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五条禁令学习心得体会
2003年2月1日,针对一些公安机关和民警中长期存在而从未根治的在枪、酒、车、赌等方面的顽症,公安部颁布实施了“五条禁令”,三年来各级公安领导机关不止一次地进行过治理,然而今年我区已发生了8起10人违反“五条禁令”,影响了人民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形象。
“五条禁令”颁布实施以来,各部门都组织了多次的学习和讨论,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一些民警的违法违纪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携枪饮酒、酒后驾车、在工作时间饮酒和参与赌博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民警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的还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极少数民警身上,但造成的社会政治影响却非常恶劣,严重诋毁了广大公安民警用鲜血乃至生命换来的荣誉,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公安部及时制定并实施“五条禁令”,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有效解决公安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公安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公安机关在新世纪新阶段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
通过对“五个禁令”的学习,我感到,为贯彻落实依法从严治警方针,对涉枪、酒、车、赌等四个方面突出的五种违法违纪问题,必须以坚决的态度,下大的决心,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加以解决。本人决心对“五条禁令”认真逐条学习、熟记规定,确保做到入耳、入脑、入心,熟记“禁令”,并严格遵照执行。
学习五条禁令的心得体会
公安部“五条禁令”颁布之后,我局民警面貌焕然一新。现在,无论到派出所、还是局机关的任一科室,所见的民警都是警容严谨,言谈举止彬彬有礼又不失威严。给来办事的群众一种亲切感,给犯罪分子一种正义的威慑。曾经有一段时间,工作之余,我喜欢上网聊天。人家一听说我是干公安的,都会发表一通“对公安印象不佳”的感慨,有些措辞之偏激,令人实在难以接受。我曾想:是什么使得我们公安的形象在人们心目中变得如此之差呢。当人们的生命财产处于危难之时,我们公安民警总是冲锋陷阵,常常是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在与犯罪分子的较量中,我们民警的千辛万苦、斗智斗勇不足挂齿,为之流血牺牲的事件也比比皆是。一直来,我都为自己选择了这份崇高的职业而感到自豪。所以,我虽也与他人据理力争,而心中的那份委曲之感,仍会油然而生,且久久挥之不去。
痛定思痛,我开始冷静地思考、仔细地观察,发现人们的怨言与不满不是毫无来由的。你听:某某地方民警酒后开枪打死了人,某某地方民警酒后驾车交通肇事,某某地方民警参与赌博,等等、等等。或许这些只是庞大的公安队伍中极个别的现象,而由此造成的影响之恶劣,却是震天撼地的。你看:身边的同事(也包括我自己),在工作时间饮酒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人酒后面红耳赤、高度兴奋,在办公室里举止不端、衣冠不整、大声喧哗,群众见了心里会怎么想呢。还有,对于赌博,我们常常去抓赌自己却又参赌,群众心里有意见是可想而知的了。我也曾听到我们的民警发自内心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之感叹。是的,朋友之间、兄弟单位的交往,吃餐饭、喝点酒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休息时间,好友之间玩几手扑克,来点小刺激,娱乐一下,也是人之常情。你若拒绝,人家会说你故作清高、摆臭架子。
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大至一个国家,需要制订法律、法规来规范国民的行为;小至一个单位,需要制订规章制度,来约束成员的举止。我们公安民警,是人民公务员,受公务员行为规范的约束;同时,我们公安民警又是肩负着特殊使命的公务员,因而需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公安部颁布的“五条禁令”,无疑正是我们公安民警的行为之“规矩”,是对我们公安民警行为的更深一层的约束。
正如公安部副部长田期玉所说的,颁布“五条禁令”,是对广大民警真正的关心、爱护。因为,我们公安民警也是人,也存在着人性的弱点,在“可为可不为”的时候,往往在“一闪念”之间,我们还是放纵了自己。有了“五条禁令”,我们有了行为之“规矩”,就有了拒绝的理由,别人也会因为这“规矩”而理解我们。禁止了饮酒等行为,也就从根本上杜绝了一系列事情的发生。
让这“五条禁令”之“规矩”,来铸造我们公安民警行为之“方圆”吧。相信通过对“五条禁令”的严格执行,在不久的将来,人民群众会对我们刮目相看并大加赞赏的,我们有信心使自己成为真正合格、称职的人民警察。
2006年11月23日,《人民公安报》头版和第三版分别刊登了《现身说法痛陈悔意
再鸣“五条禁令”警钟》、《侥幸心理要不得》、《现身说法
痛陈悔意》的新闻报道、评论员文章和发言摘编,对10月14日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的贯彻执行“五条禁令”情况进行了报道和评论。近期大队组织全体民警在大队会议室学习了上述文章。
在本次学习中,本人有以下几点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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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首先,要严于律已。不要觉得禁令中的问题都是别人的事,而自己的问题属于特殊情况,可以稍微变通一下,可以照顾照顾。如果人人都出现这种思想,那么五条禁令便很难化为行动。我们经侦部门,作为与各类犯罪嫌疑人正面交锋的一线办案单位,在日常工作中,更容易遇到各种诱惑和腐蚀,这就要求我们经侦民警更要自强纪律、自正形象,严格遵守五条禁令。
其次,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国人都耳熟能详的安全标语。我认为,对于公安机关和民警中存在的枪、酒、车、赌等问题,我们也应该本着这个原则。公安部门,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代表。可以说,我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在百姓眼中,都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同样的错误出现在公安人员身上,百姓就感觉特别难以接受,而且造成的负面社会影响也难以一下子消除。因而,要做到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就一定要从防患于未然开始。
朱镕基总理曾说过。“做清白的人,做干净的人,说老实话,不骗人,办扎实的事,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成几件事,这就是本色。”同志们,让我们时刻牢记五条禁令,令行禁止,作风严明,无愧于人民的信任,不辱从警誓言,“做清白的人,做干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