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提高消防装备管理的思路与对策
近年来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进步幅度不大,精力物力投入少,乡镇、街道企业职工素质不高,除县区政府所在地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几乎没有,而火灾起数上升,损失逐年增加。分析其问题和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消防监督工作开展得不平衡,重城市轻农村现象极为突出。近些年,由于城市火灾频发,产生的震动效应较大,人们普遍对大型的物资商场、百货商店、易燃易爆单位和公共娱乐场所重视起来,从政府、职能部门到企事业单位领导都给予了倾斜和支持。但从铁岭乃至全省来看,派出所列管的乡镇、街道企业及居(村)民的防火工作却相当薄弱,会议部署得不多,领导过问的少,深入到乡村检查防火工作微乎其微,经费投入了了无几,使乡村经济发展与消防监督管理手段、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矛盾暴露极为明显。甚至一部分人,也包括一少部分领导认为街道企业、乡村企业产值不大,损失点也丢不了乌纱帽,农村烧一个、两个柴草垛无大影响,这种认识的偏差,必然导致全局工作的失衡,重大轻小,使第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进展不大,在某些程度上出现滑坡。
二、消防宣传不到位,防火安全意识差。各级宣传部门没有把消防宣传工作摆上位置,无宣传计划,无保证措施,有些乡镇无固定的宣传阵地,仅有的广播也被撤掉,政府职能部门又无力解决,导致农村的宣传仅限于消防部门的季节性宣传和口号标语宣传,少量的消防宣传车只能到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村屯,偏远的村屯难见其影、闻其声,街道、乡镇企业特殊工种培训极为不力,特别是农村电工,选用时多数未经培训,消防安全意识差,电器线路敷设,多数不符合规范要求,再加之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摆放不正,老化的电器线路遍布于乡镇企业和村民住宅中,更为突出的是农村村民防火观念淡薄,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的占相当大的比例,蔬菜大棚的电器线路大多是地爬线,接点穿墙无保护措施,乱倒硝灰、野外用火现象较为普遍,由此引发的火灾,损失惊人。
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不到位,人员量少质弱。虽然铁岭近几年出台了《铁岭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各派出所建立了由教导员或副所长负责,包片民警包责任区的消防分工负责制,较大派出所设立了消防办公室,统一了消防管理薄册,但目前,派出所实质性的消防工作多数未开展起来,消防工作程序不完全清楚,制度坚持不好,记录填写不全,档案管理漏项、法律文书制作不标准等是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突出问题,客观上有派出所警力不足,城镇居民居住错综负责,居民居住分散、点多、线长、面广等因素,更主要的是公安派出所现有体制的人、财、物管理与消防关系不大,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派出所消防工作没有约束力,使派出所领导对消防工作投入的人力少、精力少、时间少,在某些程度上取决于和消防部门关系处理好坏上,致使派出所消防工作典型树不住,工作平平,甚至出现应付现象。
四、防火、灭火组织结构乏力。一方面是经济越不发达地区,防火、灭火工作较差;另一方面,由于村(居)民消防法制观念不强,受利益驱动,村民之间的矛盾激化,导致放火案件增多。但更主要的是农村一少部分领导工作作风不扎实,擅长总结经验,工作浮在表面上,不调查、不研究,决策缺乏科学性,对典型培养缺乏多方面的考察论证,盲目推广,典型的激励作用不大,面上工作平平,使农村防火、灭火组织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群众性的联防队、灭火网络名存实亡。针对派出所消防管理现状,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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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建立群众灭火网。根据自然屯的访问情况,以村或屯为单位,组织家庭妇女、离退休干部为主的防火组织,主要担负看家护院任务,有蔬菜大棚用水和自来水的村屯,要充分利用水源,统一购置消防水带、水枪,在保证生产的同时,要担负起扑救初期火灾的任务,履行防火防盗职责,村屯可给适当报酬。
2、建立地方消防队。根据《辽宁省社会消防工作标准》,超亿元的乡镇要本着“一地为主、周边援助、联合建队、共同受益”的原则,积极筹建地方消防队,达到车、人齐备、器材装备精良,并组织业务训练,提高灭火战斗能力,起到确保一方平安的作用。
3、组建扑火队,对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经济状况差,无力建队的乡镇应建立以派出所为指挥中心、以粮食、供销和较大乡镇街道企业为支柱的联合消防队,要达到有消防水源,有手抬机动泵,有运输器材车辆,负责本乡镇街道的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