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塘乡创建社会治安模范乡实施方案

为了维护我乡社会政治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实现创建社会治安模范乡的目标,依据永兴县创建社会治安模范县实施方案,现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县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创建活动为契机,正确处理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推动依法治乡的进程,为我乡的两个文明建设

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社会治安模范乡活动,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感,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积极性,形成全民参与,部门协调,对综治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

局面,确保我乡社会政治稳定、经济持续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为争在2006年达到社会治安模范乡标准

三、创建标准

1.治安网络健全高效,群防群治措施落实;

2.无集体上访事件,无群众聚众闹事和群众性纠

纷械斗,无封建迷信和非法组织活动;

3.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

4.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明显下降减少;

5.民事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6.失足人员帮教成功率达100%;

7.遵纪守法户达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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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和明辩是非能力,自觉地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对各种违法犯罪防范于未然。

5.积极开展三评一帮,睦邻友好活动。实行村民会议集体评定遵纪守法户、双文明户、五好家庭户、村组党员对刑释解教人员二对一帮教,培养群众扬善惩恶,惩前毖后的良好风尚,与毗邻乡镇、村组签订协议,广泛开展睦邻友好活动,积极消除边界地区纠纷械斗的隐患,保证安定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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