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安机关打击入室盗窃案件的调研分析
据有关统计资料,20xx年**县共发生入室盗窃案件291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037.8万元。这类案件的发生,不仅使辖区单位和群众的财产安全受到损失,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了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执法满意度,给建设平安、和谐**也带来负面作用。因此,尽快遏制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舒心的治安环境,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严厉打击此类犯罪,显得尤为重要。下面以我县入室盗窃案件为例,研究其作案特点,分析其作案原因,并提出对策及建议。不妥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当前入室盗窃案件的基本特点
(一)关于发案区域。入室盗窃案件主要集中在乡镇的村及其街道,县城主要发生在居民小区、商铺、城乡结合部及单位。发生在高档住宅及物业管理较为严格的、设施较为完善的大型住宅区的案件相对较少,如滨河湾小区。
(二)关于发案时间。从接到报案的时间和破获的案件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案件发生在清晨7至9时报案,夜晚则很少报案,因此案发大多在凌晨1至5时。另外在农村,逢集、庙会、农忙季节发生在农宅的盗窃案件则是发生在白天家中无人的时间段。
(三)关于作案手段。一是采用撬棍、螺丝刀等撬压工具强行破坏门锁入室盗窃。发生在偏远乡村及办公场所的盗窃案主要采用这种手法。二是用特殊工具扭锁芯开门或用软物塞锁芯开门行窃。因作案工具小巧易带,难以被人觉察,开门动作无声响、省力省时,如同钥匙开门,极易得手。三是作案人多为惯犯,结伙作案。作案人作案时往往衣冠楚楚,团伙成员望风、破门开锁、入室行窃分工明确,且多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联络,作案得手后迅速乘坐交通工具逃离现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四是入室盗窃案件很容易转化成抢劫案件,对事主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作案人入室后,往往先进入厨房取菜刀,一旦遇到有人回家,便持刀相威胁,对事主人身安全造成直接危害,有的转化成抢劫杀人。
(四)关于作案人数。作案人多为有劣迹、前科人员,多数案件系2人以上结伙作案,以便互相支持、协助,便于逃窜。从已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多数犯罪嫌疑人为成年男性,身体素质好且具备丰富违法犯罪经验的人员。
(五)选择作案对象。作案人入室后,首要选择现金、金银首饰、贵重手表、手机等价值高、易携带、易销赃的物品。在乡村发生的盗窃案有还拌有盗窃一些生活用品。
二、入室盗窃案件的成因分析
通过对入室盗窃案件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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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坚持以打为路。加强现场勘查及刑事特情建设。各级刑侦部门每当接到此类报案,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提取现场指纹、足迹,进行并案分析,为日常盘查可疑人员比对指纹、足迹提供资料。全面加强刑事案件尤其是入室案件的现场勘查工作,力争使入室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率达到理想的程度。要提高入室盗窃案件的痕迹提取率,充分发挥指纹自动识别系统远程工作站作用,提高刑事技术作用率。加强刑事犯罪情报资料的收集与分析,为串并案件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加强刑事特情工作,物色可靠特情,为加大入室盗窃案件侦破力度提供有效帮助。同时,应加强对旧货业、二手机市场、打金业、典当业、摩托车行修理业、旅馆业的监督,从中物色特情耳目,控制销赃途径,从中发现犯罪线索,及时予以打击。
(四)坚持以查为重。加大对无牌无证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坐人的辑查工作。在城区和城郊结合部范围内驾驶的无牌无证摩托车往往是街头抢夺或入室盗窃案件的嫌疑人。为此,各级交警部门应积极与各派出所配合,展开辑查工作,对驾驶和乘坐无牌无照或牌证模糊不清的人员,要全面进行审查,同时,依法对其住所进行搜查,以获取赃物罪证。
(五)坚持以治为本。积极建言献策,在城市规划、小区建设等方面充分提出犯罪预防和安全防范建议要结合建设步伐,公安机关要主动、超前工作,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与城市建设、规划部门和建筑设计等部门联系协调,从犯罪预防的角度,积极提出安全防范建议、意见、要求,敦促政府和这些部门多从安全角度综合考虑,进行城市规划、小区建设和房屋设计,以优化环境,减少犯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