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22年工作要点

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以及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民政实际,特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稳步推进民政事业向前发展。

二、主要工作

1.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深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湖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在强化理论武装上走在前、作表率。

2.全面深入推进从严治党。根据《关于推进清廉x建设的实施意见》(x发〔2021〕12号)、关于印发《xxx县推进“清廉单元”创建工作办法》的通知(x办发电〔2021〕30号)文件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开展清廉民政建设创建工作。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设“五化”支部,规范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组主体责任,加强资金项目、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深化机关作风行风建设。创新机关党建活动载体,开展特色主题党日、机关支部联社区、工青妇活动。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挖掘和宣传民政先进典型。

3.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全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抓好主体责任、廉政教育、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方面工作,认真执行《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民政局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民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民政局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规定》、《党组班子成员分片联乡督导工作制度》等制度,为全县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加强“一岗双责”,党组书记负总体责任,党组成员负分管责任,股室长负直接责任。同时认真开展民政资金管理专项整治。

4.积极做好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保持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坚决维护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稳定。

5.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完善内控机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继续倡导“三心一力”,加强干部职工绩效考核、述廉述职评议,有力推进民政事业稳步发展。

6.改革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脱贫攻坚5年过渡期任务,保持兜底保障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落实兜底保障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规范优化临时救助。推进革命老区项目精准帮扶,办好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二是加快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依托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共享相关部门数据,实现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与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资金发放系统无缝对接。启用社会救助微信公众号,开展社会救助“网上办”“掌上办”试点。三是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建设。落实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规范社会救助专项购买服务资金,加强社会救助购买服务评估。推动乡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提质增效,打通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最后一步路”。四是开展低保清理整治工作。从2022年1月份开始,全面启动新一轮城乡低保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清理整治行动,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予以清退,实现动态管理过程中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发挥低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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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组织领导。把确定的目标任务摆在全局重要位置统一谋划、统一部署,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做好汇报,加强与省市民政部门的对接联系,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解决有关重难点问题,推动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

2.严格督查考核。对照2022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要求,将确定的目标任务逐一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序推进,全面完成。定期组织开展民政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专项督查,确保民政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3.强化责任落实。将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责任股室及责任人,在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消极被动、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严重影响工作任务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股室和人员的责任。