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训队管理规定] 正规化管理规定部队

集训队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田径项目高水平后备人才的系统培养,完善田径项目后备人才梯队建设,为国家培养夺取奖牌乃至金牌的优秀后备人才,促进田径事业可持续发展,成立国家少年田径集训队(以下简称国少队)。为加强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实现国少队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国少队是在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田径中心)与相关省市体育局和体育院校共同合作,共同领导和管理下,相对集中训练的队伍。

第三条国少队的任务和目标是。培养具有较高运动技能、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水平少年运动员,为田径项目未来发展建立体优智健的后备人才梯队。

第四条国少队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发扬团结协作的集体主义精神,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勤奋向上的竞争意识,吃苦耐劳的训练作风

2、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良好环境和有战斗力的团结集体

3、训练、学习和比赛是国少队工作的中心,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国少队的各项工作都要为训练、学习和比赛服务

4、立足选好苗子、打好基础、系统培养、着眼未来原则,遵循青少年训练规律和青少年生长发育特点,防止盲目追求一时的高水平高指标,创造适合青少年运动员健康成长的环境氛围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国少队由田径中心直接领导,同地方或院校合作建设。

田径中心负责国少队宏观管理,国少队的组建和布局,研究制定并落实支持性政策,提供专项经费等。

地方或院校协助田径中心管理国少队,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其集中训练、学习,落实配套经费等。

第六条国少队人员确立

1、国少队领队、主教练、助理教练员、运动员、翻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由田径中心和合作单位共同协商,由田径中心确定

2、国少队运动员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2月和8月寒暑假期间进行人员调整,确保集中力量培养有发展潜力的运动员

3、国少队混合组人员构成按地理区域划分,超出区域选调人员须上报中心许可,每组原则上超区运动员不超过2人

第七条国少队运动员的选拔条件。(1)参加过训练营活动;(2)系专家督导组认可的优秀后备人才;(3)国少队主教练推荐。

未符合本条(1)(2)的国少队运动员的选拔入队,需经国少队主教练书面推荐,对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和推荐理由予以说明。

第八条符合第七条规定的国少队运动员的选拔入队,需经田径中心商运动员所在单位和国少队共建单位,由田径中心最终确定。

被选入国少队的运动员所在单位需予以配合,积极输送运动员入国少队。

第九条运动员的离队(包括输送至国家青年队或省市运动队)需经主教练或原输送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陈述离队理由,报田径中心批准。

国少队混合组队员的离队,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第十条国少队运动员不得擅自离队。

第十一条国少队成立团组织,负责队伍团务工作,接受田径中心党、团组织的领导。

第三章职责

第十二条领队职责

1、在田径中心青少年管理部(以下简称青少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国少队全面工作

2、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国家体育总局及田径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3、负责队伍的党务、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和文化学习,队伍的管理工作,监督队伍完成训练、学习和比赛任务

4、负责行政后勤保障与队伍的财务预算和管理,核批队伍经费开支

5、组织国少队的各种集体活动。坚持住队和值班,掌握队伍各方面的情况。随队外出训练和比赛。及时向田径中心汇报相关情况。

6、认真开展反兴奋剂工作,防止队伍出现兴奋剂问题

7、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队伍配备医务和科研保障

8、每年12月下旬向田径中心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每年6月下旬上报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总结和计划主要包括国少队训练、学习、生活等情况。

第十三条主教练职责

1、负责运动员训练、比赛、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2、发挥在训练和比赛中的主导作用,努力提高运动员成绩,认真完成比赛任务。做好赛前准备、临场指挥和赛后总结工作。赛后15日内向田径中心上报比赛总结。

3、制定科学、系统、详尽的训练计划(长期系统训练计划、年度训练计划、阶段训练计划、周训练计划、课训练计划)。按规定要求住队和值班。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运动员执行计划的反馈信息。

4、每月初5日内向田径中心上报国少队训练、参赛简况汇报;每年6月下旬上报上半年训练、参赛总结和下半年训练、参赛计划;每年12月下旬上报本年度训练、参赛总结和下一年度训练、参赛计划

5、贯彻执行三从一大的科学训练原则,严格管理和要求,不断提高训练质量。坚持科学、求实、创新的训练态度,坚决反对早期专项化训练。

6、深入研究项目特点,不断探索青少年训练规律,积极开拓创新,勇于实践、敢于突破

7、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加强自我修养,做到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不得打骂或侮辱运动员

8、加强反兴奋剂知识学习,坚决反对使用兴奋剂,切实防止出现任何兴奋剂问题

9、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重视科研和医务监督工作,加强与科研人员和医务人员的配合

第十四条助理教练员职责

1、助理教练员是主教练的助手,协助主教练制定和实施训练计划,建立运动员训练档案

2、协助主教练做好运动员思想教育、文化学习和生活管理等工作

3、不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自身修养

4、完成领导和主教练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五条运动员职责

1、运动员是训练和比赛的主体,要增强竞争意识,以饱满的热情参加训练和比赛,把为国争光意识落实到训练和比赛中去,不断巩固和提高运动成绩,完成比赛任务

2、以运动员守则为标准,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守国少队的一切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管理。

3、认真完成每一次训练课,详细记录训练日记,认真完成个人训练和比赛总结。尊重主教练和助理教练员,积极主动向其反馈训练情况和体会。

4、努力学习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

5、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6、坚决抵制各种兴奋剂,加强自我保护,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药品和营养品

第四章训练、比赛、生活、宣传、出访纪律要求

第十六条主教练制订的全年训练计划和阶段训练计划,需经教练组研讨和专家组论证。主教练在训练过程中要发挥主导作用,保证训练计划正常实施。

第十七条主教练、助理教练员、运动员训练不得迟到、早退,保质、保量完成训练任务。不得随意停训,遇特殊情况须提前请假,病假需有医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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