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民政暨残疾人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关于**年民政和残疾人工作

(一)民生基本保障富有成效一是民政和残疾人工作发挥了解决民生问题主力军作用。坚持把民政和残疾人工作作为全区重点办好的22件民生实事之一,全年共筹集各类民生保障资金8000余万元,全区困难群众的吃、穿、住、医得到较好解决。二是社会救助各项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提标工作圆满完成,新增近4000名贫困残疾人纳入了社会保障范围。在全市率先开展低保对象、政策公示“两到户”等民政为民服务工作,实现了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医疗救助次均额度已占自付费用的67.6%,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明显缓解。三是自然灾害救助及时有效,及时发放救灾资金920余万元,倒房重建188户541间

(二)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中心敬老院、片区福利院建设全面展开,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殡仪馆迁建工程前期工作全面完成。二是敬老助残工作有新进展。全面落实了老年人优待政策,五保、孤儿等人群实现全面供养。大力实施残疾人康复、就业、扶贫项目,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白内障免费复明等工作推进有力,在渝东南地区率先开展了出生缺陷三级干预试点工作。三是慈善事业持续发展。社会慈善捐赠进一步增多,残保金征收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普遍推行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特殊教育普及率达96.8%。

(三)基层组织建设和专项服务工作稳步推进。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顺利完成,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进,被授予全市、全国社会组织创新示范区。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明显增强,被评为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构。救助管理站被评为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推进有序,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

二、关于**年民政和残疾人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民政和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一是党委和政府更加关注民政和残疾人工作二是困难群众更加关注民政和残疾人工作三是社会公众更加关注民政和残疾人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民政和残疾人工作

今年民政和残疾人工作总体要求是。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优先安排、重点解决好困难群众和残疾人群体基本保障问题,真正实现“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的目标。突出抓好六大重点工作。

第一,切实加强基本民生保障问题,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城乡低保方面,要全力打造“阳光低保”。一要完善三级报审机制。低保对象必须由村组级起报、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低保对象受理责任和审核主体责任,加大入户调查核实和动态管理工作力度,提高精准度。区民政局要严格按程序审批,落实审批主体责任。二要加大公示公开力度。各乡镇街道要将现行城乡低保政策、低保家庭认定办法、申请审批流程等印制成宣传资料张贴到户;将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保障类别等信息张贴公示到户。并每月一次到户复核,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三要深化中介评估认定。由区民政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深化“第三方力量促公平”模式,通过购买中介机构服务,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机制,提高社会公信力。医疗救助方面,要完善救助政策,着力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负担。在救灾救济方面,一要全面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试点,把此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二要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和综合减灾能力;三要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灾害发生第一时间能处置,灾后能及时重建、迅速恢复生产。临时救助方面,要探索构建临时救助与相关专项救助、慈善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要及时开展救助,做到应救必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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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协调配合。全区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主动了解基层民政和残疾人工作情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在项目建设、资源共享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和倾斜。区民政、残联要切实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做到协调有方、督办有力、监督有效。

(三)加强队伍建设。民政、残联部门要针对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变动较频繁的情况,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乡镇街道要注重对基层民政和残疾人工作人员的关心和培养。民政和残疾人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经费保障。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足额、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尤其要保障好灾害救助、城乡低保、社会福利、抚恤优待、残保金等“保基本、兜底线”的资金需求。民政、残联部门要积极拓展筹资渠道,继续做好向上争资工作,以项目带资金,同时,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和残疾人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