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典型材料

惠阳区淡水桥背村委会辖区有4个村民小组,全村共有933户,总人口3457人。该村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通过建章立制,以制治村,该村各项事务管理工作走上了有章程保证、靠民主管理的规范化依法治村轨道,促进了经济迅速发展,社会治安稳定。20年间没有黄、赌、毒事件和刑事案件,先后被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评为先进单位,被惠州市委、市政府评为“一五”、“二五”、“三五”普法先进单位,2001年被省评为防止民间纠纷缴化二等奖,*年被省司法厅、民政厅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文明村。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创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方式。为了加强这项工作的领导,该村多次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组织村干部反复学习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及中央、省、市、区关于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相关文件。村委会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及时成立了以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为组长,村委会副书记、副主任为副组长,村委会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落实组长负总责,副组长具体抓,其他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责任,切实地做到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

二、健全规章制度,依法治理各项事务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才能使依法治村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桥背村委会在开展依法治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实践中,主要抓好了以下三方面的制度建设:

(一)健全和完善了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组织管理制度

一是健全党支部、村委会按期换届选举制度,保证了选举工作严格依法进行。该村“两委”干部的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选举法》,实行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当场公布,充分体现了村民的心愿。

二是建立和健全了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该村做到了凡是村里的大事,尤其是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三是建立健全了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该村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都报街道办审查备案,坚持了合法性、针对性、全面性、可操作性和民主性的原则,明确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工作程序,以及经济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使村管理做到行之有规、处之有据,实现村民和村委会成员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四是健全和完善了以村务、财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等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使村干部各项管理行为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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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进一步规范村级管理。在创建活动中,建立和健全一整套民主管理制度,实现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照章办事已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是村风民风好转,社会秩序进一步稳定。通过深入开展法德教育和综合整治,该村的社会治安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赌博和吸毒等危害现象多年来实现“0”记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调处及时,杜绝了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上访事件,村风民风好转,社会稳定的局面正在逐步形成。

五是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通过完善民主制度,实行村民自治,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村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由于决策透明、科学,经营规范、管理民主,促进该村经济快速发展,2007年该村经济比前年同期增长18%,农民人均收入比上年增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