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禁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公司事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办公楼门禁制度

第一条外来人员因公需进入公司,安保人员询问事由,必要时应查验证件,电话通知接洽部门,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值班保安给来访者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保安给来访者指出接洽部门位置和车辆停放位置。如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接见的,安保人员应委婉拒绝,请其外出。

第二条信函、文件等应由安保人员代收发,安保人员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

第三条下列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公司大门:

(一)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

(二)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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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室内物品摆放不得阻挡烟雾告警,确保消防报警系统的功能正常发挥。

第三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带入办公大楼、严禁在大楼内使用明火。办公楼停车场管理

公司停车场只许停放公司车辆。办公楼正面停车场仅供客户使用。外来车辆和员工车辆进入指定停车场时,须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