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谋划关于全市财政工作情况的汇报

关于全市财政工作情况的汇报

今年以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区民政系统认真落实全国、省、市民政会议部署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坚持党建统领,聚焦特殊群众和群众关切,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强化执行,力求创新,扎牢衔接配套、保障有力的基本民生安全网,打造优质高效、暖心便民的民政社会服务,努力开创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现将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在扛牢政治责任中展现新担当

一是认真制定2022年度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和党员学习计划,扎实开展“三会一课”制度,确保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党员学习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主题党日活动,上半年组织党组学习5次,党员政治理论学习21次,支委会议5次,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党员大会3次,民主生活会2次,党组织生活会1次。为两名党员接转党组织关系。二是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一时间成立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四对照四围绕”要求,结合自身分管工作实际,建立局“问题、整改、责任”工作台账,每月更新自查台账并及时上报工作小结三是在上半年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响应组织部号召,不等不靠,4名班子成员带领全体26名党员职工深入一线,分包联盟社区15个小区疫情防控值守工作,并为社区送去口罩、方便面、消杀等用品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常态化开展“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活动,并进行“每月一研判”,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五是加强作风与廉政建设。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家风建设工作,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精神,要求机关党员干部组织家人共同学习区纪委监委关于春节期间“十个严禁”相关规定,重温家规家训、厉行勤俭节约。并定期通过微信办公平台,向大家发出清正家风、过廉洁春节的短信提醒和关怀。

(二)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在增进民生福祉中展现新作为

一是动态管理低保救助工作。提高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复核工作,确保实施精准救助。严格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公示制度,将专项资金发放情况在区政府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每月10号前及时将低保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根据市民政局工作要求,4月份为低保对象985户、1343人补发提标金8.05万元。目前我区城市低保对象972户、1323人,月发放低保金69.89万元,人均月补助528.24元,1-6月发放低保金430.1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全面落实特困供养政策。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全面落实特困救助供养政策。集中供养人员和分散供养人员都由办事处、社区和代养机构或者代养人签订供养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和任务。我区的集中供养人员由民办的养老院代养,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按月发放生活费和护理费,做到每月10号前按时发放。根据市民政局要求,4月份为特困对象49人补发提标金0.38万元。我区现有特困人员51人,其中集中供养19人,分散供养32人,月发放特困金6.38万元,1-6月发放特困救助供养金38.12万元。三是及时快速办理临时救助。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在各街道民政所设立社会救助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困难群众救助申请,依法转办相关经办机构办理。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疫情期间临时救助由办事处直接审批,做到随时申请,及时审批,有效救助,缓解了群众临时性生活困难。1-6月办理城乡困难家庭重大疾病、残疾等临时救助21人次,发放救助金6.75万元。四是深化开展困难群众精准帮扶工作。为坚决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区政府常务会精神,我局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深化精准帮扶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着力重点、具体措施和政策支持,使精准帮扶工作更加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二是动态甄别并扩大帮扶范围,拟对高新区与xx区套合后移交的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到帮扶范围,列入帮扶名单,从便精准帮扶施策三是下放了审核权限,优化精简了帮扶程序,对没有争议的救助申请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四是完善精准帮扶信息平台功能,实现三级平台精细化管理五是注重衔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动员引导慈善组织,构建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帮扶体系,携手打造广泛参与、形式多样的“全天候”救助体系

(三)全面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创造新业绩

一是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根据2022年目标任务和现有布局,结合各办事处实际情况统筹谋划,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中心建设。xx区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任务14个(含高新),目前已建成11个,在建3个;xx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任务数112个(含高新),目前建成运营96个,竣工9个(疫情防控未运营),在建1个,未开工6个。二是加快养老机构床位建设。2022年养老机构床位建设目标任务999张(含高新),目前已完成1003张,超额完成建设任务。三是规范养老资金使用工作。严格发放标准,规范发放程序,严审申报资料,截止今年5月份,为辖区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114385人,633余万元。四是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完成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目标任务。每周围绕安全管理制度、电源电路、消防设施等7个方面,对辖区养老机构安全隐患进行抽查,节假日和重点时段不定期开展夜查工作;同时要求养老机构每日开展自查,并实行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定期联合区住建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检查,努力实现风险可控,隐患可控。今年以来,共排查出各类隐患600余处,已全部整改完毕,组织6次消防安全培训、3次食品安全培训,召开6次安全形势分析会,观看安全警示教育6次,各养老机构组织160次安全培训和48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全面做优专项社会事务,在履行基本社会服务中贡献新力量

一是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和讲解,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动态管理,做到每月及时足额发放。截至5月份,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826人,月发放补贴金17.22万元;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53人,月发放补贴金4.542万元,2022年1-5月份两项补贴共发放107.94万元。

二是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工作。xx区共登记社会组织200家社会组织,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于5月31日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率达到90%,根据社会组织提交的年检材料,严格对照年检标准,给出相应年检结论,对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按规定督促整改或依法处理,及时公布年检结果。上半年高新区并入xx区后,区民政局对高新区原登记的72家社会组织进行了档案整理和对接,并督促这72家社会组织进行变更,针对这72家社会组织制定年检相关的年检方案,积极开展年检工作。对初次参加年检的,耐心解答年检相关问题,指导填写年检报告书,了解社会组织的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积极加强监督管理,用热情的服务推动年检开展。

三是规范行政区划道路命名工作。2022年上半年完善、更新全国信息政务管理平台,共完成行政区域类、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河流、道路街巷五大类1001条数据的修改及录入;协调更新xx区地图(添加辛店、瀛洲、徐家营区域);完成地名词典四审稿;研究上报xx区6条新修道路命名;完成对瀛洲街道等五个办事处区域优化调整工作的调研。

四是提高儿童福利工作质量。为切实加强我区的孤儿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氛围,今年上半年,区民政局利用现有的18个儿童之家号召各办事处、社区开展系列主题关爱活动,活动采用政策解读、观看视频短片和互动问答等形式进行。通过宣讲,进一步强化监护主体的责任意识,依法尽责,加强对儿童的有效监护,引导儿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判断危险能力,为提升社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我区现有孤儿21人,满18岁后在读儿童11人,全部为社会散居孤儿,均由亲属抚养,上半年发放孤儿保障金13.23万元,发放大学在读孤儿助学金6.6万元;我区现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5人,上半年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27.82万元。

五是快捷优质开展婚姻登记工作。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规范行为,改进作风,牢固树立服务群众的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截至2022年6月中旬婚姻登记处共受理婚姻登记1815件次,其中,结婚1154对,离婚416对,补领结婚证172对,补领离婚证73对,跨省通办72对。按时办结率100%,登记合格率100%。其中实施离婚冷静期内,受理离婚申请1261对,已办结416对,撤回申请165条,到期未办理379条,不符合离婚条件87条,冷静期164条,待办理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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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规范运营管理。积极对接引入重诚信、讲质量的市场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更好满足老年人需要;培育养老服务品牌,形成连锁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示范机构,起到引领带动作用;牢牢把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普惠公益属性,明确服务内容,制定服务标准,加强服务监管,避免运营商业化。

(三)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筑牢民生兜底保障

一是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加强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审核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机制。落实低保工作中常年公示、亲属备案等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公平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进一步优化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发挥好临时救助在扶贫助困中的托底功能,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无法纳入低保范围,但家庭遇到临时性困难人员,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帮助使之脱离贫困。三是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工作,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管理,推动信息化建设,提升救助服务水平四是继续开展城市困难群众精准帮扶工作。根据困难群众的帮扶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服务,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精准帮扶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