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获网上在逃人员寄押地方公安机关看守所的有关规定

关于查获网上在逃人员寄押地方公安机关看守所的有关规定

注:规范性文件摘录

关于查获网上在逃人员寄押至地方看守所的,根据《关于边防检查站查缉网上在逃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境检。2006。1626号文件,部局网上有):

1、《出具在逃人员寄押证明》(附件1)和网上在逃人员的逮捕证、拘留证等法律文书(在逃人员数据库中下载,网址http://ztry.xz.ga)

2、移交已在看守所寄押的在逃人员时,边防检查站应向案件主办单位提供看守所出具的收押凭证,并为其出具到看守所提解该在逃人员的《在逃人员提解证明》(附件2)。看守所凭收押凭证及提解证明办理出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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