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是全面加强公安队伍建设重要保证

第一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全面加强公安队伍建设重要保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全面加强公安队伍建设重要保证

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是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生命线,在整个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中发挥着基础性、先导性、保障性作用。近两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开展了积极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政治教育保持了队伍的忠诚、思想建设铸造了队伍的灵魂、典型培育树立了队伍的形象、文化建设陶冶了民警的情操、从优待警凝聚了民警力量、机构调整增强了工作活力。应当说我们这支队伍主流是好的,绝大部分民警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在我国处于经济体制发生深刻变革、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动、利益格局发生深刻调整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队伍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切实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是全市公安机关长期面临的重大课题和严峻挑战,当前,公安队伍中仍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受社会大环境和公安工作特殊规律的影响,公安队伍受腐朽思想侵蚀的危险并没减少,甚至还在扩大,个别民警甚至少数领导干部放松思想改造,出现严重思想滑坡,有的金钱至上,索、拿、卡、要。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化管理、职业化转变进程加快的过程中,部分民警在理念、素质、能力等方面暴露出诸多不适应,思想观念跟不上公安改革和发展的步伐。由于公安体制、机制保障的局限,有的民警认为搞公安一无位子、二无票子,满足不了自己的名利追求,对警察职业缺乏认同感,敷衍塞责,消极作为和不作为。公安工作的巨大压力和高危职业风险等因素,导致一些民警身心的疲惫,思想和情绪容易产生较大波动,心理健康出现问题。破解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用科学的理念、科学的精神、科学的方法、着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一、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高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思想素质、表率作用如何直接影响和带动民警和队伍的思想和作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要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抓好班子建设,要建设能带领队伍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领导班子。首先必须建立落实并严格执行科学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郴州市公安局干部人事管理暂行规定》是根据《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地方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任职条件》等法律、法规、条例的精神,总结吸取了全省公安系统和我市组织人事系统班子及队伍建设的成功经验,结合市公安局班子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经过建国以来我市公安系统广度、深度最大的机构调整的成功运作和检验,证明市局党委已经建立并严格执行了科学、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做到了公道正派地选人,能够把那些思想品德好、工作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指挥能力、熟悉公安业务工作、经过艰苦岗位锻炼,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的民警选拔到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岗位上来,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有力地促进了公安工作和公安事业的发展,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声誉。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和严格坚持《郴州市公安局干部人事管理暂行规定》。各县、市公安局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参照市局的《暂行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完善和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和干部选拔的制度,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资格、程序、方式等,确保选好人,用好人。决不能让那些老老实实做人、兢兢业业做事的老实人吃亏,决不能让成天忙于人际交往、无所事事、跑官要官的投机经营者占便宜,决不能因为用错一个干部而带坏一支队伍,寒一批人心、苦一方百姓。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氛围。二是必须完善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的工作机制。要实行职务晋升资格考试制度,把好基本能力素质关,已实行职务晋升资格考试的市局和县(市)公安机关要继续坚持,同时要履行好干部协管职能,市局要将考试范围拓展到选拔县(市)公安局副职、正职,考试内容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公安工作的现实需要予以调整,没有实行职务晋升资格考试的地方要推行职务晋升资格考试制度。要落实学习培训制度,要根据工作的需要,不定期确定领导干部的学习的内容,并及时组织考试;要按照“三个必训”的要求,切实落实新进领导干部上岗必训、职务晋升必训制度;要带着问题和任务学习,针对公安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课题开展学习,深入调研,研究破解办法。要在实践中锻炼提高领导干部的能力,要在基层实践中培养锻炼,坚持新录用民警先安排基层所队、一线工作,新提任领导干部要经过基层所队锻炼,对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要选派到基层任职、挂职;要坚持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实现干部换位思考;要在解决实际问题和克服困难中锻炼干部,要把有培养前途的干部安排到任务重、条件艰苦的地方去锻炼,有意识地交任务、压担子,在解决疑难复杂问题中提高干部能力。三是必须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跟踪考核机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完善适合新形势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的跟踪考核制度,对各级领导干部逐级、定期进行考核,市局政治部根据市局党委的部署,每年要对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公安机关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结合公安机关正在或已经开展的机构和人事调整,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档案,并作为领导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于表现优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及时给予表彰鼓励、提拔任用;对于在考核中发现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苗头性问题,要通过个别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上级党委帮助等方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那些思想蜕变、作风不扎实,长期不能改变当地治安面貌或工作长期处于落后地位的单位,队伍中违法乱纪问题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班子,要下决心进行撤换或调整。

