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民政暨残疾人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关于**年民政和残疾人工作
(一)民生基本保障富有成效。一是民政和残疾人工作发挥了解决民生问题主力军作用。坚持把民政和残疾人工作作为全区重点办好的22件民生实事之一,全年共筹集各类民生保障资金8000余万元,全区困难群众的吃、穿、住、医得到较好解决。二是社会救助各项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提标工作圆满完成,新增近4000名贫困残疾人纳入了社会保障范围。在全市率先开展低保对象、政策公示“两到户”等民政为民服务工作,实现了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医疗救助次均额度已占自付费用的67.6%,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明显缓解。三是自然灾害救助及时有效,及时发放救灾资金920余万元,倒房重建188户541间。
(二)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中心敬老院、片区福利院建设全面展开,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殡仪馆迁建工程前期工作全面完成。二是敬老助残工作有新进展。全面落实了老年人优待政策,五保、孤儿等人群实现全面供养。大力实施残疾人康复、就业、扶贫项目,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白内障免费复明等工作推进有力,在渝东南地区率先开展了出生缺陷三级干预试点工作。三是慈善事业持续发展。社会慈善捐赠进一步增多,残保金征收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普遍推行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特殊教育普及率达96.8%。
(三)基层组织建设和专项服务工作稳步推进。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顺利完成,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进,被授予全市、全国社会组织创新示范区。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明显增强,被评为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构。救助管理站被评为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推进有序,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
二、关于**年民政和残疾人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民政和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一是党委和政府更加关注民政和残疾人工作。二是困难群众更加关注民政和残疾人工作。三是社会公众更加关注民政和残疾人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民政和残疾人工作。
今年民政和残疾人工作总体要求是。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优先安排、重点解决好困难群众和残疾人群体基本保障问题,真正实现“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的目标。突出抓好六大重点工作。
第一,切实加强基本民生保障问题,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城乡低保方面,要全力打造“阳光低保”。一要完善三级报审机制。低保对象必须由村组级起报、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低保对象受理责任和审核主体责任,加大入户调查核实和动态管理工作力度,提高精准度。区民政局要严格按程序审批,落实审批主体责任。二要加大公示公开力度。各乡镇街道要将现行城乡低保政策、低保家庭认定办法、申请审批流程等印制成宣传资料张贴到户;将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保障类别等信息张贴公示到户。并每月一次到户复核,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三要深化中介评估认定。由区民政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深化“第三方力量促公平”模式,通过购买中介机构服务,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机制,提高社会公信力。医疗救助方面,要完善救助政策,着力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负担。在救灾救济方面,一要全面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试点,把此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二要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和综合减灾能力;三要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灾害发生第一时间能处置,灾后能及时重建、迅速恢复生产。临时救助方面,要探索构建临时救助与相关专项救助、慈善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要及时开展救助,做到应救必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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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加强协调配合。全区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主动了解基层民政和残疾人工作情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在项目建设、资源共享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和倾斜。区民政、残联要切实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做到协调有方、督办有力、监督有效。
(三)加强队伍建设。民政、残联部门要针对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变动较频繁的情况,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乡镇街道要注重对基层民政和残疾人工作人员的关心和培养。民政和残疾人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经费保障。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足额、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尤其要保障好灾害救助、城乡低保、社会福利、抚恤优待、残保金等“保基本、兜底线”的资金需求。民政、残联部门要积极拓展筹资渠道,继续做好向上争资工作,以项目带资金,同时,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和残疾人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