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心得体会(公安)
公安部提出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指导思想的执法观念革命,是公安部在新世纪阶段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也是公安部审时度势,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济大发展的时代里,为了使公安队伍能完成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任务而采取的极为及时和正确的举措。这是我在经过了近段时间“大讨论”活动的学习教育后最深的体会。在新时期新时代的里,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必须不断的更新自己的思想,改掉自己头脑中旧的思想观念,紧跟时代步伐,这样才不落伍、不掉队。执法为民的思想是一个民警必须首先具备的主观意念,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延伸。那么,怎样才能牢固树立起执法为民的思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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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要实现执法为民,做到执法为民,光要有执法为民的思想还不够,我们还要有执法为民的业务素质,要有执法为民的工作能力。公安工作具有法律性、专业性及实效性和群众性很强的特点。社会在进步,形势在变化,公安工作要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就要不断创新和改革,这就要求我们民警要不断进行学习,不断进行知识的积累。执法者需先懂法,执法者需先守法,我们首先要努力学习各类法律知识,树立起牢固的法律意识,掌握公安业务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特别要熟知规范公安业务的各种程序法规,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其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新的社会现象及矛盾会随时出现。所以,我们要学习和掌握现代公安工作的各项专业技能,还有注意学习诸如心理学,现代经济学,信息通讯等相关领域的知识,不断拓宽自己的眼界,只有这样才能跟随形势的发展,才能正确面对和处理在治安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才能在新矛盾出现时,做到心里有数,迎刃而解。
最后我认为,公安部提出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新理念,具体到我们民警个人就是我们每位民警要有“从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树立起群众之事无小事的观点,从最基本的“屋要整洁,人要精神,说话要客气,办事要公道”做起,做到遵守“五条禁令”对民警提出的最起码的要求,在岗位上做好每一件事,在每一件事中体现执法为民,从每一件事中树立和体现人民警察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