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城乡环境创建实施建议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城乡环境综合执法局的指导下,我镇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契机,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提升城乡形象和综合管理水平为目标,以创建环境优美示范村为努力方向,集中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和“七进”活动,拓展工作思路,改善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巩固和发展市级卫生城市成果,使万安镇的市容村貌持续改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乡综合服务功能得到有效提升。为推进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向纵深发展,年度我镇将创建全省“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列入工作重点,倾力打造城乡环境优美工程。为确保创建工作成效特制定《“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村庄示范点基本情况

1、斑竹村。斑竹村位于城东面,地处御营镇范家大园(军事家、政治家、文学家范仲俺的故居)、108国道,罗桂路,还有正在修建的青轨铁路东站,交通十分便利,是休闲和旅游的好地方。斑竹村辖区共有5个村民小组、615户、1548人、劳动力1048人、耕地面积455.5亩。该村也是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村,基础设施完善,村庄环境优美,符合“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创建标准。

2、芒江村。位于城北面,地处中心汽车站,成绵高速公路,宝成铁路,警安职业学院,辖区共有7个村民小组、分布在环山周围之间,耕地面积605亩、农村户数为434户、1293人、农村劳动力849人。该村以发展脆罐梨和蔬菜种植带动该村的农副产业的发展,是首批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生态环保示范村,村庄环境优美,也是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村,基础设施完善,村庄环境优美,符合“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创建标准。符合“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创建标准。

3、长虹村。位于城西南面,地处108国道、蟠龙镇的宝峰山,白马关景区的倒湾古镇,近邻城南新区,是旅游、休闲、观光的最佳去处。村辖区共有9个村民小组、农户589户、人口1624人、农村劳动力1134人、耕地面积1208亩。该村也是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村,基础设施完善,村庄环境优美,符合“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创建标准。

4、柏云村。位于城东北面,108国道成绵高速公路,紧邻调元镇(李调元故里),村辖区共有9个村民小组、农户656户、人口1945人、农村劳动力1249人、耕地面积.6亩。近年来,柏云村通过创模、创卫,结合灾后重建,村庄环境面貌有较大改观,公路沿线、河道沿线得到有效整治,也是省市级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村,该村村庄环境优美,符合“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创建标准。

二、主要目标

按照“主题鲜明、特色突出、效果明显”的要求,确定斑竹村、芒江村、长虹村、柏云村为环境优美示范工程示范村,精心策划,通过打造高标准、高质量的村庄精品亮点,以点带面,以点促面,整体推进我区镇(村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最终实现全镇所有村庄达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任务

以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以巩固“双创”及年万安镇芒江村的新农村建设和万安镇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为依托,强力推进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优美示范工程打造工作,全面提高万安镇(村庄)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协调指导各村的整洁工程和村庄清洁行动,加强各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指导户用沼气池建设,进行农村改厨、改厕、改水、改圈工作,搞好庭院美化建设工程,加强农村畜禽圈舍改造和畜禽粪便的无害处理。实现农产品质量无公害化,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庭院美化、田园清洁、村容整洁、民风文明的目标,达到城乡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城乡人居环境和村民卫生意识明显改善。

四、工作重点

(一)规划水平提高

提高村庄的规划水平和布局水平,杜绝在新建公路两侧夹道修房,村落规划充分利用自然地形,错落有致。

(二)风貌特色突出

着力打破“火柴盒”,提高居民设计水平。融合地域和历史文化、传统民居特色,按“外部突出特色、内部优化功能”要求,组织实施农村民居设计和特色风貌控制设计,新建居民随形就势、高低错落、风貌独特。

(三)配套设施完善

通村及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村内主干道硬化。完善给水、排水系统,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生产和生活污水因地制宜净化处理。

(四)村容整洁卫生

保洁制度健全,村内有公共厕所,提高农户卫生厕所改造率;农户普遍使用清洁能源;村内有休闲健身绿地,主要道路和河道两边实现绿化,住宅之间有林盘绿地,农户庭院绿化。

(五)文明乡风形成

多形式宣传普及文明、卫生常识,倡导文明行为方式和良好卫生习惯,制定“村规民约”推进村庄环境治理,在农村居民中形成讲文明、爱卫生的新风尚。

1、清洁化标准

(1)村庄道路与公共活动场地内不得有人畜、家禽粪便,柴草、肥料、砖石及其他废旧物资应集中有序堆放;有效清理地面痰迹、烟头、纸屑及瓜皮果核等;村庄道路与公共活动场地附属设施(公告牌、宣传栏、标志牌、路灯等)应保持清洁,不得出现明显污损,不得有积尘、痰迹、淤泥或其他污垢。

(2)村设置的垃圾收集点应基本保持洁净,无垃圾吊挂现象;公厕内外保持整洁。

(3)村店铺应履行“门前三包”合同义务,无向店外地面抛洒垃圾或污水现象;村民在自有房屋门前设置的固定摊位,应保持摊位本身和周边环境的整洁。

(4)村小商业设置的门面牌匾,每处不得出现2块以上浮土、锈迹、油渍等污垢;每处建(构)筑物、市政设施立面、公厕内墙和绿地树干上未及时清理的“牛皮癣”不得超过5处。

(5)庭院绿地内不得堆放生活垃圾、柴草、肥料及其他废旧物资;不得出现痰迹、烟头、纸屑及瓜皮果核;附属设施(坐凳、灯具等)应基本保持清洁,每处设施不得出现2处以上积尘、痰迹、淤泥或其他污垢。

2、秩序化标准

(1)道路布局有序,新建主要道路应作环状布局,不得出现断头路,并禁止设置各种妨碍消防的障碍物;道路宽度应满足使用功能。附属设施(公告牌、宣传栏、标志牌、路灯等)应无缺失,并按有关规范有序设置、满足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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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核坚持半月一检查,一查一评比,以查促干,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保证实效

3、各村要充分发挥属地化管理作用,对所辖村庄行监督考核,同时,还要监督考核责任区内的其他各类单位,做到一级检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

4、构建督查考核问责机制。坚持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开展“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跟踪督查督办和考核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