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强镇创建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实施《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科学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我区的经济综合实力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现就“品牌强镇”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区品牌工作,进一步发挥政府引领品牌建设工作的作用,深入实施品牌战略,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结构优化为重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培育、发展和保护一批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和区域品牌,努力创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内和国际品牌,并以此带动全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产品质量档次和现代企业管理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更好地推进全区的经济发展,全面提升我区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推进品牌强镇创建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商标注册申报,拓展国际注册、农产品注册领域,大力扶持培育驰(著)名商标,打造专业商标品牌基地、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提升区域性集体品牌影响力,扶持建设一批品牌强镇,形成一批品牌建设特色镇,推动我区商标品牌数量和质量提升。力争5年内新增行政认定驰名商标3件、省著名商标16件、市著名商标35件,注册商标总量达3600件以上;争取通过五年时间,使全区30%以上的镇建设成为品牌强镇。
三、工作内容
(一)发展和提升制造业品牌。按照我区先进特色制造业集聚区建设要求,优先培育和提升木业、电磁线、电梯、电机、新型纺织、不锈钢等高新技术品牌产品。加快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特色优势产业,重点抓好木地板制造、电磁线制造、电梯制造等的品牌培育和争创国际知名品牌工作,使我区制造业的规模和水平有显著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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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切实加强领导。各镇、开发区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品牌强镇创建的重要性,把创建工作纳入政府任期考核目标,纳入评比考核。区政府成立品牌强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部署与协调全区品牌强镇创建工作。由分管区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工商分局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镇(开发区)分管领导为成员;各镇(开发区)按要求成立相关创建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品牌强镇创建工作,制定创建具体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解决人员、场地、经费等实际问题,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协调配合。品牌创建工作是一项关系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战略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镇、开发区要主动加强与政府各部门及相关企业之间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区级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切实为各镇(开发区)创建品牌强镇做好服务。
(三)营造良好环境。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品牌强镇宣传,建立健全品牌强镇创建体系,完善部门、镇、企业之间的创建关系。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创建成果、创建典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相关单位及企业的创建热情,从而营造创建品牌强镇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