产业标准联盟、市场战略联盟等创新平台。围绕高新区特色产业,加强产品开发与测试、大型仪器共享、科技信息发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科技信息共享平台、院士专家服务中心等科技资源,整合形成面向企业的开放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八)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市、区财政要加大对企业孵化器的支持力度。充分引导、筹措社会资金,大力支持高新区各类综合(或专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基地等的建设,进一步扩大孵化面积,不断改革创新,促进孵化器市场化、专业化、网络化,提升企业的孵化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大对高新区创业中心的建设扶持力度,完善企业孵化体系,针对科技创业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建立支持科技创业企业由小到大迅速成长的梯次推进机制、多级助推模式和全种孵育体系,培育一批成长性强的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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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加快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高新区管委会、区政府、横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会制度,研究建设国家级高新区工作总体方案和阶段工作重点,协调解决“以升促建”中的重大问题。

(十八)建立考评机制。围绕推进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加快建立导向明确、指标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市政府将依据考评体系,突出考核高新区创新体系完善、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的实际成效,着力引导全市上下在科学发展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十九)加强统筹协调。市级各部门和高新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高新区升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进国家级高新区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狠抓工作落实。各职能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通力合作,强化对高新区的政策支持,确保把高新区建设成为国家级高新区目标的全面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