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创建规范拆迁示范点活动通知
各区(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推进本市的拆迁工作,构建和谐的拆迁氛围,现将开展“创建规范拆迁示范点”活动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创建活动的范围
本市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在拆基地。
二、创建活动的时间
创建活动自20**年5月至20**年12月。
三、创建活动的要求
(一)规范拆迁示范点应严格执行“房屋拆迁五项制度”(即公示制度、信访接待制度、举报制度、承诺书制度、监管制度)的规定,坚持“阳光拆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规范拆迁示范点应做到规范操作,坚持拆迁上岗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本市有关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和基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操作,做到文明拆迁。
(三)规范拆迁示范点必须在拆迁范围内将补偿安置结果予以公示,接受被拆迁人和社会各方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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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创建活动结束后,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根据创建规范拆迁示范点的相关要求,从全市挂牌的规范拆迁示范点中初评“最佳规范拆迁示范点”和“最佳规范拆迁个人”候选名单,通过全社会公开评选“最佳规范拆迁示范点”和“最佳规范拆迁个人”,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对“最佳规范拆迁示范点”和“最佳规范拆迁个人”进行表彰。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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