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开展消防平安创建工作意见

*年以来,我区积极开展消防平安创建活动,对于全面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平安*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推动全区消防平安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川政发〔*〕16号),现就进一步开展好消防平安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总体目标、实施步骤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高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目标,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平安创建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平安*”的部署,将消防平安创建活动作为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的总体要求,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总体目标。通过消防平安创建活动,逐步建立起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基本达到消防管理机制健全,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单位、社区和村镇消防安全自我管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进行,全社会抗御火灾事故能力明显增强,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推进消防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三)实施步骤。从*年起,利用2年时间完成消防平安创建工作总体目标。*年,全区60%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农村、社区和单位达到创建标准;*年全部达标,消防平安创建工作得到深入持续的巩固和发展,全区消防安全整体水平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创建标准

(一)“消防平安”部门标准

各部门是消防平安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在消防平安创建工作中应达到以下工作标准:

1、实行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分工负责制。政府各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明确,建立健全监管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公安消防、安监、监察、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经贸、教体、民政、交通、农业、文化旅游、卫生、人防、广电等部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城市消防与规划建设同步发展。*年完成《*区城市消防规划》修订工作。*年完成60%的乡镇消防规划编制,*年完成全部乡镇消防规划编制。结合当地产业布局、城市功能划分及相关专业规划的调整,完善城市消防安全规划布局工作。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发改、财政、建设、规划等部门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经费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并确保落实。市政消火栓建设及消防通信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市政消火栓完好有效率达到95%以上。

3、建立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消防部队装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防〔*〕300号)和上级有关要求,财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消防部队业务经费保障标准。进一步理顺消防经费供给保障机制,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消防站建设及其维护资金,公安消防部队业务经费和征招地方合同制消防队员、消防文职雇员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公安部《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公安消防站装备配备标准》规定和要求,配足配齐侦检、破拆、警戒、救生、堵漏、排烟照明器材和消防员个人基本防护装备,逐步配齐大功率水罐车、云梯车、高喷车、泡沫车、专勤消防车、后援消防车和处置化学灾害事故所需的特种消防装备。

4、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效。各安全检查部门适时部署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达到火灾隐患“减少存量、不增新量”。同时,建立完善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公示、挂牌督办、整改责任制等长效机制,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本系统无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

5、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普及。制订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将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及义务教育、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内容。深化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开设消防专栏;全面推行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建立消防教育基地,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率达到100%。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和电焊、气焊易燃易爆操作等重点工种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6、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完善。消防部门建立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完善预案,适时开展演练。

7、消防监督管理体系健全。落实消防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职人员不少于10人;每个公安派出所建立消防监督室,并设立专(兼)职消防监督员。公安消防部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安派出所对“九小场所”及农村、社区的监督管理底数清、情况明,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到位,辅导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开展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消防安全“两个能力”到位,对责任区单位消防监督检查率、火灾隐患查改率达到100%。

8、在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等重点单位积极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将保险费率与投保单位的消防安全评价结果挂钩,促使投保单位自觉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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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消防平安创建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全区消防平安创建工作达标验收标准及全区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为切实加强对全区消防平安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以及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设立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同时,要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量化细化建设标准,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广泛发动部署,精心组织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以实施;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资金投入,督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消防平安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典型引路,扎实推进。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在乡镇(街道办、开发区)、村庄、社区和各类社会单位等各个层面,依照创建工作标准,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要把各层次、各系统的消防平安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全面发展,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消防平安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先进典型,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消防平安创建氛围,扎扎实实地推进工作开展。

(三)落实目标,严格奖惩。按照“消防基础设施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状况良好,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形势总体平稳”的要求,从*年起,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将消防平安创建工作作为对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和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先进评选表彰的重要内容。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地方和单位,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