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审批中心消防窗口述职述评材料

市行政审批中心外经窗口工作制度

为树立外经窗口形象,保证工作质量,提升窗口服务工作水平,依照市行政审批中心的工作纪律和工作规范,结合外经贸工作特点,特制订本窗口工作制度如下:

(一)依法行政制度

1、依法行政制度。依据国家外经贸政策法规,依法办事。

2、公开办事制度。实行办事“六公开”,即每项审批的法定依据、审批内容、审批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在审批中心网上、和大厅窗口公开。

3、首问责任制度。对分管业务实行首问责任制,申办咨询、材料审核、修正要一步到位。

4、审批承诺制度。凡确定为当场办结的审批事项必须当场办结;凡承诺办结的审批事项必须在承诺的时限内予以办结。承诺办结事项由经办人负责,窗口负责人协调督促。

5、分类台帐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对申办人提供的各类审批要件必须进行登记并由申办人签字,实行项目分类台帐制,凡经过签字认可的要件出现丢失、损毁等事件,由审批部门负责。

6、每日核查制度:确定每天下午4:30—4:45为核查时间,工作人员在审批中心“办证服务”系统中对当天审批项目的录入情况进行核查,再由窗口负责人复查,杜绝项目遗漏、审批超期等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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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质服务制度

1、文明服务。工作人员挂牌服务,语言文明,态度热情,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按照“五个一”的要求开展服务工作,即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2、高效服务。建立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做到窗口受理、全程代办、承诺服务、及时回复环环相扣,以力争达到全面、周到、便捷、规范、灵活、高效的服务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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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化大局观念,发扬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整体观念,维护窗口集体形象

外经窗口

2005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