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程序

1目的

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尽量减少因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及环境影响,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应于集团公司消防管理工作。3职责

3.1保安处是消防管理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3.1.1负责制定消防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确定重点防火部位(岗点);对集团公司各级重点防火部位(岗点)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配备

3.1.2负责火灾事故现场组织,解救被困人员、实施灭火行动及疏散物资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3.1.3负责管理部门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与管理

3.1.4对集团公司区域内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进行日常检查并督促整改

3.2水电分厂负责室外消防设施及消防水源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3.3各相关部门

3.3.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落实集团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3.3.2落实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负责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

3.3.3将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统筹考虑,保证消防经费的落实

3.3.4负责本部门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与管理

3.4各二级部门兼职消防员和义务消防队是消防管理体系的主要成员,在消防管理上,受保安部门(人员)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的贯彻落实和日常开展

4.工作程序

4.1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

4.1.1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执行,工程整体验收前必须先进行消防单项验收,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整体验收;

4.1.2日常工作中消防器材的配置由需要部门提出需求计划报保安处,由保安处到公安消防机关指定地方统一购买,需求部门从保安处领取消防器材并配置;

4.1.3购置的消防器材必须是环保型灭火器材,逐步淘汰1211灭火器

4.2消防安全机构

4.2.1集团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由管理者代表担任。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员由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子公司行政一把手担任。

4.2.2专职、义务消防队

4.2.2.1专职消防队设在保安处,队长由保安处消防专干担任,队员编制13人

4.2.2.2各部门按规定要求成立10至30人的义务消防队,队长由各部门行政一把手领导担任

4.3日常管理

4.3.1重点防火部位(岗点)确认

4.3.1.1保安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各部门具体情况及造成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决定重点防火部位(岗点)的确定

4.3.1.2保安处对公司重点防火部位(岗点)设置标志,确认重点防火部位(岗点)的责任人

4.3.2培训

4.3.2.1保安处应有计划地组织专职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不定期的培训,提高灭火技能和防火意识。消防管理程序(qg/xxcx4.4.6.10-2002)页码:2/2

4.3.2.2对重点防火部位(岗点)人员加强消防培训(包括消防演习),特殊岗位执行执证上岗

4.3.2.3各部门每年至少利用各种形式组织一次普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加强消防法和有关消防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防火意识和灭火自救能力

4.3.2.4保安处对新分配到重点防火岗位(部位)工作的职工(包括外包工队人员)进行消防知识专项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并有完整的记录

4.3.2.5按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对重点防火部位的工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消防知识专项培训,提高他们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3.3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子公司应认真落实各项防火制度,严格执行重点部位出入制度、明确责任人,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4.3.4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前应向保安处申报,安环处凭动火审批报告开具动火证。

4.3.5保安处消防队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子公司按消防规定要求指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负责管理与检查,并统一维修

4.3.6保安处消防队负责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定期组织相关单位演示

4.4火灾事故响应

4.4.1发生火灾事故所在部门或岗位人员应立即向保安处消防队和安环处报警,报警电话:8873119或是3119(保安处)及8872689或8872489(安环处)

4.4.2报警时,应讲清发生火灾事故的岗位或地点、燃烧的物质、火势情况、事故破坏程度及现状,是否人员受伤、报警人姓名、电话号码

4.4.3保安处消防队报到报警后,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查明燃烧部位,根据火势、风势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必要时报衡阳市“119”指挥中心,防止事故扩大

4.4.4施救时,应充分利用现场水源、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4.4.5发生火灾的部门必须立即组织人力、物力扑救,邻近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当积极给予支援

4.4.6生产制造部根据火情作好断电、可燃气体、液体和供水准备,医院作好救护准备,居委会作好居民疏散准备

4.4.7保安处负责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处理意见上报集团公司

5记录

重点防火部位档案

6相关文件

qg/xxcx4.4.7-2002《应急预案与响应程序》《消防管理制度》《动火管理规定》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机构的通知》《关于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的通知》

《关于确定消防安全责任部门重点防火部位(岗点)的通知》

第二篇:物业管理29消防管理程序公司程序文件版号:a

修改号:0ej-qp4.2消防管理程序

码:1/31.目的:加强消防工作的管理,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小区人身财产的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小区的消防管理。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

8、4.

9、4.

10、4.13章3.2iso9002标准第4.

8、4.

9、4.

10、4.13章4.职责:

4.1公司全体员工及分承包商员工为义务消防员;4.2公司管理者代表为义务消防队总指挥;4.3保安服务部负责日常消防的预防工作;4.4保安服务部主任检查、监督日常消防工作

5.工作程序:

5.1成立义务消防队

5.1.1由保安服务部成立义务消防队,保安服务部主任即为义务消防队负责人

5.1.2将义务消防队成员名单交给综合办公室备案

5.1.3义务消防队负责人,负责有关消防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5.2消防设备管理和检查:

5.2.1根据深圳市消防局制定的《消防条例》,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

5.2.2义务消防队建立《消防设备登记表》和《消防设备平面图》

5.2.3对小区消防设施按《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各检查方法》标出明显标记

5.2.4每月保安服务部根据制定的《消防检查制度》负责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在《消防器材设施检查表》中作好记录

5.3消防检查:

5.3.1保安服务部主任制定消防检查制度,根据该制度对小区及地下

公司程序文件版号:a

修改号:1ej-qp4.2消防管理程序

码。2/3车库的消防情况进行检查,做质量记录。

5.3.1.1对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要求先行修复并赔偿损失

5.3.1.2对违章使用、更改天然气管道的,要求停止作业,恢复原状

5.3.1.3对装修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责令停业使用,更换其它物品方可再施工

5.3.1.4其它。视具体情况提出改进要求。

5.3.2对违章情况由消防队长提出《整改通知书》,发至相关单位,限期改进并跟踪验证整改效果

5.4消防知识培训:

5.4.1对住户的消防要求:

5.4.1.1通过发放《住户须知》向住户宣传安全用电、用水、安全专用楼宇等常识

5.4.1.2义务消防员必须接受消防技能培训。综合办公室组织义务消防队消防知识的培训,并将培训结果填写在各人培训档案。

5.4.2对员工每年学习消防知识,增强消防意识,学习内容:公司制定的《消防检查制度》、学习情况,参加人员要详细记录

5.5消防演练:

5.5.1由保安服务部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5.5.2由保安服务部主任拟制演练计划,由管理者副代表批准后,责成保安服务部实施

5.5.3演练后,由保安服务部组织座谈、总结,将总结形成文字后上报综合办公室存档

5.6火灾事故处理:

5.6.1火灾事故处理程序参见《火灾应急措施》

5.6.2由保安服务部主任责成具体事故单位写出火灾事故报告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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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对于易燃物品,应设置专门场地,专人管理

4.4.3易燃物品存放地禁止火源

4.4.4公司办公场所禁止吸烟并设置专门吸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