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自评报告
**区现有各级各类学校**处。其中普通高中1处,职业学校2处,初中14处,小学60处,在校学生4.51万人。多年来,区教育局坚持把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教育稳步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争创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区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泛动员,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创建活动。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工作责任为贯彻落实好争创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的要求,区教育局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认识,强化了责任。一是实施“一把手”工程。教育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纪委、计财、信访、督导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责任。同时,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列入各级学校领导班子的责任目标,明确“一把手”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第一责任人,坚持一抓到底,常抓不懈。二是实行教育收费责任追究制。每年年初,我们对班子成员和各科室治理乱收费的责任分解落实,区教育局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各学校、教管办一把手签订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专项责任书,单位一把手与中层干部签订治理乱收费专项责任书,尤其各学校校长同时与年级组长、班主任签订治理乱收费专项责任书,年底进行责任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形成了多管齐下、分级管理的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两个必查”、“一票否决”。专门设立信访办公室,规定凡是实名举报的乱收费案件必查,凡是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转来的乱收费投诉必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处理意见。对查实存在乱收费行为的学校和有关人员在年度责任目标考核、晋级晋职、评先树优上“一票否决”,形成了多管齐下、分级管理的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工作格局。
二、狠抓落实,强化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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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规范收费行为。主要是坚持“四公开、三设立、七统一”的做法。四公开:即公开教育收费政策、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公开教育收费标准、公开学校收支帐目;三设立:即各学校统一设立校长信访接待日、设立举报投诉箱、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七统一:即统一由市区物价部门确定收费政策、收费项目和代收代支项目;统一审批收费项目,收费前,各学校凭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向区教育局做出请示,注明收费项目、标准,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收费;统一由区教育局监制《收费通知单》,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做到学生人手一份;统一收费时间,每学期开学后15天为全区中小学统一收费时间,各学校必须在规定时间,按照审核标准进行收费。其它时间,一律实行零收费。统一要求各学校将收费公告张贴在校务公开栏内,供家长查看和监督;统一由学校将各项收费入帐进行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统一由学校在每学期末公布收费使用情况,多退少补。区教育局实施校务公开制度,特别将收费情况,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校务公栏内进行公开。同时把“四公开、三设立、七统一”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列入《校务公开考核评估办法》,把校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行风检查工作之中,加强进行检查和指导。
(四)加强财务管理。坚持专款专收专用,对全区中小学收费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统一核算,区教育局计财科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统一管理,并按规定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杜绝用于教职工福利和扩大支出;对代收费项目,各学校除省政府等部门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统一代收的课本课、作业本费等费用外,学校不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代收费坚持“提供服务、不得盈利、多退少补、及时结算”的原则,每学期向学生结算清楚,并向学生家长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落实农村“三保”政策,未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行为,教师工资实现区财政通过银行统一发放。
(五)严格控制学具图书管理。在用书方面,除国家规定的学生用书外,对中小学使用的课外读物和复习资料,一律由区教育局图书代办站、教学研究室、普教科统一配合,严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