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文明单位创建计划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和发展我局以往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切实提高我局干部职工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水平,培养高素质干部队伍,争创县级文明单位,按照县文明委关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总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优势,坚持“三个文明”建设一起抓,积极推进创建工作,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为林业生态建设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创建目标

(一)领导班子建设。以提升领导能力为重点,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行政和总揽全局等五种能力,强化政治、发展、创新、大局、忧患等五种意识,加强学习、教育和培训,使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政能力有明显提高,班子结构和整体功能有明显改善,作风建设有明显的改进,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贯彻,班子的团结和活力有明显增强,成为能够团结和带领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和林农群众开拓创新,齐心协力建设“生态、绿色”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思想道德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理论指导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基本规范,提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水平;规范党政干部从政行为,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勤政廉政,带动整个行风的好转

三是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创建活动,在全行业继续深入开展创建“精神文明示范窗口”和文明站所活动,文明站所建设达到上级的有关要求

(三)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全面提高机关效能。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提升依法治林水平;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证》为契机,进一步清理林业行政审批项目,最大限度地减少林业行政审批,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并加大对林业行政审批的监管力度,规范林业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健全和认真贯彻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完善以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以承诺制明确管理和服务要求、以公示制推行政务公开、以公开评议强化民主监督、以失职追究制严查工作纪律的效能建设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机关效能建设水平。

二是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转变文风、会风,文山会海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为基层和林农服务水平;加大行风建设力度,力争在全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中居前列。

(四)文化环境建设

一是加强党的建设,以党建带动群团建设,建立健全工青妇组织,充分发挥他们在机关精神建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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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增强透明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做到主动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特别是对外服务和执法窗口单位,凡能公开事项都要做到公正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要全面推行优质服务。想林农所想,急林农所急。凡对外服务的项目,要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实行实时服务、导办服务、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做到随到随办,不得拖延。

四要改进文风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