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文明号创建通知

青年文明号创建通知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根据省创建青年文明号组委会《转发<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皖青创建文明号〔2011〕2号)和省局《转发<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皖国税函〔2011〕74号)精神,在全市国税系统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贯彻落实好此次活动,现提出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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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心策划,统筹安排。立足本单位的办税服务厅窗口,结合建党90周年、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双先评选、道德模范评选等活动,通过开展特色鲜明的活动,大大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纳税服务。活动自201x年x月启动,至201x年xx月结束。第一阶段,201x年x月x日—201x年x月xx日,广泛动员阶段。各单位要围绕立足岗位比奉献,创先争优做示范的活动主题,认真展开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研究部署活动方案,于201x年x月xx日前将活动方案报送市局教育科。(ftp/教育科/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活动/活动方案)。第二阶段,201x年x月xx日-201x年xx月xx日,全面推进阶段。各单位要深入挖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按照拟定的方案,加强对此项活动的领导。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可设立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活动专栏,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活动结束后将开展情况(包括活动总结、工作经验、先进典型事迹、照片等)及时报送市局教育科(ftp/教育科/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第三阶段,201x年xx月,总结表彰阶段。总结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活动,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三、搞好总结,加强宣传。各单位要搞好经验总结,研究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大力发掘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加强宣传,扩大活动影响。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将作为今后推荐评选上一级青年文明号的重要依据。

201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