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民警职业制度与现行民警培训教育机制之探讨
监狱人民警察职业准入制度与现行民警培训教育机制之探讨
摘要。本文通过对监狱人民警察职业准入制度对监狱工作的影响出发,分析监狱职业化建设面临的挑战,探讨监狱民警察职业准入制度与现行民警培训教育机制之关系,提出中国特色的监狱民警职业化建设之路。
关键词:职业训练;准入制度;机制
20xx年1月21日,中组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尹蔚民在福州召开的全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会议上强调,今后各地各部门在考试录用公务员时,不得再实行资格考试。①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得原先一直立足于资格考试为就业依托的警察院校生源失去了其赖以生存的就业优势,使得所有公检法司系统专业的院校或委培专业失去了固有的办学优势。从而导致该类院校的相关专业失去了竞争优势,这直接导致的结果只有一个:全国警校从学历教育向非学历培训转变。②
这对全国的警察院校来说是一种不得不承受的阵痛,而针对一直依赖系统专业对口来提供民警的监狱、劳教(以下简称监所)单位来说,这同样是一道关系着监所工作可持续发展必须面对的涉及到制度、方针和执法的坎。这道坎需要监所单位通过不断改进现有的民警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去补位。
一、监狱人民警察职业准入制度对监所工作带来的影响评估
当前的监所警察院校为监狱、劳教系统培养的生源主要专业有:监所管理专业、监所企业管理专业,而这些专业其实就是法律专业、心理学专业和企业管理专业的延伸。但是,毕竟是术有专攻,基于这两个专业为基础的监所专业生源的流失,却使得监所单位不得不面临来自其自身的运行机制内部的影响。这些影响表现在:
1、监狱人民警察职业准入制度给监所工作带来的创伤。从“存在就是合理”理论的角度来看,大专院校任何一个专业的设置、存在都有其来自于历史的、社会发展的合理性需求和内在动力。对监所警察院校的监所专业来说,这一点同样不容置疑。而这种合理性的需求和内在动力一般都植根于其相对于同类专业的专业性优势。
(1)对非专业人员带来的困惑。统考准入制度的实施,必然使得监所单位在监所专业生源上的流失,甚至完全为相关专业的生源所取代。即使有专家、学者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司法警察院校“招生即招警”的呼声,也依然无法在短时间内弥补这种流失。③而这种专业生源的流失,对监所来说是今后工作中必须面对的困惑。
①理论不够专业对监所工作带来的困惑。监所理论就如同监狱法这一门专业的部门法律法规,但正是这种部门法律法规的专业性对我们的监所专业提出了一个近乎苛刻的专业理论和业务知识需求。在实践中,我们往往戏称我们的监狱人民警察必须是全能的,他除了需要有人民警察的公正文明之外,还要有人民教师的诲人不倦、要有律师的法律道德、要有心理专家的洞察入微……而这些恰恰是监狱在今后的非监所专业学生中无法同时满足的,我们的监所院校可以在三年的专业教育中针对监所工作的实际进行针对性的理论教学和警务教学,但是普通的社会学校则更多的是基于专业知识的教学。也就是说监所需要的监所管理专业的生源必须是法律专业的毕业生,但是他同时也必须是心理学专业的毕业生、体育专业的毕业生……而这恰恰是非监所专业的民警所欠缺的。
②专业不尽对口对监所工作带来的困惑。专业对应的生源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条件,而专业是否对口则是监所单位在民警录取统考准入制之后的又一个困惑。我们说过,监所工作对民警的要求是一种近乎苛刻的需求。这种苛刻不仅在于专业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广度上,更在于涉及到的专业理论和业务知识的深度上。或者把这种深度的理论和业务知识称之为冷门理论更加合适一些。因为监所工作需要的法律专业更多的是与《刑法》、《刑诉法》、《监狱法》相关的一系列刑事法律法规,而监所工作相关的心理学则是《犯罪心理学》、《罪犯心理学》、《矫正心理学》等一系列犯罪心理学知识。即使监所招收的新民警具有类似专业的优势,要想在短时间(两三个月的新民警培训期)内完全融入到监所工作中来也是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另一个突出的问题是,监所工作需要民警具有一定的警务技能,而这恰恰是非监所专业所欠缺的,糟糕的是在大部分的警察院校改为培训后这种专业的欠缺也许仅能够通过招收体育专业的生源才可满足。
③工作实践不足对监所工作带来的困惑。来源于专业理论和知识的不足,仅仅是监所单位在招收新民警后要面对的第一个问题,更多的问题其实存在于监所单位在工作和实践中需要面对的那一系列问题。监所工作的实践不止一次地证明,理论到实践有一条很长的路要走。而要走好这条路,需要的不仅是新民警的工作能力,更需要新民警化理论为实践的专业技能。而在实施监所民警统考准入制度之后,监所工作的新民警往往面对的第一个问题很可能是从理论到理论的过程,然后才是从理论到实践的过程。这迫切需要监所单位改变现有的监所民警培训教育方式。
(2)对现行监所民警培训教育方式的影响。当前监狱民警职业制度与现行民警培训教育机制之探讨第2页
