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学民族团结研究现状综述
我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研究综述
“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民族团结是祖国统一的重要保证。”我国多民族的国情决定了民族团结教育始终是中小学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工作者要通过不懈的努力,“让学生知道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了解我国的,民族政策,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语言文字,知道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反对民族,分裂,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一直是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的主要形式。在新世纪、新阶段,高效地实施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是提升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效果的必然选择。
一、建国后我国民族团结教育政策的历史沿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团结教育一直贯穿于我国中小学德育教育工作的整个历程
(一)国家高度重视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并先后印发了多个文件,形成了连贯的指导思想
国家教委1987年印发了《〈关于在各级学校注意进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通知〉要求》,文件指出要在小学和初中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寓民族团结教育于各种生动活泼的活动之中。1992年国家教委、国家民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此文件中将民族团结和民族政策教育的内容概括为四项,即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反对民族歧视的教育,进行无神论和科学世界观的教育,反对民族分裂的教育。并指出通过教育,引导学生逐步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宗教观,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上要对不同地区、不同学校和不同年龄的学生提出不同的要求。1993年国家教委印发了《小学德育纲要》,要求小学生“知道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族人民要互相尊重、平等相待,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1994年中共中央印发了《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不论是在汉族地区还是在少数民族地区,都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的教育,大力宣传各族人民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做出的不懈努力和历史贡献。在各族人民中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的思想,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3]1995年国家教委印发了《中学德育纲要》,纲要中规定:在初中阶段要求学生接受“热爱祖国的版图和河山、语言文字、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和著名民族英雄、爱国志士、革命先驱、文化名人的教育;„„尊重兄弟民族加强民族团,结的教育。”在高中阶段要求对学生进行“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教育”。1995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也规定,国家对受教育者进行民族团结的教育。1999年,教育部、国家民委办公厅联合颁发的《关于在全国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在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进一步加大了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的力度:2001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强调要“加强国情教育”,“要对中小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教育”;2004年,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在中小学进一步大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指出了我国民族关系面临的新形势和在中小学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意义,就在中小学继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提出了要求;在2005年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使全社会牢,固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观念,使各族群众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尤其要在各族青少年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深扎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要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鼓励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实现和谐相处、共同进步。
我们可以看出民族团结教,育指导思想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入、不断明确的过程,其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教育发展的自身原因。随着我国教育模式向素质教育的转轨,我们把维护民族团结定位为中小学应具备的素质之一。从更大视角看,维护民族团结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应履行的一项义务,民族团结是衡量国家综合国力(民族凝聚力)的指标之一。因此,我们将民族团结教育作为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内容之一,是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体、心理和生活技能等多项素质教育和培养中的一项内容,但民族团结教育重于一般层面的素质教育,是一种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的地位是其他素质教育不可替代的。二是由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多民族的国情决定了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以前侧重于在民族地区的各级各类学校中加强民族团结教育。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举措的不断推进,我国的国情也发生了一些时代变化,其中之一就是各民族成员多向流动不断增加,民族成员间的交往空前增加,民族问题、民族关系的影响范围从原来的民族地区拓展到了整个国家、整个社会。近些年来,在民族地区、内地城乡以及各类学校中民族纠纷时有发生,其中相当一部分纠纷是由于不了解或不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甚至是由于违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引起的。为了适应民族关系发展的新需要,为了粉碎国内外敌对势力“分化”、“西化”我国的图谋,保持国家的长期稳定、统一,为了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促进民族间的团结、和谐,国家要求在全国的中小学生中加强民族团结教育。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中小学阶段的民族团结教育要更加深入、更加富有成效。
(二)设置民族团结教育课程,逐步将民族团结教育模式固定化、规范化为了体现民族团结教育的严肃性、政策性,1994年,我国开始在天津市的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试点活动。从1994—1995学年开始,在天津市有条件的中小学进行了第一批课程实施试点,试点学校进行民族常识教育,以国家教委、国家民委编写的《民族常识》(中小学试用教材)为教材,每周安排1~2课时,同时利用多种形式进行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民族常识教育活动。1996年,国家教委、国家民委在天津市召开了“全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总结天津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开展第二批民族常识教育活动试点工作。1996年6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在部分省中小学开展民族常识教育活动试点的通知》确定了北京、山东、河南、辽宁、吉林、四川等省市作为第二批试点地区,要求各试点学校开展民族常识教育,要以国家教委、国家民委编写的《民族常识》为依据,并根据中小学生不同年级的特点,结合地区、民族实际,选择其中的适当内容,组织开展活动。规定小学可在四或五年级初中可,在一或二年级安排试点教育活动,活动总时间可控制在6至8课时,可利用课外活动及团队、班会等时间,开展民族常识教育活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让学生在生动活泼的活动中自觉地接受教育。1999年,教育部、国家民委发出了《关于在全国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再次将试点地区扩大到新疆、西藏、广西、内蒙古、黑龙江、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广东、湖南、湖北、上海、重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
