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研讨材料)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深刻总结了西藏过去五年的宝贵工作经验,提出必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西藏工作的战略性任务,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国前列。下面,我围绕此次会议主题,同大家分享几点个人学习体会,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意义。
谚语有云,“众人拾柴火焰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行动指南并努力维护共同体的行动举措,实际上是一个智慧聚集与力量凝聚的过程。从民族利益来看,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起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固思想长城,各民族共同维护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才能有效抵御各种极端、分裂思想的渗透颠覆,才能不断实现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民族根本利益;从民族复兴来看,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有效应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民族领域可能发生的风险挑战,才能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重要思想保证;从民族关系来看,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增进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自觉认同,夯实我国民族关系发展的思想基础,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从民族工作来看,只有顺应时代变化,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做到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的有机结合,才能把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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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积极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目标任务。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擘画了“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宏伟蓝图,提出了“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要求,明确要在五年内把所有县(区)建成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区),区地县创建本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占比要达到80%以上。下步工作中,我将带领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纳入纪委常委会工作重点,同业务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是明确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和措施,选派精干力量负责日常工作,做到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人管、有人抓。二是始终坚持把履行监督专责的过程作为维护民族团结,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严肃查处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力维护各族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是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纪检监察工作同频共振。
我的发言结束,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