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上墙制度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成为消防安全明白人。各级消防安全责任部门应结合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季节和环境特点,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重点是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
三、公司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公司应在公共部位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电子显示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四、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所在部门应向新进员工讲明本单位及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五、消防安全教育应使员工达到“四懂四会”;
四懂。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
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二、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2)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是否依法申报;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4)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设置及完好情况;(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及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7)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8)水泵房、配电室、电梯机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9)厨房、灶间烟道清洗情况;
(10)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等影响使用情况;
(11)是否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12)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13)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公司消防安保人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夜间防火巡查不应少于两次,消除不安全因素。
四、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楼道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4)重点部位员工在岗情况;
(5)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6)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7)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
五、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公司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制定专人管理,按时保养,发现丢失或出现问题应及时报告。(1)消防安全疏散设施;a、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应急照明无破损及脱线;
b、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占用、锁闭、分隔;
c、常闭式防火门能正常开启,如有卡塞、变形要及时维修。
(2)灭火设施器材a、b、灭火器配置数量充足,选型准确,放置位置明显,便于取用;室内消火栓水压应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水带、水枪应齐全好用;消火栓箱门不得上锁;火灾报警按钮应能正常使用;
c、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运行良好,并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质的企业定期维护保养,每年进行全面检测;
d、灭火器、室内消火栓检查,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控制器主机,供水管网的维护保养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齐全;
e、建筑物周围消防车通道畅通,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
二、消防器材实行专人负责,定期维护,任何人员不得随意移动或挪作他用。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加强员工对有关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等知识方面的教育,要求员工爱护和保管好消防器材和设施。
四、消防设施、器材、工具,应由有消防维护保养许可证的公司负责维保。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二、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三、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四、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五、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防值班室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六、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火警处置程序
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1、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根据系统报警的探测器序号结合消防编码确定报警楼层及大体位置;
2、消防控制室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安保人员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
3、值班人员和安保人员现场核实报警部位确实起火后,应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将报警主机调整到自动状态,并立即拨打电话“119”,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说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地点、起火部位、火灾类型、报警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并派一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
4、报警后,消防控制室一名值班人员应利用火灾事故广播系统通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组织疏散和自救工作;
5、消防控制室的报警主机操作人员要监视系统的运行状态,保证火灾情况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正常运行。
6、火灾扑灭后,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消防控制室火警误报处理程序
1、接到报警主机显示报警后,应首先根据系统报警的探测器序号结合消防编码确定报警楼层及大体位置;
2、消防控制室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安保人员持通讯工具和灭火器,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报警主机操作人员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
3、值班人员或安保人员在现场核实为火警误报时,应及时通知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报警主机操作人员应将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并在值班记录中对误报的时间、部位、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及时将系统误报的原因及处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5、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熟悉火灾事故紧急事故处理程序,并应定期进行演练,达到熟练掌握的程度。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为防止公司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7)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或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消防工作职能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进行整改。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七、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为了保护公司员工和顾客的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灭火战术、技术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赢得战机,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迅速稳妥的疏散人员和物资,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公司成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领导小组,平时指导酒店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
二、公司配备义务消防队员,要迅速果断将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协调配合到达火场的消防队开展各项灭火行动。
三、要做好学习教育、培训演练等具体工作;负责灭火器材、工具保管使用和管理;开展灭火救护工作。
四、报警早、损失小。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应及时通过有线或无线电话向火警“119”台报警,报警时应说清火灾发生的地址、具体部位、火灾类型、报警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六、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压缩气体钢瓶等。
七、人员、物资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向值班经理报告。
