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自评报告
一、提高认识,强化工作责任
为贯彻落实好争创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的要求,区教育局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认识,强化了责任。一是实施“一把手”工程。教育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纪委、计财、信访、督导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责任。同时,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列入各级学校领导班子的责任目标,明确“一把手”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第一责任人,坚持一抓到底,常抓不懈。二是实行教育收费责任追究制。每年年初,我们对班子成员和各科室治理乱收费的责任分解落实,区教育局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各学校、教管办一把手签订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专项责任书,单位一把手与中层干部签订治理乱收费专项责任书,尤其各学校校长同时与年级组长、班主任签订治理乱收费专项责任书,年底进行责任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形成了多管齐下、分级管理的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两个必查”、“一票否决”。专门设立信访办公室,规定凡是实名举报的乱收费案件必查,凡是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转来的乱收费投诉必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处理意见。对查实存在乱收费行为的学校和有关人员在年度责任目标考核、晋级晋职、评先树优上“一票否决”,形成了多管齐下、分级管理的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工作格局。
二、狠抓落实,强化过程管理
(一)强化建章立制。为有效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区教育局建立实行了《收费请示制度》、《教育收费零收费期制度》、《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教育收费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为规范教育收费提供制度保障。
(二)严格收费标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按照省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民办学校一律以市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许可证规定标准收费;在高中阶段,招收新生工作中,严格遵守“三限”政策,限分数,没有录取低于录取分数线的新生;限人数,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班额;限钱数,择校生交费标准,严格执行市定标准。除此以外,面向学生的其它收费一律视为乱收费。
(三)规范收费行为。主要是坚持“四公开、三设立、七统一”的做法。四公开:即公开教育收费政策、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公开教育收费标准、公开学校收支帐目;三设立:即各学校统一设立校长信访接待日、设立举报投诉箱、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七统一:即统一由市区物价部门确定收费政策、收费项目和代收代支项目;统一审批收费项目,收费前,各学校凭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向区教育局做出请示,注明收费项目、标准,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收费;统一由区教育局监制《收费通知单》,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做到学生人手一份;统一收费时间,每学期开学后天为全区中小学统一收费时间,各学校必须在规定时间,按照审核标准进行收费。其它时间,一律实行零收费。统一要求各学校将收费公告张贴在校务公开栏内,供家长查看和监督;统一由学校将各项收费入帐进行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统一由学校在每学期末公布收费使用情况,多退少补。区教育局实施校务公开制度,特别将收费情况,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校务公栏内进行公开。同时把“四公开、三设立、七统一”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列入《校务公开考核评估办法》,把校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行风检查工作之中,加强进行检查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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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是强化审计查证。我们通过行风窗口对话、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征求社会、家长对学校、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定期组织纪检、信访、审计等部门,对学校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不定期的对学校收费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同时,我们坚持开展教育内审工作,并始终把学校收费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内容来抓,定期对学校收费行为、财务管理、使用资金等方面进行审计督察,对在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的予以纠正,防止了各种问题的发生,赢得了群众的好评。
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强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杜绝了乱收费案件的发生,为教育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树立了良好的教育形象,在近两年的行风“双评”中,区教育局均取得较好成绩,被评为区软环境建设先进单位。
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