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先进事迹材料
**职业大学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活动考核细则(试行)
被考核单位:
总分:
考核内容
项目
考核标准
标准分
评分要求
得分
一、
领
导
重
视
,
组
织
机
构
健
全
,
保
障
措
施
有
力
22分
1
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创建工作。
3分
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不得分
2
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单位每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团结创建工作4次以上
5分
研究民族团结模范社区创建工作会议记录少一次不得分。
3
单位领导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带头学习宣讲民族理论、宗教政策,在创建工作中做出表率。
6分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得分
4
将民族团结工作纳入单位党建工作目标,有创建工作长远规划,每年都有工作方案、有落实、有总结。
2分
纳入部门党建工作目标(工作规划)得1分,有创建方案,总结等相关资料得1分。
5
建立健全创建活动联席会等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创建合力;建立协调、处理涉及民族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分
各项制度及应急预案不健全不得分。
6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经费经费充足,基础数据和资料准确详实。
3分
经费充足得2分,基础数据资料准详实得1分
二
宣
传
教
育
扎
实
有
效
、
创
建
氛
围
浓
厚
21分
7
开辟宣传牌、电子屏、广播、学习园地、文化长廊等固定宣传阵地
5分
根据氛围营造情况酌情评分。
8
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宣传《纪要》精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马克思主义“五观”、“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受教育面达100%
7分
随机抽查酌情评分。
9
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宣传覆盖面达到100%
6分
随机抽查酌情评分。
10
按学校要求编报创建工作信息,反映工作动态,促进工作交流。
3分
根据信息任务完成酌情评分。
三、
维
护
稳
定
,
防
治
“三
非”
成
效
显
著
15分
11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并且有一定影响力的创建活动。
3分
备注。群众满意度测评参加人员为本单位的干部职工,人数不少于单位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包括党员、干部、群众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