二、切实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渗透力。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并不取决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者的职务和地位,而是取决于工作的方式和方法,讲究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做好新形式下的思想政治工作,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紧贴人性化的特点,用改革的思维、发展的办法、创新的思路,不断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渗透力。一要变运动式的思想政治工作为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克服“大呼隆”、运动式、“一人得病,众人吃药”的思想政治工作模式,建立和落实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制度等,明确各级领导抓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把每季度组织一次党课、辅导课或形势报告会等形成制度固定下来。落实民警思想和心理状况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政工干部要做民警的贴心朋友,及时掌握民警工作、生活情况,每个月对所负责单位民警的心理、思想状况进行一次梳理。县(市、区)公安(分)局、支队每半年对民警的思想和心理状况进行一次分析研判,掌握动态,发现问题,找准对策。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切实增进与民警的感情交流与互动,凡新录用民警、提拔干部、民警立功受奖、人员退位退休、岗位交流、民警有违纪违规行为、民警遇困难挫折、情绪低落、班子内部不团结、同志之间有矛盾等情形,都应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做好心灵安慰和心理疏导工作。要畅通民警思想反映的渠道,建立网上局长信箱、政委信箱、主任信箱等,倾听民警呼声,听取民警意见,加强领导与民警的平等交流。二是变枯燥乏味的说教式思想政治工作模式为生动活泼的思想政治教育。在准确把握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规律、特点的基础上,创新政治工作的载体、丰富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要进一步加强图书室、健身室、荣誉室等公安机关文化阵地和队伍建设,每年举行1-2次全局性的文体活动,以丰富多彩、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寓思想政治工作于各种活动之中,使民警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引导和激励,要组织、动员民警深入农村、企业、社区,特别是深入困难群众家中开展民情调查、访贫问苦、扶贫帮困等活动,让民警在实践中增进与群众的感情,接受教育。三要变空洞的思想政治工作模式为实实在在的思想政治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与关心关爱民警、解决民警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结合起来,做到既爱民又爱警,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全过程。要努力争取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落实民警的年休假制度、健康体检制度、因公牺牲民警家属和困难民警的慰问看望制度、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及民警婚丧嫁娶、生病住院和特殊困难走访的“三必访”制度。切实关心民警的实际困难,尽可能帮助解决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问题,让民警深切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增强职业认同感。