2000年10月29日~11月1日,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在山东省青州市召开了全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试点经验交流及工作安排会议。会议认为,在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塑造各民族大团结和祖国统一的国家意识及民族精神,有利于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校园文化的建设。要求已在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试点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点上深化、面上扩大的要求,积极扩大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地区和学校。还未开展此项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做好规划和教师培训等工作准备,从2001年春季起开展此项工作。在形成的会议纪要中指出:“要把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外教育活动,民族自治地方和西部地区要根据当地的实际,适当地增加活动课时,加强力度。为确保此项教育活动健康开展,要统一使用由教育部组织编写的教材。未经教育部组织审定的有关民族团结教育方面的资料、图书、音像等不得作为这项活动的材料进入中小学。要把活动课所需的材料列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中小学图书目录供中小学使用,;改革和加强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动动课教学材料的建设,在今后几年内由图书教材为主过渡到以音像教材为主,规定在音像材料制成使用前,各地小学低年级仍使用《中华大家庭》、小学高年级使用《民族常识》、初中使用《民族政策常识》等学习材料。”[5]2002年10月26日~28日,教育部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了全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议。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云南省副省长李汉柏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全国人大、中央统战部、全国政协、国家宗教局等有关部门以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民委(民宗厅、局)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共1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表彰了92个先进集体和72名先进个人。会议的成功召开进一步促进了全国中小学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2004年12月4日,全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经验交流会在南昌召开。教育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课程,这标志着我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已经进入深入发展阶段,民族团结教育将正式全面地“从娃娃抓起”。[6]根据教育部要求,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将涵盖我国56个民族的所有中小学生并要进行规,范化管理。一是要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当地中小学课程计划,课程按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和初中三个阶段组织教学活动,每一个阶段按6至8个课时安排;二是选好任课教师,并要专门培训和继续教育;三是要求教学活动统一使用三种教材和教学辅导材料,并禁止其他任何形式的教材或资料进入中小学。
我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课程的实施过程是一个试点起步、点上深化,面上扩大、全国推行的过程,是一个探索尝试、总结提高、形成定势的过程。目前,教育部正在全国范围内稳步推行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课程,但各地的情况是不平衡的有的地方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模式,有的地方刚刚起步,有的地方尚未开始,有的地方在认识上、重视程度上以及措施上有待提高。当前,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很多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管理者、教育工作者对民族团结教育的课程实施还存在模糊认识,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有必要,进一步明晰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课程的性质、目的、构成、特点等问题,以此促进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在所有地区和学校全面开展,不断提高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效益。
二、依托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课程深化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一)民族团结教育课程的研究概况1.课程及其类型课程是教育目的实现的中介。《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卷》(1985)称:课程即“课业及其进程”。有的学者将课程具体地理解为“课程是教育内容或教育影响的形式方面,或者说,课程是学校教育内容与学习经验的组织形式。”课程的主要构成要素包括教育目标和对教育目标的反映、教育内容和教育内容的计划与安排,以及教育活动尤其是学习,活动的方式。
正在深入进行中的新的课程改革,将课程类型划分为:①学科课程与经验课程(从课程内容所固有的属性来区分的两种类型);②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从课程内容的组织方式来区分的两种类型);③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从课程计划中对课程实施的要求来区分的两种类型);④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从课程设计、开发和管理主体来区分的三种类型)。上述各类课程所具有的特定价值以及每组课程类型所具有的价值互补性,意味着它们在学校课程结构中都拥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即学校的课程结构应当是由各种课程类型共同构成的一个有机的统一体。课程标准是国家课程的基本纲领性文件,体现着国家对课程的基本规范和质量要求,课程标准包括的内涵有:它是按门类制定的;它规定本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它提出了指导性的教学原则和评价建议;它不包括教学重点、难点、时间分配等具体内容;它规定了不同阶段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所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2.对民族团结教育课程的解读(1)课程性质。中小学的德育教育课程是中小学德育课程的组成部分,课程性质属于德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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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精心施教是有效组织和推进课程实施的关键环节学校作为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课程的具体承担者、实施者,应该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本校教学计划,根据国家要求确定教育内容、课时安排、活动主题、材料选用等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二是组织人员根据教育内容进行课程整合,制定出全校一盘棋的教育实施方案,涉及的相关学科各有侧重在内容上不重,复,各学科相互补充、相互衔接,使学生受到全过程、多学科、多角度、多层面的民族团结教育;选定和培训教师,提高教师开发资源、组织活动、实施课程教育的能力。教师作为组织和推进课程实施的具体责任人,要做到把握政策、精通内容、研究学生、研究方法,创造性地实施教育活动课程内容。
4.追求实效是有效组织和推进课程实施的落脚点教师要按照目的性原则、最优化原则选择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课程实施的方法和手段。在施教方法上要探索以学生“生动、主动”学习为标志的方法,注意通过引导学生自己查阅资料,亲自参加看、写、讲、画、演、唱等项活动,掌握民族常识及相关政策,提高学习能力,培养感情,逐步内化为个人的意志品质。针对教育内容及学生年龄特点,在实施教育活动课程中做到“两个兼顾”、“三层运作”、“五育结合”。在实施课程时注意课内课外资源兼顾,校内校外资源兼顾;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以三个层面展开以学校德育,处为主导层面、团队为综合层面、班级为基础层面开展教育工作;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要与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有机结合,使民族团结教育充满生机和活力。尤其要注意发挥集实验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自我教育于一体的开放性教育方式———主题班(队)会的作用;注意发挥将民族团结教育与中小学的艺术教育、素质教育紧密结合的丰富多彩的活动的作用。在施教手段上,注意利用多媒体手段和网络信息手段。
任何意义上的课程施教都需要一个过程,而良好的开端则是良好过程的起点,全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课程实施的良好开端需要以对课程明晰的了解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