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在民政分析大会讲话

同志们:

一、关于上半年工作分析和下半年工作要求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建设“两地两区一中心”的战略部署,团结协作、奋力拼搏,抓紧实施年初安排,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服务困难群体、完善社会救助、福利服务机制,在增强贫困人口造血功能的进程中履行民政职能。完善城乡低保应保尽保机制,保障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今年,我市对长期大病患者、精神病患者、重度残疾者或其家庭经过调查核实确属生活困难者纳入了低保,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这是今年城乡低保工作的一个亮点。完善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机制,预防和遏制贫困人口因病返贫。今年以来,继续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参合参保,对低保对象中的特殊疾病、重症病人和“三无”对象进行门诊救助。对农村低保、五保、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正在逐步取消医疗救助病种限制,提高了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标准。完善临时生活救助机制,确保贫困人口应急保障落到实处。今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制度的意见》,对因灾因病、劳动力缺乏、教育开支过大的贫困家庭以临时救助和低保救助为主,其他贫困对象以开发式扶贫为主。完善防灾减灾机制,预防和减少贫困群体因灾返贫。今年我市先后遭受“6.20”、“7.6”特大洪灾。灾情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在第一时间深入灾区查实救灾。全市紧急转移安置灾民19万人,向受灾群众及时发放救灾款物,确保灾区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医疗、有临时住所。完善优抚安置工作机制,切实帮助优抚群体解困治贫。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标准的通知》,各县区落实了现役军人立功奖励标准。全省优抚安置工作会议在我市成功召开。完善社会福利服务机制,确保特珠群体免遭贫困生活。审核上报1481名符合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的孤儿信息,并认真落实民政部制定的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认真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各县区申报的敬老模范县区和敬老模范乡镇进行了考核验收。

(二)夯实社会管理的基层基础,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民政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水平。全市民间组织新建党组织118个;加强了社会组织的执法监督工作,专项工作有序推进。强化城乡社区功能,提升城乡基层社会管理水平。全市今年基本完成30个农村社区建设任务,启动了2011年度社区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将政府服务覆盖到全市的最末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提升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发挥社工人才服务社会职能。整合各方人才资源,突出各方专业特色,全市社会工作达到一个新水平。今年以来,全市共有2.8万余名具有服务能力的低保对象主动参加义工服务。此外,殡葬改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婚姻登记、行政区划调整等专项社会事务工作有序开展。

(三)紧抓机遇,狠抓落实,促进全市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跨越发展。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抓紧制定“十二·五”民政项目规划,突出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综合减灾三个方面的规划重点建设。各县区局主要负责人今年把更多的精力用在了项目建设上,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建设进度,全市民政系统的项目实施尤其是市级民政项目今年得到提质、提速、提效。

上半年,全市民政工作按照年初确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全力组织实施,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在扩权强县的背景下,民政事业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与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二是民政工作队伍力量薄弱,尤其是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与新形势下关注民生的要求相比显得更加薄弱,全市城乡低保对象达41万多人,而每个县区低保工作人员仅3-6人,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民政项目实施举步维艰,灾后重建项目欠帐较大,任务极其艰巨。以上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克服。圆满完成2011年全年工作任务,任务还很重,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化认识,完善思路,加快步伐,加大力度,尤其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倾注精力,加大力度。

第一,要狠抓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今年上半年,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相继召开了一系列重要会议。这些会议的主题,或者涉及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或者关乎民政事业的长远发展。市委工作会议提出的“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加快建设“两地两区一中心”的战略目标,省民政厅确定的“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的奋斗目标,为全市民政工作指出了价值追求的方向。全市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会议,对民政部门提出了作风建设的新要求。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对民政部门提出了新任务。全省优抚安置工作会议、社会组织创先争优工作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会等会议等,对做好今后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会议作出的部署、提出的要求落实到处。

第二,要认真研究落实中的新问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是推动工作发展的重要前提。下半年工作重在落实,落实中,会不断出现新的情况和问题。比如,灾害救助项目标准的完善和政策性保险机制的引入、城乡低保制度的完善和规范化、临时救助制度的建立健全、民间组织的管理、社会福利社会化过程中民间力量的参与、政府支持慈善事业的方式和途径、适应“两化联动”、调整行政区划的思路和方向、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政策等,都需要我们认真对待,下大力气深入调研,发现问题的症结,研究解决的办法。