八、酒店每半年至少要进行一次疏散演练,使员工和顾客在最短的时间内撤离。
第二篇:微型消防站消防上墙制度xx中小学(幼儿园)微型消防站
微型消防站职能职责
一、掌握学校消防安全情况,提出消防工作意见,拟订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协调处理学校重要消防安全问题;
三、定期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五、对学校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实施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六、组织实施对老、弱、病、残人员的消防安全帮扶救助,做好人员、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管理。
1
xx中小学(幼儿园)微型消防站
微型消防站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对学校进行一次防火巡查,每月对学校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人员应将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处(室),学校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每日了解消防安全检查情况,若发现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各学校应根据相关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2
xx中小学(幼儿园)微型消防站
微型消防站站长工作职责
一、领导和组织开展学校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实施工作目标,对消防站日常工作全面负责;
二、明确人员分工,落实人员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三、定期召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及时研究、部署、检查和总结工作,定期组织考核;
四、组织消防监督管理业务学习,提高义务消防员的消防监督管理业务素质;
五、组织实施上级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3
xx中小学(幼儿园)微型消防站
微型消防站副站长工作职责
一、在站长领导下负责消防站的日常各项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履行消防站工作中职责,正确行使职权。
三、提出消防宣传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好各类消防教育培训,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
四、组织制定年、季、月度工作计划,组织解决好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协助站长督促、检查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
五、要掌握好学校内的消防安全动态,定期组织收集、分析、综合学校内的消防安全情况,主动做好调查总结,定期汇报消防安全信息情况。
六、完全上级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4
xx中小学(幼儿园)微型消防站
微型消防站组长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消防知识,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二、对学校内居住的人员、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进行信息采集,建立档案。
三、熟悉学校内消防通道、水源、消防器材设置点的位置基本情况及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基本情况。
四、进行消防检查,督促相关处(室)或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负责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做好检查记录,对于火灾隐患较大或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所属镇(街道)或移交派出所。
六、指导学校相关人员举行消防演练等活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七、学校发生火灾时,应及时赶赴火灾现场进行灭火,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事故。
5
xx中小学(幼儿园)微型消防站
微型消防站队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内消防工作,对于学校情况做到“四熟悉”。即:熟悉学校内道路、熟悉学校内水源、熟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位置、熟悉学校内的消防设施。
二、结合日常巡逻,切实履行防火检查职责,严格落实
“四查纠”。即。查纠学校内存在的“三合一”、“二合一”现象、查纠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查纠埋压、圈占、损坏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现象、查纠建筑物周围堆放易燃物、可燃物现象。
三、在日常巡逻中对发现的问题,落实“四报告”。即。消防安全隐患报告、公共消防设施损坏报告、新开业场所动态报告、火情处置报告。及时将上述情况登记上报。
四、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消防宣传提示,做到“四提示”。
即。提示杜绝“多合一”场所、提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消防器材配备维护、提示保持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
五、一旦发现火灾和险情,及时进行前期处置并拨打“119”报警电话。
六、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消防工作任务。
6
xx中小学(幼儿园)微型消防站
消防站值班员日常管理制度
一、消防站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三、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不打私人电话、不准在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消防装备。
四、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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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小学(幼儿园)微型消防站
消防站队员火警处置程序
一、当值班人员接到火警时,首先确认失火地点、着火部位、燃烧物件的性质以及有无人员被困等现场情况。
二、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灭火,报告单位值班领导人,并应拨打119报警。
三、消防队员到达失火现场后,应查明火情并立即用通讯工具向值班室反馈信息,利用现场及携带的灭火器进行扑救。
四、火情处理完毕后,应做好相关记录,恢复各种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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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小学(幼儿园)微型消防站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应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组职责如下:
1、灭火行动组负责扑救火灾,平时要熟悉辖区的消防设施和水源情况。
2、通讯联络组负责火灾报警、火场联络、接应消防车等任务。
3、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火场内人员的安全疏散,并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
4、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火场安全警卫工作,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防止物资丢失,并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演练后应填写记录。
四、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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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消防管理制度.上墙doc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2、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的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二、防火巡查制度
1、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2、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3、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编修检查。对灭火器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四篇:消防上墙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职责
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证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②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③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④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⑤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⑥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⑦组织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职责