监所单位在工作的实践中涉及到民警的培训教育工作主要有新民警培训、警衔培训、专业技能培训、规范执法素质培训等。其中以新民警培训、警衔培训为主要培训方式,而这些培训一般都由警察院校、部队负责或协助培训为主。由监狱自身为主体承担的培训教育工作如专业技能培训、规范执法素质培训等,一般都是根据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的要求或规定执行的。监所单位本身很少从自身工作或民警实际业务工作的需求角度出发制定系统的培训教育计划和流程。而这种单一的、短时的、缺乏监狱工作自身特色和统筹的教育培训方式,在实施监所民警统考准入制度之后,明显已经不符合监狱工作的实际需要。事实上,仅仅靠一个月、两个月的新民警培训,最多只能使得新民警对自身所在的监所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对监所的工作性质、工作流程有一个大概的认知,而不可能使得他们第一时间融入工作中去。而为期一个星期到半个月的警衔培训,只能使得参与培训的民警学习一些工作中迫切需要了解的法律法规和一些实践经验,缺乏一整套个性化、量身定制的教育培训方案。因此,对监所单位来说实施监所民警统考准入制度之后,如同警察院校一样,民警的现行培训教育工作也迫切需要与时俱进,根据司法部提出的《20xx至20xx年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纲要》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对民警的在职继续教育培训模式进行重新定位和调整。
2、对监所单位来说实施监所民警统考准入制度的有利因素。监所的发展必须与社会发展同步,“三化”建设对民警队伍结构提出多样化的要求。因此,从监所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说,迫切需要从社会上引进更多专业、更多技能的人才充实到监所民警队伍中来。如符合当前监所心理咨询工作需要的心理学专业人才,符合监所信息化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专业人才等等。也就是说,监所单位实施监所民警统考准入制度在对监所工作带来影响的同时,也同样带来了巨大的利好。
(1)民警构成的多元化。一如我们曾经提到的当前的监所工作对监所民警提出了一个近乎苛刻的专业理论和业务知识需求。如果换一个角度,从监狱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这其实是对监所民警多元化发展的一种需求。这种专业人才恰恰是基于监所民警统考准入制度之前的监所单位在人才来源上无法满足的。或者我们可以这么认为,一直以来监所单位人才来源的单一性其实同样也制约着监所工作的发展。改革开放三十年,大墙内外的巨大反差,从事实的角度证明了这一点。而人才制度的转变从根本上为监狱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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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4、科技强警,精英民警突出精细教育。邓小平同志曾经高瞻远瞩地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句话同样适用我们监所单位。作为一支特殊的半军事力量,拉得出、打得响是必须的。事实上,在信息大爆炸的今天,监所人民警察缺乏必需的信息获取及操作和动手能力,已经成为制约监所发展的一大障碍。而从长远的角度来说,更多地引进科学技术来辅助监所工作已经不再是一个梦想。今天,我们发现监所民警中缺乏电脑操作的基本技能已经成为制约监狱信息化建设的一大瓶颈。而当前监所单位已经部分实现了基于围墙电网、门禁监控、会见等工作的信息化,而这些都需要我们的监所人民警察具有一定的信息化技能。从长远来看,对监所在押人员的心理矫治、法律援助等工作也必将更多地引入信息化技术进行实时的取证和信息反馈。也就说,监狱的执法改造工作将会更多地引入信息化元素,而不仅仅是监狱的安全防范工作中需要信息化或高科技元素。这需要监所单位将精英民警武装起来,进行更加精细的培训和教育,走精细化之路。专业化的民警培训仅仅是监所民警在实施监所民警统考准入制度后(走监所工作专业化执法,即个案矫正模式之路)第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而将这种教育和培训常态化、合理化是监所民警培训教育工作需要解决的第二个问题,也是监所执法工作持续发展的最终保障。
(二)走监所民警培训教育常态化之路。当前的监所民警培训和教育更多的是基于上级业务部门的决策或者说监狱工作的实际需求。这种培训和教育方式第一种尚具有常态性,而对于监所单位依据自身工作实际的培训教育需求来说,则缺乏一定的常规性和合理性。事实上,从监所民警专业化的、精细化的角度来说缺乏一种常态化、合理化的教育和培训机制是无法满足监所工作长远发展需要的。即使是在监所单位的上级业务部门制定了详细的、清晰的监所民警培训和教育细则的前提下,完全依托警察院校和监所单位自身的力量仍不足以担负起专业化和精细化需求下的民警培训和教育需求。如信息化的培训和教育,业界的发展和技术进步每天都有可能实现跨越式的发展。监所警察院校和监所单位自身的力量并不足以满足这种需求,这些都需要通过外出培训等方式来实现。将这种培训和教育依据监所工作的实践,在上级单位培训教育之外,制定符合监所单位自身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常态化、合理化机制,才是一种符合监所单位长远发展所需的培训和教育制度。而如何制定一套常态化、合理化的培训和教育制度尚需要监所单位和上级机关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
实施监所民警统考准入制度不仅给监所工作带了挑战,同样也带来了机遇。面对挑战和机遇,监所单位应该在满足监所单位发展的趋势下有的放矢地转变原有的民警培训教育工作,从而变挑战为发展的契机,加快民警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为确保监所安全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队伍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