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特色做法:以法治建设助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为大力推动城市文明的法治化进程,在全社会凝聚法治的价值共识,**市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运用法治手段和法治方法,推动创城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持续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助力添彩。

一、依法行政、规范履职,法治**建设不断深入

切实做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行政工作就推进到哪里,法治保障和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当好法治参谋、法律助手。

一是实现重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覆盖、零风险。确定《**市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7件规范性文件和各类合作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共进行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29件,提出法律建议400余条,有效防范了政府合同的签订履约风险,为创城工作筑起法治保障“防护墙”。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找准小切口,聚焦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执法领域、执法案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整治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加强不罚轻罚清单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为执法者套上法治保障“紧箍咒”。

三是着力促进复议应诉便民化、专业化。强化全市15个镇区街道司法所复议便民联系点职能,全面加强行政复议申请事项的咨询及行政复议材料的接收初审、复议案件的转送和送达等工作,推动行政复议便民网络体系进一步健全。今年以来,各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发放行政复议明白纸8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80余人次,共接待复议来访60余人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0件,已办结31件,行政复议满意度持续100%。强化行政应诉能力建设,组织小型行政诉讼庭审观摩2次、复议疑难案例研讨活动3次,组织参加基层法院旁听庭审活动4次,提高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出台最具刚性度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保持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为创城工作造就司法公正“硬约束”。

二、服务大局、持续发力,营商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结合**市委提出的“烟必行”营商环境品牌打造要求,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当好市场主体的“护航员”,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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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抓好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基层法治创建和法治建设工作添活力、增动力。目前,**市共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8个、**市级43个。全面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完成17个镇(街)746名“法治带头人”和2261名“法律明白人”的选拔工作,评选出“法德示范人家”592户,保证全市79.4%的行政村拥有法德示范人家,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以及“法德示范人家”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

三是推行“智慧矫正”监管模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等特殊群体依法加强监管教育,建成覆盖社区矫正中心和15个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区域的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在**市率先完成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远程视频互联互通,利用信息化手段从严落实请假外出、走访核查等工作,将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全部纳入严管等级,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