①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②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③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④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⑤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⑥组织管理专职、志愿消防队;⑦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⑧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①根据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②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实施防火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③督促对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④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⑤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消防演练;⑥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⑦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②防火巡查、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制度;③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④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燃气和电气设备维护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制度;⑤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⑥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⑦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档案
①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情况;②消防安全制度;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消防演练记录;④防火检查、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记录;⑤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和全面检测及维修保养记录,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测及维修保养(包括防雷、防静电)记录;⑥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⑦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消防“三懂三会”
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懂火灾扑救方法,懂火灾预防措施;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逃生自救
第五篇:经营场所消防上墙制度标准经营场所消防上墙制度标准
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进一步深化杏坛镇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全面落实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遇制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辖区抗御火灾的能力,保障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由企业、单位、“三小”场所(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向顺德区杏坛镇人民政府
村(社区)签订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
承诺内容
(一)组织贯彻执行《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自觉执行和督促本单位落实“三不准”,即不准企业、“三小”场所经营范围内违规住人;不准违规用火用电用气;企业、“三小”场所确保下班、休息时间关断电源,不留火种;不准锁闭、封堵、占用安全通道和出口;
(二)凡违规搭建阁楼住人的,一律拆除住人阁楼;凡合用场所达不到国家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一律清除违規住宿人员;凡未有安装防火型漏电开关、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測器和消防应急照明装置的,一律强制安装;
(三)制定本单位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一畅两会”即畅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从业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
(四)组织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五)自觉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对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改;
(六)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和足够配置,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持畅通。
承诺人(指模)
企业(场所、商铺)
(名称公章)
日期:
“三小”场所消防标准
1.场所内不得违规住人;
2.按要求设置逃生通道和安全出口,楼梯间形式要符合防火要求,严禁堵塞、占用、锁闭疏敝通道、安全出口;
3.符合防火分隔要求设置住宿场所的,应按《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设置简易喷淋和消防卷盘、轻便消防水龙,其外窗、阳台上的防盗网要设置紧急逃生口、二层(含二层)以上紧急逃生口要设置逃生缓降器、消防逃生梯或辅助爬梯等辅助硫散生设施;
4.场所内各区域应配置消防应急照明,并按要求规范安装;
5.“三小”场所应按要求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毎区域设置不少于一个;
6.按每75m配备不少于2具4
kg
abc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放置于无遮挡、明显易取位置(面积不足75的按75配备);
7.场所内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足够、有效;
8.不得违规存放、使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物品及火灾危险性为丙类的液体;
9.餐饮经营性场所存储液化石油气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苑》标准要求并设置独立储瓶间,其他一般性经营场所内不得明火煮食,不得存放装载量超过相当于2个15kg的液化石油气瓶;
10.电气线路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要符合防火规范,营业结束要做好关闭电源、火源、气源等防范措施;
11.要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
12.员工熟悉报火警基本内容和要求、懂得使用场所内灭火器材、掌握逃生自救、疏散技能。
xx区出租屋消防标准
一、出租屋不得与经营、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二、出租屋与其他功能空间(如商铺、办公等)处于同一建筑物内的,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应采用防火分隔措施,且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
三、出租屋的内部隔墙应当采用不燃材料,并砌筑至楼板底部。
四、不得在出租屋楼层内设置住人的夹层阁楼和三层(含三层)以上的床位。
五、出租屋的外窗或阳台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应设有能从内部易于开启的紧急逃生出口。
六、出租屋除厨房外,其他场所不得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等燃料。当出租屋内设置使用明火的厨房时,厨房应当采取分隔措施和居室分开。出租屋的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厨房、厕所、楼梯等面积不计入人均使用面积内)。
七、出租屋应当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当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得设置在6
层及6
层以上。当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得设置在3
层及3
层以上。
八、出租屋每个楼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
个,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置一部疏散楼梯:
(一)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650
平方米的单元式、塔式居住建筑;
(二)通廊式居住建筑任一住户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超过15
米,且符合以下条件的:
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设置在3
层及3
层以下,每层建筑面积小于500
平方米,第二、三层居住人数之和不超过100
人的;
2.耐火等级为三级,设置在3
层及3
层以下,每层建筑面积小于200
平方米,第二、三层居住人数之和不超过50
人的;
3.耐火等级为四级,设置在2
层及2
层以下,每层建筑面积小于200
平方米,第二层居住人数不超过30
人的;
九、通廊式居住建筑层数超过2
层时,应设封闭楼梯间;其它形式的居住建筑当建筑层数超过6
层或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
平方米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当户门或通向疏散走道、楼梯间的门、窗为乙级防火门、窗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十、出租屋内的公共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净宽度不宜小于1.1
米,楼梯间宜直通天面,并在首层设置直通室外的出口,且楼梯间应采用防火分隔措施与停车、商铺等场所进行分隔;
十一、除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外,出租屋的疏散楼梯不应采用可燃材料设置,3
层及3
层以上的,室内疏散楼梯不应采用未经防火保护的金属梯;室外楼梯符合以下要求时可作为疏散楼梯: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小于1.1m,楼梯的净宽度不小于0.9m;倾斜角度不大于45°;楼梯段和平台均应采取不燃材料制作;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0m
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且疏散门不应正对楼梯段。
十二、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影响疏散。
十三、通廊式出租屋应在公共疏散走道、楼梯间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和疏散指示标志。
十四、出租屋应配置灭火器材,建筑面积超过100
平方米的按每50
平方米1
具的标准配备灭火器,灭火器应当选用2
公斤以上的abc
型干粉灭火器,宜放置在公共部位。灭火器应成组设置,每组灭火器不少于2
具且不多于5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
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