三、切实加强公安宣传与舆论引导,努力为民警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着眼于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调动和保护公安民警的积极性,切实加强公安外宣、内宣、上宣工作,强化舆论引导,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一要拓宽公安宣传阵地,着力加强正面宣传。要在办好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上开辟的公安宣传专栏,利用大众传媒抓好公安宣传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网络传播民众多、信息量大、传播范围广、传递速度快的优势,将各种正面宣传通过互联网和公安内网进行宣传,还要利用到公安机关办事的群众多的优势,充分发挥各种宣传橱窗、宣传栏的作用,开展宣传。要强化各部门、各警种的上宣意识,及时将工作亮点通过简报、网络上传至上级有关部门。通过全方位、多层面的宣传,更好地树立和展示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二要建立舆论分析机制,着力加强舆论引导。要及时主动搜集和分析公安舆情动态,注重从媒体上了解群众的需求、了解群众的情绪、了解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提供决策参考。要坚持公安宣传工作归口政工部门管理的制度,落实宣传信息每日上报制度,完善公安新闻发布制度。要定期不定期地发布新闻,对于容易引起负面炒作的事件,要主动发布新闻,不给“小道消息”和不实报道传播的空间。要落实好公安新闻联系制度,建立形象危机处理机制,对于少数公安民警违法乱纪和公安机关发生的一些问题等危及公安机关形象的新闻事件,主动加强与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沟通,主动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协调,争取通过内部渠道反映问题,或协调媒体调整舆论走势,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形象。要组建并发挥好公安网评员队伍的作用,主动引导网上舆论。三要宣传推介典型,着力引导民警向身边的典型学习。在公安奖励工作中,注重挖掘先进人物身上的“闪光点”,大力进行总结、提炼,分层次进行宣传推介,在号召广大民警向他们学习的同时,大力表彰奖励的同时,在职级待遇、提拔使用等方面优先予以解决,使先进典型真正令人向往、令人羡慕,用民警身边鲜活的典型激发广大民警奋发进取、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四、严格实施精细化考核,努力抓好队伍管理。加强队伍管理,完善以精细化考核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体系,是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挖掘潜能的有效方法,是在社会大环境中诸多负面因素对公安民警的思想产生强烈冲击的情况下,约束民警行为、确保队伍纯洁的有效手段。一要在规范民警执法执勤行为上下功夫。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紧跟队伍的建设现状,建立以工作、行为、装备和其他规范为基础的规范体系、工作细则,规范民警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规范民警的警容风纪和言行举止。省厅编发了《县级公安机关警务工作正规化指南》、《公安警务正规化指南》等警务工作规范,以警种为纲、以岗位为目标,明确界定了各项警务活动的操作程序和具体要求,对工作内容、方法、步骤、标准进行了细化、量化、制度化。要掀起正规化指南学、训、用的热潮,使民警的行为符合规范化的要求,从根本上减少工作失误和执法随意性,促进民警思想、作风的转变。二要在抓好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本着合法、科学、简明、实用的原则,做好制度的建、改、废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制度体系。要在遵守制度的养成教育上下功夫,开展宣传、学习制度的活动,让广大民警掌握制度、理解制度。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狠抓制度执行,切实做到用制度来管理和约束民警。三要在实行精细化考核上下功夫。精细化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在公安工作中的运用,其实质是责任分解、过程控制、严格考核、奖罚兑现。精细化考核要渗入到各项工作中,涵盖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明确每个单位、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在实施精细化管理要因地制宜制定完善考核方案。考核模式、考核层级,要因地方、部门、警种的实际情况确定。考核目标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力求真实准确地反映每位民警的工作全貌,力求单位之间、民警之间做到公平、公正。要抓好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奖金福利、立功评奖、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按照考核规定兑现物质奖励、突出精神鼓励、落实政治激励。精细化管理要走科技化管理之路,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要由纸质和网上两种考核形式到全面实行网上考核的转变。

五、切实加强教育训练,努力提高公安民警的综合素质和实战本领。教育训练是提高队伍政治、业务、法律素质和警体技能的根本途径,是支撑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基础保障,要把教育训练工作作为提高公安队伍素质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臵于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位臵来抓。一要凝聚全警的合力,建立“大教育”、“大培训”工作格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部署,把教育训练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作为公安机关各级各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按照省厅关于建立省、市、县三级公安教育体系的规划,明确各级、各警种、各部门在教育训练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规范各级、各部门、各警种训练的对象、内容、标准和方式,建立层级分明,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大教育”、“大培训”格局。二要创新训练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训练工作。按照三级教育训练体系规定,省级公安机关负责岗前培训;市州公安机关要采取“课堂+训练+实战”的形式组织轮训轮值,对本市州民警每三年轮训一次,每次一个月;县级公安机关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开展随岗培训,每个县级公安机关应建立三处以上随岗培训点。要丰富训练模式,把教育训练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警种的特殊要求结合起来,组织不同类别、层次、警种的分别培训;把组织调训与岗位练兵相结合,通过组织职务晋升资格考试、体能达标、技能比赛、专业过关、训前测试、专家辅导、专题讲座、庭审旁听等多种方式鼓励民警自学自练。三要严格考核管理,确保教育训练的实效。要建立实行民警培训登记管理制度,建立民警培训电子档案。严格落实“逢晋必训、不训不升”的规定;严格实行训前测试制,对训前测试不合格人员取消参训资格;严格落实训考分离制度;严格落实参训学员的学分管理制度,对未达到规定分值的予以退训或不予结业,并实行自费补训。确保教育培训的实效。四要加强领导,强化公安教育训练的保障。加强民警训练基地建设,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整体规划、稳步推进培训中心的搬迁建设工作。加强教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各类专业人才的优势,建立由专职教官、兼职考官、客座教官、随岗教官相结合的考官队伍。根据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和更新教学教材,完善专业教材体系。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公安部提出的要把公用经费的5%用在教育培训上。

