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汇报材料

乌鲁木齐市第二十四小学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工作汇报材料

乌鲁木齐市第二十四小学为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结合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我校扎实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现就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乌鲁木齐市第二十四小学位于奇台路北二巷14号,始建于1972年9月,前身是抗大学校,于1979年9月正式成立乌鲁木齐市第24小学。建校时是民汉学校,从1987年9月份开始改为纯民语学校。2004年9月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的决定》落实《新党发(2004)2号文〈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经沙区政府、沙区教育局研究决定改为民汉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77名,其中汉语部教师22人,民语部教师55人。代课教师9人,民8人,汉1人。教学班22个,其中民语班15个,汉语班7个,在校学生896人。其中名593人,汉303人。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民族团结教育是我校德育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学校长期坚持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为做好本次创建工作,学校成立了以书记、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精心设计了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进行了任务分解并认真组织开展了创建系列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周密安排部署,使创建活动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扎扎实实,突出民族团结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

三、校园文化建设彰显民汉一体

1、校园文化凸显民汉融合。学校一进门在最醒目的地方悬挂着标语:“学习母语,弘扬民族文化;学习汉语,建设伟大祖国”。学校所有的宣传版面,展示图标题全部使用民汉两种语言;学校的校歌《快乐校园》使用民汉两种语言演唱,大课间活动播放的音乐既有汉语歌曲,又有民族歌曲,大课间操既有民族歌舞,又有富有时代特点的韵律操;学校的红领巾合唱团是沙区唯一一个使用民汉两种语言演唱的学生合唱团,曾代表沙区参加区、市、自治区的各校表演比赛,获得了多项荣誉。

2、内在管理实行民汉一体化。学校里不分语系,制度统一,老师的办公室的分配打破民汉界限,按学科组、按年级安排,师生的各项活动均以学科组、年级组、办公室为单位。各个方面均体现“三个在一起”:工作在一起,学习在一起,活动在一起。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民族团结学习宣传教育,推进创建活动

教师队伍的思想建设是创建活动的关键,我校召开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专题学习动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向全体教师进行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民族区域自治法》教育,宣讲新疆发展的历史及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认清民族分裂主义本质和危害,分清是非界限和敌我界限,使广大教师进一步统一思想,全面正确地理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增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每周三的政治学习中,开展“四个认同”“新疆三史”“三个离不开”“四个意识”教育专题讲座。以“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和“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兄弟姐妹”为主线,以“增进互信、增进感情、增进团结”和“人人都讲民族团结的情,人人都说民族团结的话,人人都做民族团结的事”为抓手,教育引导各族教师牢固树立“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大力营造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稳定的舆论氛围,形成促团结、保稳定、增和谐的强大合力,形成“人人都讲民族团结的情,人人都说民族团结的话,人人都做民族团结的事”的良好局面。使教师树立立足本职,脚踏实地,培养好下一代,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五、加强学生主体教育,求实求新,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一)紧抓宣传,耳濡目染,创设良好的民族团结氛围

1、各学科结合学科特点,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民族常识教育,是民族教育的必要补充和延伸。各科教师在学科教学中积极发掘民族团结教育素材,充分利用品德、语文、美术、音乐等学科的民族常识教育因素,使民族团结教育各相关学科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学生在欣赏与参与的过程中,了解民族风俗、地域风情,增进民族交流,培养各民族学生间的感情。

2、利用“红领巾”广播站,每天中午的读报时间进行民族团结故事宣讲、新疆“三史”、“反邪教”、新疆民族团结模范人物宣讲等内容,让学生耳濡目染,感受民族团结带来的幸福生活。同时,开展“民族团结教育”黑板报、手抄报评比,利用黑板报、手抄报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月的宣传。

(二)开展活动,春风化雨,让民族团结的种子生根发芽

1、开展专项教育活动,从小学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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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自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工作以来,师生的民族政策常识水平明显提高,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进一步加深,增进了相互的了解,民族团结工作更上了一层楼。今后,我们将一如继往地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长期进行下去,以创建促和谐,不断为社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乌鲁木齐市第二十四小学

2014.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