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创建工作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特别规定》,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全省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没有农业标准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实施农业标准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是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条件。只有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轨道,才能加快农业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才能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经营水平,才能完善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开展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创建工作,是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创建一批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点,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严格按照标准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全过程进行规范,实现产地环境无害化、基地建设规模化、生产过程规范化、生产经营产业化的良性模式,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加强示范带动,促进现代管理和现代技术的有机结合,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以实施农业标准化为抓手,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特别规定》,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龙头带动、农民实施,围绕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在全省创建一批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点,大力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全过程标准化,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我省农业标准化水平,保障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统一和整体提升。
(二)目标任务。在全省每年建设省级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点5个、市级实施示范点50个、县级实施示范点500个,立足市场化、产业化和品牌化的需求,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形成以主导产品为主的一系列优质安全农产品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对农业产地环境、农业生产资料、生产过程和产后的加工、保鲜、储运、包装、标志等实施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和质量控制。通过示范点示范辐射,力争到2010年,全省优质安全农产品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推广面达到90%以上,有主体带动的农产品基地100%建立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各类农产品基地4000万亩。
(三)工作原则。一是“典型示范,辐射带动”原则。在全省创建一批省级、市级、县级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点,通过典型示范,辐射带动周边或同类农产品基地,推进更大面积的农产品基地实施农业标准化。二是“规模发展,体现特色”原则。开展全省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创建要选择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农产品基地,同时实施示范的品种要具有一定的地方优势特色。三是“统筹协调,资源整合”原则。要加强多部门协作,充分利用科研院校、技术推广等单位的人才资源,加快农业标准体系的技术研究,在示范点进行推广实施。四是“积极探索,鼓励创新”原则。开展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创建工作是为了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新的形势而提出的,目的是要转变工作职能、创新工作机制,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创新,以创新增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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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创建是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要把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创建作为建设农业的重点工作,作为转变农业部门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各地要积极争取计划、财政、科技等部门的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创造有利的工作环境,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省里对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创建实行项目化管理,将在农产品质量建设资金中安排专门经费,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各地开展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创建进行适当补助。各地也要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在标准制定、标准实施、基地建设、技术培训、生产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强化考核,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确定考核办法,定期对各项目工作进行考核、督查,确保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以上意见,请各地认真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