第二篇:

为全面加强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为全面加强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先进文化、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县局决定在全体公安民警中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努力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确保“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牢牢根植于全体公安民警心中,使全局民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强化宗旨意识、端正价值取向,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全体公安民警自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坚决抵御西方错误政治观点和法学观点的影响,主动同各种错误思潮作斗争,政治立场更加坚定,政治敏锐性、政治责任感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增强。

(二)进一步筑牢为民的宗旨理念。全体公安民警从思想深处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在思想上更加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服务水平和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警民关系进一步和谐。

(三)进一步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全体公安民警自觉严格公正执法,坚决遏制执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现象,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努力使每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四)进一步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全体公安民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保持淡泊名利的健康心态和简单朴实的生活作风,廉洁奉公,严于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公安民警违法违纪现象明显减少。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大学习、大讨论”,深刻领会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省市党代会精神、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组织民警集体观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专题片,开展各种座谈讨论调研活动,进一步深刻领会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部署,准确把握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本质要求。组织公安民警重读(看)一本(部)反映革命、建设、改革时期的经典著作(影片),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开展座谈、讨论,使公安民警接受心灵洗礼、塑造高尚情操、增添奋斗动力。

(二)开展集中培训,提高公正廉洁执法能力。要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培训重点,在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外,切实抓好民警培训工作。对新任领导干部、新民警要组织集中培训,组织年轻民警与业务骨干(含调解能手、办案能手)结对学习培养,并参加全县政法干警能力测试培训班。

(三)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注意发现、培养、树立一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教育、引导广民警对照先进个人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要利用因违法不公引发涉法涉诉信访、个人极端事件、群体性事件、舆论炒作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深刻吸取执法不公正、不廉洁、不作为、乱作为的惨痛教训,提高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

(四)增强宗旨意识,切实做到执法为民。各单位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五同五心”活动,以“访民情、解民忧、保民安、帮民富”为主题,通过分片负责、驻村(居)包户、结对帮扶等形式,动员和组织公安民警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加强政策、法律宣传教育;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掌握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帮扶困难群众,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一批治安乱点,集中攻克一批疑难复杂案件,防止和克服影响廉洁从警的突出问题;着力排调矛盾纠纷,重点围绕当前突出的矛盾纠纷,积极主动地开展防范排查、教育疏导、调处化解工作。

(五)落实领导接访措施,有效处置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要坚持局主要领导亲自接待上访群众、协调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活动。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机制,实行公示、接访、包案、落实回访等制度,采取重点约访、带案下访和到基层接访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方便。集中开展积案清理活动,对尚未形成上访的涉法涉诉矛盾问题,落实责任,尽快化解,避免激化,切实解决好执行难、涉法涉诉信访息诉息访难等问题。

(六)实行开门评警,认真整改突出问题。要组织开展“三访三评”、“电话评警”等各种开门评警活动,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社会公开。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把教育活动成果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同时要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评的方式,调查群众对教育活动和公安工作的满意度,让群众评判教育活动是否取得实效、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是否取得新的进步。

四、方法步骤

这次活动从2012年3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研究制定内容丰富、操作性强、特色鲜明、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的具体实施措施。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上级的要求和部署,讲清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思想发动和舆论宣传工作,动员和组织全体公安民警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投身到教育实践活动中来。要在办公场所、窗口单位和重要活动场所贴标语、打字幕、挂横幅,大张旗鼓地宣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营造学习实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

(二)学习讨论阶段(4月至6月份)。大力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集中对培训作出规划,分批实施,所有新任领导干部和2011年以来新进公安机关的民警,上半年必须全部进行一次专题培训。集中培训要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大学习、大讨论”紧密结合,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教育作为重点,系统清理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学观点在政法领域的渗透和危害。要以纪念征文、知识竞赛、歌咏比赛等多种形式吸引广大民警自觉参加教育实践活动。

