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在民政暨低保核查会讲话

同志们:

这次民政工作会议,是在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国发(2012)2号文件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加快我县民政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刚才,局长对2011年民政工作作了简要回顾,对2012年的民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如何抓好今年的民政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温家宝总理在2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社会事业最能体现公平正义,直接反映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对改革、发展的要求;社会事业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分量越来越重,反映了社会事业在政府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温总理的重要讲话贯穿着一个理念,概括为“政府工作中心就是民生”。民政部门作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肩负着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维护公平的重要责任,民政工作中的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社会福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管理社会事务等多项工作都关系到民生问题的解决,关系到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尤其在新的历史时期,民政工作对象正由特定目标群体向全体城乡居民拓展,民政工作功能在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同时,逐步向提升社会公共福利水平延伸,民政工作提供的公共服务正从以城市为主向城乡并重转变,民政工作方式已从临时性、分散性、救急性逐步向整体制度安排、规范管理的方向转变,民政工作机制正由政府主导型逐步向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方向发展。可以说,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最直接桥梁和纽带,是“强县富民推进跨越”进程中的重要“推手”,是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定心丸”。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牢把握国发(2012)2号文件对民政工作的新要求,牢牢把握新时期民政工作的发展趋势,牢牢把握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职责使命,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民政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大背景中去考虑,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扎扎实实抓好各项民政工作,努力做到“老有所养、贫有所济、残有所助、灾有所救”。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2012年民政工作再创佳绩

(一)抓住重点环节,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按时完成城乡低保核查工作任务

2012年,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均把城乡低保工作列为重大民生工程或重大民生实事之一,并纳入对各级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按照省、市安排部署,今年二月份要开始全面核查,三月底前要完成审核审批工作,四月初要按新标准兑现低保金。低保核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乡镇要站在讲政治、保民生、促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核查工作的重要性。要把低保核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随时过问。分管领导要率先熟悉政策和程序,亲自参与核查。要确保核查人员到岗到位,社会事务办工作员、低保专职工作员、协管员被抽调的,要立即调回,决不能出现无人办事的情况。要确保每个村(社区)都有一名乡镇干部参与入户核查,工作中坚持“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要认真开展入户核查,决不能走过场,闭门造车,暗箱操作,伪造数据。家庭收入的调查核实,既要对2012年第一季度还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进行入户核查,又要对新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入户核查必须户户见面。调查核实的数据要准确、真实。对不深入实际、不实事求是、违反操作程序、优亲厚友的,将严格按照城乡低保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保障对象的界定是低保工作的核心。各乡镇一定要严格按照“三环节十步骤”的工作程序,做好逐户审核工作,该纳入低保的必须纳入,不该纳入的坚决不能纳入。要认真抓好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做到民主评议的程序和结果公平公正,张榜公示的形式和内容规范完整。县民政局要抽调业务精通、政策熟悉、政治素质好的干部成立复核工作组,按照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硬杠杠”认真做好复核工作。

各乡镇要及时调整低保领导小组,要成立审核评审小组,加强对核查工作的领导和评审。民政部门要强化对核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把关,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核查工作健康发展;公安部门要及时为无户籍的困难群众落户办证;督查督办局、纪检监察部门要成立督查组,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滞后、程序违规的,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肃处理。

(二)继续抓好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工作

各乡(镇)要认真总结2011年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工作的成功经验,把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工作与农村低保入户核查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进行。在实施粮食救助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按照粮食救助的三个必备条件(即“人均年自产粮食低于330斤、人均耕地面积低于全县农村低保对象平均水平、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县农村低保户平均水平”)来确定救助对象,严禁优亲厚友和轮流救助。民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确保按要求在6、7、8三个月将救助粮发放到低保缺粮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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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健全协作机制。“一根木柴燃不旺”。民政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综合系统工作,需要各部门的密切协作和配合。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争取相关部门更多的关心、支持。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和支持民政工作,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之势。各有关单位也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履行职责,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要加强自身建设。民政系统要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契机,通过学习贯彻国发(2012)2号文件精神、开展创先争优等活动,全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民政队伍。要严格规范民政资金运行渠道,完善各项资金使用程序和手续。县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民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同志们,新时期的民政工作任重道远,使命光荣,意义重大。让我们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克服畏难情绪,敢于迎难而上,“干”字当头,“快”字为先,脚踏实地抒写民政新篇章,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