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安机关考核激励机制的探索与思考

对公安机关考核激励机制的探索与思考

2002,公安部提出了建立公安队伍长效管理机制三年规划,考核激励机制成为其中一项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队伍管理考核激励机制,将长期以来各级公安机关摸索出来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有机的结合起来,科学构筑综合、系统、稳定的队伍管理体系,从而有效解决公安工作中出现的“一打就好,一停就乱”的局面和队伍管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本文结合基层公安机关目标考核的一些做法,对公安队伍考核激励机制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考核激励机制的涵义与作用

考核激励机制的建立是“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理念在公安队伍管理上的重要体现,是促进公安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一个高效管理工具,也是队伍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考核激励机制说到底就是通过制定工作规范和考核标准,定期组织人员按照既定的规范和标准对每个个体的工作进行量化打分,结果直接与个人的经济所得和荣誉挂钩的一个过程。这一管理机制的建立主要为了解决当前公安队伍中存在的“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工作积极性问题,以及优劣不分,奖罚不明的大平均主义,是按劳分配原则的重要体现,也是人民警察年终评比,人事升迁的基础与依据。

(一)考核激励的心理学基础

考核激励机制的人性观是“人之初,性本惰”,一个人如果总是与周边环境完全相同的存在于一个群体,一个集体如果没有了竞争与激励,一方面使惰者易惰,并慢慢地产生一种盲目的“安全感”,变得得过且过、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影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严重的会导致政令不畅,工作推不进。另一方面,也挫伤了本来在积极工作的人的积极性。考核和激励正是通过拉大个体之间的差距,分明优劣,打破上述这种格局,并对不同的人员采取不同的激励方法,从而增强惰者的危机感和责任感,保护、激发原本工作积极人员的积极性,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考核和激励的目的和意义

考核结果是作为引导被管理者行为与管理者目标要求相一致的介质,考核是一个指挥棒,有什么样的考核项目就会有什么样的被考核者行为,考核办法能最大限度地体现管理者倡导什么与反对什么。通过考核使被管理者知道自己在单位中的整体表现,明确优点和不足,同时发现自己与他人之间的差距,从而形成一种你追我赶的竞争氛围,推动单位的整体工作螺旋式前进。而对单位来说,通过考核也能清楚地知道本单位对上级要求的落实情况,换句话说,考核的目的就是激励,而激励的目的在于提高,通过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组织绩效和工作效率。此外,通过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的牵动作用,考核激励机制也有利于政令、警令的畅通,强化系统的管理力度,重化公安执法队伍和纪律部队的组织纪律性。

(三)考核激励的类别

所谓激励可以分为正激励和负激励,也就是提倡和反对。正激励是对民警的积极行为、良好表现及时给予承认、支持、奖赏和鼓励,正激励是主动性的激励,它能振奋人的精神,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起正强化作用。主要表现为对民警的先进事迹给予物质奖励、评先评优、立功受奖以及更具挑战性工作岗位的调整、晋级晋职等。负激励就是约束,是对人的不良行为或自利性行为所作规范、监督、修正、否定、谴责、禁止及惩罚与制裁,负激励是被动性的激励,起负强化作用,负激励表现为扣除奖金、行政处分、不称职的评定、分离培训、清理辞退等。正激励和负激励是矛盾的两个方面,两者相互相成,从不同的方面激励工作人员不断上进。通俗地说正激励是为了激励先进,负激励则是为了鞭策后进,负激励同正激励一样,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调动被管理者的积极性,不仅是管理的需要,也是被管理的需要。

二、当前公安机关考核激励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不断探索、健全考核激励机制,从没有考核、没有激励到没有标准、随心所欲的考核、激励再到有标准有目的的考核,考核激励正在公安队伍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三)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把考核结果与民警的立功受奖、晋职、晋级和工资福利等紧密结合起来

要充分运用考核的结果,维护考核工作的权威性,增强考核激励的杠杆调节作用。一方面要强化正激励,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激励机制不能隔靴搔痒,通过考核要适当拉大民警间的差距,在经济和政治上给予优秀者以足够的刺激,如加大考核奖的金额,将考核优秀作为民警竞争领导职务的先决条件,真正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以充分调动工作积极人员的积极性。通过部分优秀人员的牵动作用,推动公安工作不断前进。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风险机制。人民警察作为公务员的一种,其工作满意感可能就在于稳定的收入和较高的社会地位,当工资等级上的差距不足以鞭策后进人员时,就要通过考核激励机制引进“热炉”规则。“热炉”规则的实际意义是:首先,当触摸热炉时,你得到即时的反映。你在瞬间感受到灼痛,使大脑毫无疑问地在原因与结果之间形成联系。其次,你得到了充分的警告,使你知道,接触热炉的后果。第三,每次接触热炉都会得到同样的结果——你被灼伤。最后,无论是谁接触热炉的结果都一样。这个规则运用在公安队伍管理上就是要求在队伍管理中设置几条高压线,如各级公安机关正在推行的未位调整、末位淘汰制度及当前正在执行的公安部“五条禁令”就是“热炉”规则的典型例子。通过强化负激励,对考核结果差的民警设立一定的风险机制,从而在民警中形成一种“不爱岗就下岗”的共识,达到鞭策后进的目的。

综合所述,考核激励机制在公安队伍管理中的运用是公安队伍管理工作与市场经济规律相结合的产物,是新时期警务运行模式发展的必然趋势。尤其在我国加入wto后,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执法艺术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应以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为抓手,加强公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增强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