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工作的思考
新《消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明确了应急救援、拯救生命成为消防队伍的法定职责。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人类的生存空间不断拓展,生活方式也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由此,各种疑难灾害事故不断增多,危害日趋加重,消防部队面临的应急救援形势越来越
严峻,担负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作战行动也越来越艰苦。作为灭火抗灾、抢险救援的“拳头”和“尖刀”,我们践行着“忠诚可靠、赴汤蹈火、服务人民”的新时期消防精神,肩负着神圣伟大的历史使命,如何提高部队战斗力,成功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圆满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主要应该从应急救援机制构建、装备设施基础建设、提高部队能力素质三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机制建设,形成以消防为主的社会救援体系
由于经济不断发展,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公众聚集场所大量涌现,各种新材料、新工艺、新能源、新技术被广泛开发利用,各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加上疏忽大意、违反操作规程等人为因素,诱发各类灾害事故的机率大大增加。当前,消防部队除了扑救火灾外,还肩负处理包括“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与现实间的救援工作,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国务院[2006]1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担负任务越来越重,所遇到的灾害事故处置难度越来越大,牵涉面也越来越广,需要的智力支持、装备援助也越来越多。单靠消防部队自身力量实施灭火以及应急救援是难以圆满完成的,因此,必须加强救援机制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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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加强装备设施建设,夯实社会抗灾救援基础
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消防部队应急救援战斗力的提高,要依靠人和装备的最佳结合。随着人类生存环境的多元化发展,消防部队配备的抢险救援设备已远远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各种救援任务的需要。为了提高消防部队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必须尽可能地争取地方财政的投入,更新现代化的特勤装备设施,向装备要战斗力。
(一)加大高科技装备的配备。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各级地方政府在消防车辆器材装备上的投入有所增加,消防部队的装备配备水平有所提高,但还远不能适应当前形势任务的需要。而消防部队的作战任务更是由过去单一的火灾扑救模式拓展到爆炸险情排除、潜水救助、高速公路抢险、空难施救、洞穴救援、化危品泄漏处置等各个方面。因此,除了消防必需的各类防护装备外,我们应该积极的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