第三,要进一步加大指导协调和督促力度。民政工作需要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要进一步加强系统内外相关部门的协调、协作和配合。通过协调促进相关制度间的衔接和制度各要素的配套,通过各种方式,引导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民政工作,形成各种力量相互协调、共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动力机制。督促检查有利于修正错误、完善做法、推进工作。要对照全省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议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工作推进情况,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完善办法,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对于基本完成的工作,要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丰富和完善;对于即将完成的工作,要善始善终,绝不可功亏一篑;对于正在推进的工作,要加大力度,提高质量,加快速度;对根据形势发展需要新增的工作,要认真应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关于落实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从去年开始,市民政局研究制定了《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对“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奋斗目标、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作出明确的要求,是“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纲领。今年,是实施民政“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县区根据全市民政会议的部署,稳步推进规划的实施。在“十二五”规划中,民政基础服务设施涵盖了社会救助服务、社会福利服务、社会事务服务等几大方面,包括综合性社会福利院、老年福利院、农村敬老院、儿童福利院、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陵园、军供站、救灾物资储备库、社会捐助站、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地名公共服务平台等实体。

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特别是规划中有关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规划,都是解决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把“十二五”规划纳入各级党委政府“执政为民”的大事来抓。蓝图即将绘就,发展前景美好,责任极其重大。要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开好局,起好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实施“十二五”规划,要成为党委和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决策。只有得到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才有保证;只有列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决策,“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和民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才能顺利推进。我们要善于把民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上升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落实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决策,把民政“十二五”规划实施好、把民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好。

二是实施“十二五”规划,要把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十二五”规划是指导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纲领,落实“十二五”规划是当前和今后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各县区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加强政策协调,加强资源整合,稳步推进规划项目的落实和规划目标的实现。特别要加强专项规划的落实,抓好基础服务设施建设。长期以来,我市民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的历史欠帐太多,已成为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严重影响了民生问题的解决和公共服务的供给。在实施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要把由几大专项规划组成的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按照每个乡镇基本达到一个敬老院的要求,切实抓好农村敬老院建设规划、儿童福利院建设规划、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规划等五大规划项目的落实,改善基础服务设施,增强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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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持久开展民政规范化建设工作

去年,我们在召开了民政规范化建设会议,各县区局和各直属事业单位坚持把推进民政业务规范化建设摆上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确保了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但一些地方认识还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民政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业务工作。在机关和直属单位中,要全面实行绩效考核责任制,对各项业务工作实行流程作业,明确工作标准,规范办事程序,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规范执法程序。从社团、婚姻、收养登记到殡葬、救助管理,一切都要按章程和法定程序办事,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不得搞主观随意性。比如殡葬服务工作,就应制订出台《殡葬服务单位内部管理办法》,从遗体的接运、保存、火化到火化后的骨灰管理,从丧葬用品的采购到财务管理,从殡葬职工队伍建设到违规人员处理等方面都应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殡葬行业。三是规范内部管理。凡干部录用、任免、晋升、轮岗、交流、奖惩及子女就业,需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凡基建项目、救灾款物下拨、福利资金分配,需经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不能搞个人说了算。四是规范从政行为。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二次办结制、信用承诺制和岗位责任制、过错追究制,确保机关工作人员言有信、举有德、行有规,慎言慎行。五是规范服务方式。对群众做到“四个一”:即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声问候、一定答复,力争实现一流服务、一流效率、一流形象。六是规范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定期开展执法检查,自觉接受人大、社会、舆论监督。在推进民政规范化建设中,要注意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纪违法问题,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民政业务规范化建设有组织、有领导、有监督的开展。对民政经费、福利资金和专项拨款使用管理情况要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树立民政良好形象。

同志们,在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下,我们要以情系民生、关注民生为己任,以创新社会管理为天职,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厅的大力支持下,为建设“两地两区一中心”创造一流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