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队战斗力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消防部队基层营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消防部队基层(大队以下执勤单位)营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89)公(消)字70号文件(以下简称70号文件)规定: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讯的基本建设和消防部队的装备,属于固定资产投资范围之内的,由地方审批后,其经费应当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大队以下执勤单位(消防站)营房(含随军家属、临时来队探亲的家属住房)、营具、以及水、电、暖设备……均由地方人民政府解决,并负责维修更新。住房面积,按解放军的营房标准执行。公安部、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虽有规定,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消防部队基层营房问题仍然不少,同样编制的单位与单位之间的营房数量与质量,存在着极大的差别,直接影响着消防部队基层的正规化建设。因此,笔者认为,尽快解决消防部队基层营房存在的问题,给基层官兵创造一个良好的执勤、训练和生活环境,是稳定部队,提高部队战斗力,全面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文试从宏观上谈点粗浅意见,共商酌。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面积少。
1、消防部队的基层营房,其产权基本属于地方人民政府(当地公安局),很多中队住房本来就紧张,几年来又未得到添建,状况依旧;
2、近年来调整增加了兵员,营房没有得到相应的增加,导致住用紧张;
3、很多消防大队在公安局大楼里办公,办公条件极差,没有独立的营房,
4、部分离退休或转业干部长期占用部队营房,甚至有的已将部队营房参加了地方房改,
5、新建营房计划不足,或是计划虽足但在建设时甩了项目,致使部队不够住用。
(二)质量差。
1、新老营房新建时就“先天不足”,其中老营房大多是六七年时年代建造的,当时质量就很差;近年来搬迁和新建目标工程时,不少单位把执勤大(中)队的营房放在后期施工,由于受资金等方面的限制,质量也不好,基础变浅、基层变矮、门窗料变薄等等。
2、失修失养现象严重。部队体制改变后,由于受资金等方面的限制,部队营房没有得到全面的综合治理。地方政府对新建营房也存在一劳永逸的思想,多年不给投资,致使营房得不到应有的维修养护,风雨天透风漏雨的现象相当普遍。
(三)不配套。许多单位营房功能不全,满足不了使用要求。有的面积虽够标准,但由于设计不合理,完全按着地方的房屋建造,基层没有图书阅览室、荣誉室、俱乐部,也没有储藏室;有的旧房改造不彻底,将厂房、库房改造为营房,对狭小的窗、宽大的门等等没有进行彻底改造,缺少围墙、大门,官兵们只能凑合着住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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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总队依据所属营房轮修、补缺配套规划情况上报总部。争取财政部拨专款,每年年初安排一定的资金,列入当年预算,下达各支队执行;
2、各总队商请自治区政府安排与中央相同的数额,并共同编制项目任务书(定项目、定工程量、定投资、定工期),联合下达到有关支队和各市县政府;
3、要求各市县政府筹出三分之一的配套资金统一汇到总队的专户后,才统一下拨给支队组织实施,住用单位监督检查,共同完成计划任务。年底由总队、支队、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共同检查验收,归口自下而上逐级编制上报财务决算和完成情况。这样,经过上下各级双想努力,互相制约,共同把关,可充分发挥基建、维修投资的效益,加快解决消防部队基层营房问题的步伐,减少当地政府的压力,使全区消防部队的基层营房及早得到综合治理,从而有效地保障消防部队的基层部队住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