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创建规范拆迁示范点活动通知

各区(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推进本市的拆迁工作,构建和谐的拆迁氛围,现将开展“创建规范拆迁示范点”活动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创建活动的范围

本市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在拆基地。

二、创建活动的时间

创建活动自20**年5月至20**年12月。

三、创建活动的要求

(一)规范拆迁示范点应严格执行“房屋拆迁五项制度”(即公示制度、信访接待制度、举报制度、承诺书制度、监管制度)的规定,坚持“阳光拆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规范拆迁示范点应做到规范操作,坚持拆迁上岗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本市有关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和基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操作,做到文明拆迁

(三)规范拆迁示范点必须在拆迁范围内将补偿安置结果予以公示,接受被拆迁人和社会各方的监督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创建活动结束后,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根据创建规范拆迁示范点的相关要求,从全市挂牌的规范拆迁示范点中初评“最佳规范拆迁示范点”和“最佳规范拆迁个人”候选名单,通过全社会公开评选“最佳规范拆迁示范点”和“最佳规范拆迁个人”,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对“最佳规范拆迁示范点”和“最佳规范拆迁个人”进行表彰。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