(三)对照检查阶段(7月至8月份)。在深入学习讨论的基础上,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民警对照“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八个字的要求,认真开展对照检查。要及时组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有奖知识竞赛,检验学习讨论效果,推动对照检查。要大力开展“开门评警”活动,采取互评、上下帮评、面向社会开门评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对公安民警执法办案和服务的意见,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人民群众对公安民警执法办案的满意度。县局纪委、督察、政工部门要加大对民警执法办案评议监督作用的发挥,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充分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四)问题整改阶段(9月至11月份)。各单位要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逐一梳理归纳,认真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重点整改执法不规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甚至违法违纪等问题,要深入开展公正廉洁执法和警示教育,组织召开以“公正廉洁执法”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坚持开门纳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逐一梳理归纳,逐项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便利。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问题,大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总结提高阶段(12月份)。各单位要按照活动的总体目标和要求,认真开展“回头看”,对工作措施不落实的要挂牌监督“补课”。要全面总结公安民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做法及成功经验,进一步建章立制,形成由集中教育到经常性教育的长效机制。县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单位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总结验收。

五、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公安局长任组长,县公安局政委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委员、组织员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党委委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工科,成员由政工、办公、纪委、督察相关人员组成,由组织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将活动抓紧抓实抓好。要制定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尤其是向《长安》、《江西政法网》、《江西政法动态》、《宜春政法网》和《宜春政法综治动态》等政法宣传媒体投稿,及时向社会宣传开展教育活动的措施和成效,积极发掘执法为民公正廉洁的现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一主题,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讲一堂党课和时事教育课,组织一次革命传统教育或参观学习,开展一次警民恳谈会,举办一系列研讨会、征文活动,组织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

一、公安民警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安文化活动,扩大教育活动的影响力,增进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推动教育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单位要把开展教育活动同“三访三评”、“三项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创先争优”、“解放思想争进位,转变作风促跨越”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局党委成员结合各自分工,分别选择一个单位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联系点,并加强指导、检查、督促,努力使之成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示范点,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及公安工作全面落实。

(四)注重实践,务求实效。紧密联系执法办案实践,引导民警从身边人、手头事,从生动、具体的案例中领会“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确保公安民警人人参与活动,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把教育实践成果体现在公安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公安工作水平得到切实提高上。

第三篇:

为全面加强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为全面加强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先进文化、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县局决定在全体公安民警中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努力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确保“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牢牢根植于全体公安民警心中,使全局民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强化宗旨意识、端正价值取向,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全体公安民警自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坚决抵御西方错误政治观点和法学观点的影响,主动同各种错误思潮作斗争,政治立场更加坚定,政治敏锐性、政治责任感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增强。

(二)进一步筑牢为民的宗旨理念。全体公安民警从思想深处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在思想上更加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服务水平和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警民关系进一步和谐。

(三)进一步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全体公安民警自觉严格公正执法,坚决遏制执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现象,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努力使每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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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管理服务、会做群众工作,具备胜任岗位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按照大练兵的要求将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分解到具体单位和人员,提出落实的具体时间和要求。探索和建立以立足本职岗位,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重视过程,以工作完成情况为目标的岗位大练兵模式。

三是从严治警,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我们在从严治警上,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好“严以律己,严格执法,严守禁令”警示教育活动。要在学习动员的基础上,联系实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狠抓分析整改和整章建制,分阶段推进,进一步增强遵令守纪意识和自律自警意识,健全政治学习、教育培训和队伍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制度,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和治警长效机制。二是严格内部管理,确保警令畅通。部门领导要主动狠抓内部管理,严格纪律作风。狠抓学习教育和作风养成,认真查找队伍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发现不良苗头和倾向要引起高度重视,及时整改。三是加大对违纪问题查处力度。严是爱,宽是害,袒护不是爱护,手软不是爱心,有问题不能搞一刀切,但必须切一刀。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者要坚决查处,确保纪律执行到位。

四是从优待警,调动巡警人员的工作热情一是工作上要爱护。复杂的治安形势和繁重的工作任务,必须确保巡警人员的人身安全。我们巡警部门已争取局领导的意见,争取经费,同时也要节约管好用好经费,保障巡警队伍的基本工作经费支出。争取购置配发个人防护装备,做到谋划在先,供应在前。二是生活上要体贴。要强化人本意识,从关心爱护的角度出发,力求将从优待警工作落实到细微之处。认真做好表彰先进工作,每年度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实行年休假和定期体检制度;建立家访慰问和特困帮扶制度,以情带警,力所能及地帮助巡警人员解决后顾之忧。把从优待警各项工作做好做实,极大地调动巡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